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片段3
1、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硬说“这块土地是我的”并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相信他所说的话,这个人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的缔造者。但是,如果有人拔掉他插的界桩或填平他挖的界沟,并大声告诉大家:“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了地上的出产是大家的,土地不属于任何个人,你们就完了。”——如果有人这么如果有人这么做了,他将使人类少干多少罪恶之事,少发生多少战争和杀戮人的行为,少受多少苦难和恐怖之事的折磨啊!
2、他从经验中得知:对幸福的追求,是人类行为的唯一动机。根据这个经验,他发现:为了共同的利益而需要同类帮助的情况,是很少的;而为了竞争必须提防他人的情况,就更少了。在前一种情况下,他和他们结合成群,或者顶多结合成某种不强迫任何人的自由组合,这种组合持续的时间,在结成这种组合的暂时需要一得到满足,便宣告结束。在后一种情况下,每一个人都想方设法攫取自己的利益:如果他认为用武力可以成功,他就公开用武力攫取;如果他认为力不如人,他就用技巧和机智攫取。
3、首先建立家庭的人,很可能是那些强者,因为他们觉得有能力保护他们的家,而弱者觉得最便捷和最可靠的办法,是模仿强者搭建自己的住所,建立自己的家,而不是试图去把强者赶出他们的家。
4、在这种新的状态下,他们过着既十分简单又从不与人交往的生活;他们的需要很有限,还发明了一些满足这些需要的工具,因此,当初的野蛮人此时就有了许多闲暇,并把他们闲暇的时间用来追求他们的先辈未曾有过的舒适享受;然而,他们哪里知道,那些舒适的享受竟成了他们的第一道枷锁,并为他们的子孙种下了祸根,因为,只要他们继续这样享受下去,不仅会削弱他们的身体和精神,而且,时间一久,成了习惯便会使他们失去原先的兴味,从而变成一种不可或缺的真正的需要:因得不到这些享受而感到的痛苦,远比得到它们而感到的乐趣大得多;失去那些享受固然不幸,而得到那些享受,也不怎么感到幸福。
5、所有一切都开始改变了面貌。在此以前在森林中到处游荡的原始人已有了较固定的住处,而且慢慢地开始互相接近,结合成不同的群,在每一个地区形成有共同的习俗和特点的民族,不过,使这些民族得以维系的,不是规章和法律,而是共同的生活方式和同样的食物与气候的影响。
6、唱歌和跳舞(这两者都是爱情和时间闲暇的产物)就成了他们的娱乐,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变成了聚合成群的悠闲的男人和女人最喜欢的活动。每一个人都细心注视另一个人,同时也希望自己受到别人的注视,于是,众人的尊敬,就成了对一个人的奖赏。唱歌或跳舞最棒的人,最美、最壮、最灵巧或最善言辞的人,就成了最受尊敬的人:走向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的开头第一步,就是从这里踏出的;走向罪恶的深渊的开头第一步,也是从这里踏出的。从这些初级的偏爱心中,一方面产生了虚荣心和对他人的轻视,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羞耻心和羡慕心。由这些新的祸患之源造成的风波,最终给人类的幸福和宁静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7、人们一开始互相品评,尊重的观念一旦在他们的头脑中形成,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权利受到尊重。从此以后,任何人如有不尊重人的行为,就不可能不受惩罚:最初的文明礼貌的观念就是从这里产生的,甚至在野蛮人当中也是如此。任何故意伤害人的行为,都将被看作是一种存心凌辱,因为,除了伤害的行为造成了痛苦以外,被伤害者认为对他的人格的轻视往往比痛苦本身还难忍受;每个人都将根据别人对他表示轻视的方式而给以相应的惩罚:报复的手段是可怕的;人变成了凶暴残忍的人。我们所知道的大多数野蛮人此时的进化程度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