鸭毛翻飞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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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与第一期飞鸟集读写计划之日记,不参与推文。
一、沐警官
“那天,天空中飘着鹅毛大雪。”昨天我找到五镇街街长谢有达时,他正在地里给长到腰的玉米锄草,虽然是初伏天,但闷热蒸出来的汗洇湿了他的背心,露出古铜色的胳膊和脖颈。他两眼睁得大大的,不容置疑地说:“不是已经定案了吗?你还想了解什么细节?”我说六月天下雪,肯定有冤情,你没听说过窦娥吗?他锄草的动作很有节奏,先是连着铲三下,再接着刮一下,发出“嚓嚓嚓,哗啦——”的声音,然后停下说:“窦娥我没听说过,大鹅我倒是吃过。阿明家有段时间也卖烧鹅。”
真是个老顽固啊。我好声好气地说:“再说了,据我所知,那不是雪花,而是鸭毛,是被烈日晒干了的毛茸茸的鸭毛。”
谢有达一阵哈哈笑,“据你所知?我还据我所知呢,你只不过是一个刚从学校毕业出来的毛头小孩。哪知道什么断案技巧?别扮包公啦。”
我怒火攻心,给了他一个冷峻的眼神和命令:“需要了解什么细节,我自己定夺。你给我把那些目击者找出来,我要一个一个地问。下午三点我在街中心的古榕树下等你们。”
“白雪鸭毛杀人案”已经告落一个月,案件很简单:六月十五日下午三时,五镇街发生命案,许有明持刀杀害同街人胡有庆。许某当场抓获,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关键在于,许有明除了认罪,其他一概不言不语,保持沉默。我知道,许多真相就隐藏在沉默中。
那招还真管用。下午三点,他们一个个地准时到了。他们是首富蒋有德、商贩张有本、杀猪佬黄有顺、发廊妹李有芳。当然,还有街长谢有达。他们来了就都挨着谢有达的旁边小心翼翼地坐着,脸上尽量挤出不尴尬的笑。但越挤,笑就越尴尬,好像人是他们杀的一样。
我说,你们别紧张,把你们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细节说出来就行。
他们没说话,嘿嘿地笑着,腿不自然地抖动。谢有达则在一旁悠闲地抽水烟。
说吧,我等着呢。我又说了一句。
他们还是没吱声,眼神都看着谢有达。谢有达只是轻咳一声,他们又把看过来的眼皮闭上了,比嘴巴闭得还要紧。我猜他们都忌惮谢有达,嘴上不敢说,免得落下口舌。
“那你们就写下来。”我突然灵机一动,反正也要做笔录。
“写什么?”发廊妹李有芳说。
“写那天发生的事。”我说。
“像写日记那样?”首富蒋有德问了一句。
他们,准确地说是杀猪佬黄有顺和商贩张有本发出不言自明的笑声,好像李有芳和蒋有德说了什么荤段子,惹得李有芳和蒋有德脸瞬间刷红了。
“对,没错,就是写那天的‘日记’。”我说,同时为了止住他们的笑声。
他们忽然又不说话了,若有所思似的。我害怕他们不知道怎么写日记,正想给他们说格式,街长谢有达说:“日记,周老师教过的,你们一个一个地要写清楚,我要检查的,不要胡编乱造。”
我怒气冲冲地瞪了街长一眼,他这明显是在暗示什么。可谢有达并不管这些,自鸣得意地背着手走了。其他人也跟着走了。我以为“写日记”的方式肯定失败,没想到只是过了一晚,今天他们就交上来一份份沉甸甸的“作业”,让我这个“阅卷老师”很是满意,此刻内心涌起莫名的兴奋,我知道也许真相就藏在里面,谜底也终将在七月十五日这天被揭晓。
