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译注之十六

2018-09-03  本文已影响0人  建业书生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是曰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

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译: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做人到了极度虚怀若谷的境界,要更加坚定地守住“静”的状态。这时候万事万物同时运作,我站在“静”的角度观察它们的循环往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这些芸芸众生,最后都会再次回到它们起源时候的状态。

归根曰静,是曰复命。

  回归本源就叫做“静”,这种现象叫做“复命” 

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复命”现象是一种常态,能够知晓这种常态就叫做“明白事理” 

不知常,妄作,凶。

  如果搞不清楚事物的常态,胡乱行动,那可不是一件好事,是要出问题的

知常,容。

  如果能够清楚这种常态,那就能够从容地应对各种事情。

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能够从容处事就会像公那样,像王那样,像天那样,像天道那样。遵循了天道,影响力就能够持久,就算事物本身已然消失,影响力也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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