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无为道德观
老子,姓李,名耳,又名老聃。关于老子所处的年代,这里选择本人信服的一种说法:老子是春秋末期人,早于孔子。而《道德经》一书则成书于战国时期,是老子西出函谷关时所作。老子的伦理思想的总领宗旨是绝仁弃义、摒弃礼治,否定传统的封建宗法等级道德。
按如今的看法,老子的伦理思想基本倾向是消极的,但对周礼的批判却有深刻意义。
“道”是老子哲学思想的最高范畴,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是世界的本原,又是宇宙的最高法则。而无为则是取自老子的道,它是老子的道德观和基本立足点。在老子看来,道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就是说道生育万物而不把万物据为己有,成就万物而不以为是自己的功劳,长成万物而不对万物实行宰制。因此,道能善于给予并成全别物。总之,无为就是无意于为,没有自己的目的和追求。老子认为,道德这种德性应该为人所效法,这样无为就从自然观领域引入到了政治伦理领域,无为政治最明显的体现就是老子的小国寡民。这种无为思想在实际中的应用就是汉初的无为而治,与民休息,休养生息的政策。
有关仁义的论述,老子体现的是一种与孔孟完全相反的仁义观。老子认为:“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这样,老子主张的是一种完全废除大道仁义的观念,而且认为那些道德规范的产生,是社会风尚衰败的表现。老子的这一看法,是对当时政治背景的侧面反映。春秋战国,由于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发展,造成了奴隶制的土崩瓦解,加上当时礼崩乐坏,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等级制度逐渐解体。老子的伦理思想正是对当时政治局面的反映。
与老子无为的思想相对应,老子将德分为上德和下德。这里的上德体现了老子无为的原则,它不自恃有德,所以有德;下德则体现了无为,它以具体的道德规则而为,处处表现自己有德,这样的德,只是形式上的,实则是无德。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处处受道德规范的约束,人们的行为也时刻为了追求善,这样就树立了评价善的价值标准,于是人们就知道了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会被卷入毁誉褒贬的道德评价的漩涡,甚至诱发人们以各种伪善的手段撰取和保持善的美名。所以,老子主张“不尚贤,使民不争。”反应在统治者那里就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就是不要提倡道德规范,不要进行道德教化,使人们不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恶,这样“使民无知无欲”,老死不相忘老,只在自己小国寡民的世界里终老即可。
老子认为道德的产生是道德退化的结果,所以他主张一种复归于素朴的道德理想。实现这种道德理想不仅要绝仁弃义,还要绝圣弃智,因为道德教化和道德规范的产生正是来源于圣人的制定。当然,这在老子看来也只是归于素朴的客观条件,最根本还是要消除道德主体的主观原因,即消除知、欲。“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智,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回到素朴的状态,就是回到无知无欲的原始状态,也就达到了“复归于婴儿”。老子的这种道德理想,是对人类道德发展和认识的自觉反动,体现了老子的道德观具有伦理非理性主义的某种特征。
老子的无为的思想就是为了保全自身,即所谓的“身存”。他将无为不争的处事方法推向极端就是“塞其兑,闭其门,和其光,同其尘,挫其锐,解其纷”意思是闭塞知欲的通道,含蓄智慧的光耀,混同尘世,不露锋芒,解脱纷争,达到与无为之道同一。其实就是超脱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