于是,我翻看他们的日记——
二、黄有顺
沐警官要我们写日记,真是荒唐。虽然周老师教过我,但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自从我抓起杀猪刀之后,就再也没有抓起过笔。记录每日的进账,我都是拿刀尖蘸着猪血写在小时候的日记本上。那个本子只写了“四月二十日,天下起暴雨”这行字。我实在想不起来十几年前的四月二十日发生了什么,暴雨有什么好记录的。大概就因为没什么可记录的,所以只写了这行字。
不过,这行字让我想到了日记怎么写。
下面是写给沐警官的“那天”日记:
七月十五日,晴。
那天,也就是一个月前的六月十五日那天,天空竟然下起了大雪。要知道,五镇街可是南方的一个燠热的小街,从没见过一丁点雪花沫子,顶多鸡蛋大的冰雹。但那天是结结实实、洋洋洒洒地下起了一场大雪。那天下午三点,我躺在屠宰场门前的石板上睡个懒觉,还拿开了嘴的蒲扇盖眼睛。要知道那是我人生中最后一次杀猪,我绝对会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地站好最后一班岗。
但人生没有“要知道”,也没有“如果”“假如”“要是”之类的。
午后三点的五镇街是很容易让人打瞌睡的,太阳毒辣辣地炙烤着大地和一栋挨着一栋的楼屋。五镇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赶圩地,四村八寨的人每逢三天就来这里赶集,像个小香港一样,热闹非凡。小香港越热闹,街里的楼盖起的速度就越快。不出三五年,围着市场的一圈都是联排的二层小楼。串个门可以从这家楼顶越过围栏就能去到隔壁,或者隔壁的隔壁。以前是走前门,现在是走“上门”,他们好像一个个大侠似的飞檐走壁。我是走前门的,去给人送猪肉,甚至是走后门的,去别人家后院拉猪来杀。
所以,每次看到楼顶上跳来跳去的人,我就羡慕,就发痴,想着在楼顶杀猪是个怎样的体验。是上接天下接地的浑然不?是血雨腥风的江湖不?是天上人间的仙境不?我想不出来。
想不出来,我就盯着一栋栋的楼屋看,它们宽大的不透明玻璃窗反射出六月夏天的阳光,像一把把杀猪刀一样剜着我的眼。我败下阵来,只好睡懒觉。想着过一会儿阿明家飘出烧鸭的焦香时,就起来干活。第二天就是圩日子了,得提前把猪杀好。
那天也是怪。平时嗡嗡的黑头苍蝇也蔫蔫的,像是让人给阉了,一个个没精打采。我左等右等,也不见阿明家飘出香味。难道睡过头了?我一个激灵,赶紧起身,望着明晃晃的路面,热浪滚滚,五街镇在热浪里袅娜着。一点也不真实,五镇街被太阳晒得白惨惨的。我愣神看了有一会儿,却发现五镇街真是白,白得一片一片的,像云朵满天坠落。我以为看花眼了,就揉了揉眼睛,天还是那样,雪白的云朵或者云朵似的雪花纷飞。周老师说过“鹅毛大雪”这个词,就是这样铺天盖地,漫天飞舞,让人看着特别温暖,但脊背又有些发寒。
这时,一片雪花落在我手心里,我吓了一跳,像碰到了什么烧红的铁块。但我看清了,那不是雪花,是鸭毛。我正奇怪鸭毛怎么飞得到处都是了?我知道阿明平时在楼顶晒鸭毛,我也知道每月的十五日,走街串巷的商贩张有本就会去阿明家收鸭毛,准时得就像城里人每月发工资那样。于是,我朝着阿明家的楼顶看了一眼,突然一片殷红的鸭毛坠在我脑门上。它甚至还发出了“噗”的一声。我把它扒拉开,却闻到一股腥臭味,凭我多年的杀猪经验,这是血的腥臭味。
