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原创)
还没到下班时间,王校长(她因培养出了一位知名董事长的老公,和保送去美国读研究生的女儿,而被我任命为“校长”)就来电话,说是晚上相约几位去X地唱歌,我正忙着,想也没想就回:好啊!
下班时间到了,王校长的电话准时来了,听她重复要去唱歌的地方,这下听清楚了,是XX地,啊?那么个鬼地方呀!我不去,那里人的素质太差、又没档次。
王校长有些嗔怒:“你这人怎么这样啊?请你去玩还要挑三捡四的。”
可我这人就是这样,我不想去的地方就是不去。
下班咯!将车往车库一放,飞身上楼,换了套运动装就往外跑,我要散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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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休闲的方式太少了,我住的地方,前面有空中花园、有健身器材、有乒乓球室,可没对手,后面有公园、有溪边观景大道,可一个人不想走的太远。现在可时尚跳交谊舞了,我认为跳这种舞还是男女搭配舞姿比较优美,可舞厅的那些男人,要么酒气熏天、要么臭汗刺鼻、要么色眼迷离,不想去,街边倒是流行两女搭配跳的,可两个女人在一起搂搂抱抱的,显得不伦不类,又有“同性恋”之嫌。
还是独自散步去吧!
行至工会门口,竟被人从后面拦腰抱住,一看是王校长她们几个。
“你们不是去唱歌么?”
“你说档次太低呀,你不去我们听谁唱去?”
“哈哈,终归是邪不胜正啊!”我得意地笑。
一起到了王校长家,她们几个要打牌,我不干。在她家书柜里乱翻,找了本易中天的《品三国》,呵,这个从不读书的女人家,竟藏了本好书。拿了那书便要走,她们见我要走哪里肯放?王校长还故意“刁难”要我写借条,好吧,我顺手拿起笔,在墙上的挂历上写下:借一破书,看完即还。落款:书虫。
几个女人围过来看,念着我写的借条,嚷着:“签名呢?在哪儿呀?”
“你们自个儿慢慢找吧!”我放了一句就要走。
“啊,是书虫啊!上当啦!哈哈!”
几个臭娘们儿在那儿疯笑,再找我时,我早已溜之大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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