果然,我把鸭毛拿下来一看,殷红的血染红了那片白。那是人的血,我的胃里立刻翻江倒海,干呕起来,比我第一次磨刀霍霍向猪猪时还要剧烈。可是我立即想到上午十点来钟,阿明管我借杀猪刀来着。他说他家的刀钝了,鸭子老是一下子杀不死,简直是“死鸭”撑硬颈。我想着早上用不着刀,就借给他了。他不会……用来那个了吧?我吓出一身冷汗,直奔阿明家的楼顶而去。
到了楼顶,我就看到了满地的鸭毛,其中一摊染上了血,而那把杀猪刀不知去向。事后我才知道是发廊妹李有芳故意藏起来了,她说她怕那把刀,怕抵抗不住刀的诱惑,拿着它去捅人。关于诱惑这点,我简直可做李有芳的蓝颜知己。就像我杀猪时,心里是恐惧的,但当我拿起杀猪刀,一切都变了。那一刻我觉得我是横刀立马、奋战沙场的英雄。是刀给了我勇气。
我还看到了一脸惊恐的阿明和从隔壁楼“串门”过来的李有芳。她刚洗了头发,很好闻的洗发水味冲淡了血腥味。李有芳真不愧是村花,人长得白净又美,一脸镇定安详地站在那里抽一种很细长的烟,站在猩红雪白的鸭毛中,真是又飒又美,看得我直流口水。要是能娶回家当老婆,我可以从此杀猪佬不早朝。有一点我当时没想到,现在却百思不得其解。就是,为什么李有芳会出现在那里?
在我的印象中,她应该出现在蒋有德的视线里。李有芳三个月前从广东回到了五镇街,开了一家发廊。之后不到三天,蒋有德也回来了。要知道他可是首富呀,出入都是城里的五星级酒店,五镇街算个鸟。可,他不但回来了,还常常一待就是三四天。好像他在这里开始在这里定居下来了一样。他们俩虽然表面客客气气,平时也不经常碰面,但每次碰面,他们的眼神就很复杂,似乎所有的话都在眼神里。所以,如果这样来说的话,他们不是“碰面”,而是“眼神交流”。很高级的那种。
不过,虽然我喜欢李有芳,但我感觉她才是杀人凶手。因为她的眼神中透露出轻蔑,从她出去打工做了发廊妹再回到五镇街开发廊,她眼神就从小时候的清澈透亮变得蔑视鄙夷。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是胡有庆。
从那以后,我就处处遭到五镇街人的鄙夷,好像我是杀人凶手一样。我只不过是借了一把杀猪刀给阿明,却成了共犯。甚至再也没有人请我杀猪了。我忍不住去看人杀猪,吓得被宰的猪闹得更凶,我因此被人驱赶,好像我是个瘟神。
都怪李有芳。
三、李有芳
六月十五日,晴,闷热。
我记得周老师说过,“日记”写的是当天发生的事情,所以在时间上应该用“今天”。那我就用“今天”来说说那天发生的事情吧。
今天的天出奇的蓝,万里无云,就像谁把大海引到了天上似的。太阳像个火球似的,不放过一片精神抖擞的树叶。你要是注意的话,就会看到街中心古榕树的叶子都给晒蔫了,像条蔫头蔫脑的老狗吐出的舌头。
我也跟着蒸蔫了。虽然我开的发廊里装上了一扇军绿色的吊扇,虽然我把吊扇开到最大档位而它也发出呼呼的声音,像电影里直升机起飞时的声音,但我还是感觉到发廊就是像是一个巨大的蒸笼。而我就像是蒸笼里的包子,而且是唯一的包子。因为这个时间点,是没有一个客人的。我蔫蔫地坐在发廊的沙发上,热汗涔涔。我想起了在广东打工时的那些蒸桑拿的日子,简直舒服得每个毛孔都张开了嘴。可五镇街的“桑拿”只让我感到头皮在跳,痒得不行。
已经两天没洗头了。越是这么想,头就越痒。我拿梳子梳,拿指甲挠,都无济于事。我得洗头了。可是看着冷冰冰的洗头床,我觉得自己孤单得可怜。无人问我粥可温,无人帮我洗洗头,心里立即有了几分失落。要是有人能帮我洗头,就像我平时给那些有色心没色胆的臭男人们洗头那样,也能享受一下被人服务的感觉,我就以身相许。
我想到了一个人,立即从沙发上弹起来,跑到门口,朝着阿明家喊:“阿明,有空吗?过来帮我洗头。”我的声音在袅娜的热浪中变了形,我原本是想严肃地喊的,可声音里却多了几分妩媚。我知道我是喊给那个人听的,他此刻正在拿望远镜偷看我。那个胆小鬼,敢做不敢当的缩头乌龟,只会躲在某扇不透明玻璃窗后窥视。我才不管别人的眼光呢,他们越是拿鼻孔看我,我就越鄙夷地看着他们。我恨恨地咬咬牙,阿明火急火燎地出现在我跟前。他的眼睛真漂亮,透着明亮的光,笑眼盈盈地露出左边脸的酒窝。
“芳芳,我正给鸭子拔毛呢,你不嫌我手上沾有鸭毛味儿?”他把手递到我跟前,他的手有些白,大概是常年拔毛浸在水里给泡白的。
我抓起他的手,仔细闻了闻,我没有闻到鸭毛味儿,却闻到一股蜜蜂牌肥皂的味道。我知道他是洗了手才过来的,心里满心感动。男人啊男人,只需要一点点小小的用心对待就能俘获女人的芳心,但那个躲在玻璃窗背后的人却没有这种耐心。
“那你嫌不嫌我的是发廊妹?”我挤出笑说。
阿明连忙摆手,不嫌不嫌。“发廊干净得很,还很香,不像鸭毛,一股臭味。”
我不再说话,躺在洗头床上,闭上眼。阿明很专业,先是用手背试试水温,虽然是夏天,但我喜欢用热水洗头洗澡,我喜欢那种被热水烫过后身体通红得像羽毛一样轻盈的感觉。被阿明试过的水淋到我的头发上,他的手指在头发里游走,像一条滑滑的鱼穿过茂密乌黑的水草丛。啪,挤出洗头液,哗啦啦揉搓出了许多泡沫。我只感到一种被山风吹拂的轻柔,像是小心翼翼,又像是用心雕琢,好像我的头发是一个艺术品。
我想,为什么阿明不是那个人?那时候我还在广东打工,在一家发廊当发廊妹,主要是给人洗头。剪头发的重要活儿还轮不到我。有天,突然进来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指着我要我给洗头。我听出他的声音有些熟悉,但我一时又想不起是谁。他躺在洗头床上,两只眼睛带着笑盯着我看。那样子就跟个色鬼一样,让我浑身不得劲。但姚姐说顾客就是上帝,上帝想看什么看什么,想怎么看怎么看,又不会掉二两肉。我只好大大方方地给他看,认认真真地给他洗头,全程一句话也不说。他洗完头付了钱就拍拍屁股走了,姚姐说:“老板,不理个发?”他说:“我是来洗头的。”看来他是冲我来的。果然,没几天,他又来了,还是那样,洗完头就走。有一次,我被他看得毛了,就说:“喂,你看够没有?我脸上有痘吗?”他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说:“有芳,你不记得我了?我是蒋有德呀。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呢,那时候我九岁。”原来是有德哥!老乡呀。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去了一家大排档吃宵夜,还喝了一件啤酒,喝得晕晕乎乎的,第二天醒来发现我们一丝不挂地躺着宾馆的雪白大床上。我看到阿明在楼顶晒鸭毛摊成一片白时,就会想到那张雪白大床。
往事翻涌在心头,眼泪却从眼角流出来。阿明的手停止了,他边帮我把眼泪洗掉,边小心翼翼地说:“芳芳,你怎么了?怎么……怎么哭了?”
“没事。我是感动的,还没有谁给我洗过头呢。谢谢你,阿明。”
“嗐,这算什么。以后我都给你洗头,怎么样?”阿明像一个恋爱中的男人一样信誓旦旦地许下承诺,他的样子很真诚,就像那个人说爱我时一样,眼里带着光。
我还是照旧说好。
空气又安静了起来,流水声哗啦哗啦的,阿明轻轻地一遍又一遍地摩挲着我的头发。我的脸火辣辣的,有些微热,不知道是因为用热水洗头还是他的目光一直在我的脸上游移。
“芳芳,你真美。”阿明忍不住说。
女人总是爱听赞美的话。我笑开了花,“美吗?怎么美啦?”
“就像,就像,”阿明思考了一下说,“就像我家的那些大白鸭。”
我噗嗤笑得更欢,骂阿明嘴笨,哪有把女人比喻成鸭子的。他急得语无伦次,你别嫌弃大白鸭,它们可美了。雪白的身子,黑得透亮的眼睛,还有棕色的嘴,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像这样吗?”我把嘴扁起来,努起来,学着大白鸭的嘴。阿明看呆了,愣了三秒钟,突然抱着我的头,对着我的嘴用力地亲了一口,还把我的嘴唇咬了一下,然后做贼似的逃走了,丢我一个人在洗头床上。
我想喊他,头还没洗完呢,但我只顾着回味他的吻,他的吻是甜丝丝的,像刚长熟的嫩玉米。发廊里更燥热了,我匆匆做完最后的洗头工作,就到楼顶去晒头发。我不喜欢吹风机的轰鸣,而且这么大的太阳,用不了一会儿就晾干了的。但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迷迷糊糊,时常有热风吹拂,更让人有微醺的感觉。突然,“哐当”一声,像是什么铁器丢地上的声音,又传来一声痛苦叫喊。我站起来循声望去。我看见胡有庆捂着肚子跌跌撞撞地从阿明家楼顶走下去,他扶着矮墙的手沾着血。商贩张有本愣愣地站着,过来好一会儿,他才醒悟过来追下楼去。
但我看不到阿明。难道阿明出事了?
我立刻像刘翔百米跨栏那样,越过四五个矮墙,跳到阿明家楼顶。阿明浑身颤抖瘫倒在地,阿明,地上的血染红了一片鸭毛。遍地雪白的鸭毛映衬下,那摊血更加殷红刺眼。天空中扬起鸭毛,四下飞落。冷,很冷。那把杀猪刀带着红躺在阿明手边,像雪地里掉进一块烧红的木炭,充满魅惑。我把刀踢到一边,然后塞进柴垛里。
我不相信是阿明杀了人,他一定是正当防卫。或许是胡有庆来找茬也不一定,他的声名在五镇街可是很狼藉的。不信,沐警官可以去调查调查。
四、蒋有德
有人造谣说我是这起案件的幕后主谋,是我派胡有庆去警告阿明,让他离有芳远一点,结果胡有庆遭到反杀。原因是我和有芳总是“眼神交流”,眉来眼去。
我有必要在写“那天”日记之前声明一下。我本人对着沐警官郑重起誓:我是五镇街首富蒋有德,我有个爱好,就是喜欢看人。什么人都看,男的女的老的少的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当然啦,最好看的是女人。小屁孩没啥好看的,一年到头都是一副呆萌的嘴脸,老的看多了只会觉得暮气沉沉,连自己都好像跟着半截身子埋土里,而男人全是滑头污浊的模样。所以,女人是最让人舒服的。她们灵动,有韵味,周老师说过,女人是水做的。我小时候读书并不理解,现在总算彻底明白了,理解了,参悟了。尤其是我在广东的发廊里看到李有芳时,我脑海里就响起了周老师的那句话。说得真好,女人是水做的。不过准确地说,不同的女人是不同的水做的。比如说范小红,就是香水做的。从我认识她那天起,她就是一副花枝招展、浓妆艳抹的样子,还没靠近呢,你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香水味儿,她像腌久了的黄瓜。走起路来叮铃叮铃响,笑起来更是一块石头投入湖中,溅起的不是涟漪,而是一声空隆空隆。而李有芳就不同,她是春水味儿的,像春天时猫了一冬天的水田里积的一汪汪清亮的甘泉,带着万物复苏的芬芳,站在她面前你准能感受到心里荒凉的野草正在野蛮生长。
我没想到见到李有芳会是在那样的场景。那时候我刚和范小红结婚不久,就去广东度蜜月。我们逛了很多地方,从大教堂到上下九,从中山街到北京路,最后累得够呛地立在一条街巷边捶腿歇脚。突然,哗啦一声,有人把水泼到了街面上。说实话,广东的天比五镇街热多了,八月天更像是着火的熔炉一般,空气中弥散着汗臭味儿。可这一泼水,立即让熔炉滋啦冒烟,气温似乎瞬间降了几度,还带来一丝丝的凉风。我抬眼望过去就看到李有芳站在一家发廊门前,大概她也感受到了透心凉的感觉,正闭着眼舒坦地享受着泼水带来的片刻惬意。微风轻柔,吹拂着她的发梢,就像春天时坐在五镇街骆马岭的草坡上听到的鸟鸣。我感到身体里有某种力量正在苏醒,是玉米正在拔节,是蝼蛄拨土而出,是白鹭掠过水田。如果有什么动物能够形容她,那就是白鹭。如果有什么颜色能够描述她,那就是白。就像六月十五日那天下午天空下起的鹅毛白雪,准确地说,是鸭毛白雪。
范小红不是五镇街人,她不认识李有芳。不过,她却认识男人盯着女人看的眼神。她冷不丁来一句,“你在看什么?”我吓一跳,急忙切换状态,极力否认,“没没没看什么,你知道我的,我喜欢东看看西看看。”
“敢乱看,小心你的眼睛。”范小红不怒自威地警告我。我信誓旦旦地保证才不让这趟蜜月之旅半途而废。
这之后范小红把我看得更紧了,但我还是很油滑地骗过她,偷偷跑去广东找到了李有芳。一开始她还认不出我来,我只让她给我洗头。她的手指在我头发上流走的时候,我感觉我的每一根头发都像一棵麦苗,青楞楞地等待着被抚摸。后来我们睡在一起了。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对范小红产生了内疚之情,如果没有她,我就不可能是五镇街的首富。所以,我就没有再去广东。
可李有芳却杀回了五镇街,还开了家发廊。我觉得她是在向我挑衅,唯恐天下不乱,唯恐范小红不知。但我知道,范小红心知肚明。所以,我只好躲在家里,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就不出门(不得已出门,也只跟李有芳眼神交流)。但不出门,不代表我对五镇街一无所知。我有一个望远镜,我喜欢在楼顶的最高处俯视五镇街。大家都知道我家的楼是整个五镇街最高的,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我没有,但是一览众山小的感受确实十分熨帖。为了不被人发现,我偷偷藏在窗帘后面窥视五镇街的一举一动。那天下午的蛛丝马迹,我都尽收眼底。
那时候,杀猪佬黄有顺躺在五镇街小小屠宰场门前的大石板上睡觉,那是他的标准姿势;商贩张有本还在阿昌家喝酒,嘴里叼着一根牙签,猜码声此起彼伏。随着嘴巴的开合,左边脸颊上那颗黑痦子也跟着抖动。街长谢有达正在街上溜达,好像一个民兵队长在巡视。只要不是街日子,他都这副模样。但也有例外,比如过年前,需要翻新社庙的时候,他就会找上门来,让我意思意思一点。
起初一切都是安安静静的,闷热使人都闭上了嘴,但却被李有芳突然的一声大喊给打破了。她喊道:“阿明,快过来帮我洗头。”虽然她朝着阿明喊,但却是看着我。我拿着望远镜锁定她时,她那荔枝似的的眼睛像被人卸下来放在我跟前一样,灵动、妩媚又带着愠怒。她的脸被午后的闷热蒸红,汗珠从脸颊旁滑落,而我的冷汗从后背滑过。我知道她看不见我,但她的眼神能杀人。
我不是说,杀人凶手是她。她和阿明在发廊门前闲聊几句就去洗头了,后来她又出现在楼顶上。头发虽然擦过披散在肩上,但粉红色的短袖仍被洇湿了了一片,几绺头发末梢挂着水珠,时不时地掉下来一二滴,在晒得发烫的楼顶地面上砸出一朵小花,旋即就被风干了。不知道为什么,这让我想起在广东初见李有芳时的那个滋啦冒烟的下午以及她带着春水般的温存。她梳理着头发,把头发弄成一道瀑布晾晒在太阳底下,若有若无的一层水气被蒸发出来,迷蒙了我的眼。那是我曾经抚摸过无数遍的长发呀,现在就算近在眼前,我也感觉远在天边。
望远镜的镜头里忽然变得白茫茫一片,好像有无数的雪花一闪而过。我撩开窗帘看看外面,天空正在下鹅毛大雪,在闷热的午后、在阳光火辣辣的时刻,湛蓝的天空下起了雪。一时间,我的身子一阵暖一阵冷起来。后来在有芳奔去阿明家楼顶时,我才发现不是雪,而是鸭毛。
阿明家的楼顶被明华家楼顶的帐篷挡住了大半,发生了什么我看不到。我只看到商贩张有本惊慌失措地从阿明家跑出来,朝街卫生所跑去,整个人踉踉跄跄的,浑身沾满了血。我第一感觉就是,他杀了人。后来才知道是胡老二的儿子胡有庆被杀了。
以上就是我的日记,我坦诚是不想被误解。请保密,请勿透露给范小红。
五、张有本
七月十五日,醉醺醺。
那天,阿昌难得地打到了一只野兔,这在五镇街的山岭里是不常见的。平时阿昌闲着没事就去山上岭上找野味,然后托我偷偷卖给城里的大酒店。我知道城里人好这口,也能从中捞一笔油水,自然答应下来。可是那天,他说,可惜了这么好的野兔,我们只能看到摸到闻到,就是吃不到。当时,胡有庆也在场。他抄起随身携带的匕首趁阿昌不备,就在野兔的脖子上抹了一刀。野兔吱哇乱蹦,鲜血直流,没一会儿身子就不动弹了。阿昌怒斥他,你干嘛要死呀?有庆啐了一口痰,不屑地说,不能便宜了那些城里人。这么好的野味,与其让他们糟蹋不如我们自己享用。我有理由怀疑有庆是故意的,先斩后奏。阿昌没办法,野兔死了,再卖给城里人已经卖不出什么好价钱。只能依着有庆的办法。
显然,有庆很高兴,脸上乐滋滋的,还亲自下厨烹饪,我们俩只好给他打下手。说真的,有庆除了平时有点吊儿郎当、混混模样,下厨做菜可是很有一手。没多久,一道让人口水直流的干锅兔肉就端上来。就着老陈家的米酒,我、阿昌、有庆从上午十一点一直喝到下午两点多。喝得个个面红耳赤,两脚打飘。阿昌直接就躺在他家的沙发上睡过去了,还发出隆隆的鼾声。我的意识还清醒,就跟有庆说,我得走了,去阿明家收鸭毛。有庆眼珠子一转,说,我跟你去,我也去看看。我脸上挂着笑,心里却直骂,鸭毛有什么好看的,味道又冲,一般人避之唯恐不及呢。我看你小子是想从我身上打探点贩鸭毛的门道吧?我得防着点。
不过,一路上,他都没问什么,只跟我东拉西扯。主要是扯李有芳的故事,什么李有芳的身子又白又美呀,什么可惜她跟蒋有德有一腿呀之类的。路过李有芳的发廊时,有庆还偷瞄了几眼,但李有芳不在。难道这是迂回战术?还没想明白,我们就来到阿明家。门前的大盆里盛着洗了很多只鸭子的水,水还在冒着热气。我知道阿明一定在楼上整理鸭毛,就拉着有庆往阿明家楼上走。阿明家我来了好多次,就跟回自己家一样,熟悉的鸭毛味隐隐传来。有庆啐了一口痰,说,真他妈臭。我像莲花盛开一样笑了。
可是,楼顶上没有阿明,只有摊了一地的鸭毛,白绒绒的,像雪,像盐,又像软软的棉被芯。也许一会儿阿明就会上楼来的,我们约好了的,每个月的十五日,都是这样。我和有庆找了个阴凉的站着,果然,没一会儿阿明就满脸通红地跑上楼顶。没法看出来这通红是因为跑楼梯而引起的。阿明说,有本哥,不好意思,今天耽误点事,我这就给你装鸭毛。他竟然没有准时,这还是头一次。以前他总是提前就装好袋子等我来取。
他动作娴熟地聚拢鸭毛,我想搭把手却被他拒绝了。这种活儿我来做就行了,你等一会就好。他说。我只好站着假装看风景,我很少在楼顶上看五镇街。但那时五街镇显得光亮无比,暖烘烘的,我看得出神。有庆拿胳膊捅我一下,示意我看那边。我扭头看去,我看到李有芳正在梳理头发,把头发梳成一面黑色的镜子。显然她刚洗过头,洗发水的味道被热浪裹挟着,逃窜似的灌进我的鼻腔,一股很好闻的味道。发育完好的身体充盈她那件粉红色短袖。李有芳真的美,比那些城里五星级酒店的服务员还要美,比我走街串巷见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要美。我觉得她就是五镇街的灵魂,自从她回来开了发廊之后,五镇街有趣多了。
我瞄了一眼有庆,他看得眼睛都直了,下意识地咽口水,好像李有芳是那道干锅兔肉。
“不知道李有芳胸前那团肉手感如何?”有庆贼兮兮地说,脸上全是轻浮的笑,“会不会像摸那只野兔一样?”
“像你妈。”阿明突然而来的大吼,把我和有庆都吓了一跳。他满脸通红,两眼恶狠狠地盯着有庆。
“哟嚯,这么护着,难道你跟她也有一腿?睡了吗?哈哈哈,我可是偷看过她洗澡哦。”有庆笑得更加放肆,好像在用一辈子的力气在笑。
阿明怒不可遏,噗的一声,朝有庆甩来装了半袋的鸭毛,鸭毛瞬间飞舞。迷蒙中——也许是因为鸭毛遮住了视线,也许是因为我还醉醺醺的,我看见阿明从一旁的柴垛上抽出一把亮闪闪的白刀,那一瞬间我打了一个寒颤,刀猛地一下扎进有庆的肚子里,然后又连续了几下。阿明的速度快得我都还没来得及理解发生了什么,有庆就捂着肚子弓起腰。他好像吃东西被噎住了,说不出话。血溅到鸭毛上,带起一阵诡异的邪风,打着璇儿,把一地的鸭毛卷起,扬到空中,五镇街立即就纷纷扬扬地下起了鹅毛大雪。
等我反应过来,有庆已经走下楼梯,我赶忙追过去。他一路捂着肚子,血就流了一路,好像是他为了让我找到他而特意做的记号。我在二楼转一楼的楼梯处找到了他,他那时候已经脸色苍白,浑身发抖,有气无力地说,快,快帮我去叫街卫生所的医生。
我跑出了阿明家,身上沾着有庆的血,在那个鸭毛翻飞的夏天跌跌撞撞。后来,我才知道,有庆在我奔跑的时候,坚持走完了楼梯。也许在一楼他害怕被人发现,犹豫了,没有朝大门走去,而是走向后门。阿明把鸭子养在后院,还没走多远,一股鸭毛的臭味冲过来。有庆吸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干呕,就脸朝下,栽倒在鸭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