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的使用与公共空间的安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述评三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野蛮行为已经占领了很多城市的街道,或者人们正害怕这种行为发生在街道上。”“同样地,当人们认为一个城市或它的某些地方危险或者混乱,那么他们主要是觉得人行道不安全。”
雅各布斯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第一部分《城市的特性》第一节就讲“人行道的用途:安全”。
因为“街道及其人行道,城市中的主要公共区域,是一个城市的最重要的器官。”“维护城市的安全是一个城市的街道和人行道的根本任务。”
雅各布斯在这一章节中没有太多的论述何谓“公共区域”,后面就直接多次使用了“公共空间”这一概念。(又或者是因为翻译的问题,我下次找原文对照)
她认为一条城市街道要想应付陌生人,在陌生人多的时候能确保安全,必须要具备三个条件,首要的条件就是“在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要界线分明,不能像郊区的住宅区那样混合在一起。”
很快她就再次说“确保街道上的公共空间明确无误,与私人的或什么也不是的空间划清真正的界线。”
在这不长的章节中,她第三次强调“当它在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划定了清楚、有效的界线。”
如何划定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线?这个我认为是理解这本书起码是这一章节的最重要问题,雅各布斯没有展开论述。我也只能存疑。
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划分非常重要。对于私人空间——不是本书的论述对象——我们无需关注。但对于已经划定好界线的公共空间(公共区域),雅各布斯投入了全部的热情,也方便她引入对于构筑安全而言,最重要的“监视”!
这种监视系统“主要是由一个互相关联的,非正式的网络来维持的,这是一个有着自觉的抑止手段和标准的网络,由人们自行产生,也由其强制执行。”
现在,我们可以重提城市街道确保安全的三个条件:
首要的就是上面说到的,在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必须界线分明。
“第二,必须要有一些眼睛盯着街道,这些眼睛属于我们称为街道的天然居住者。街边的楼房具有应付陌生人、确保居民以及陌生人安全的任务,它们必须面向街面,不能背向街面,使街道失去保护的眼睛。”
“第三,人行道上必须总有行人,这样既可以增添看着街面的眼睛的数量,也可以吸引更多的人从楼里往街上看。”
是的,对于雅各布斯来说,街道及其人行道有两种基本行为,人的观看和人的使用。两者互相关联,互相支持。
为了更多数量的人更自觉地监视街道,必须使街道经常被使用,充满活力!
“达到这种监视的条件是要沿着人行道的边上三三两两地布置足够数量的商业点和其他公共场所,尤其是晚上或夜间开放的一些商店和公共场所。例如商店、酒吧和饭店能够以不同的、综合的方式维护人行道的安全。”
“店主和小企业主本身是典型的安宁和秩序的坚决支持者;他们憎恨打碎玻璃以及拦路打劫这种行为;他们不愿看到顾客因为害怕不安全而战战兢兢。如果数量足够多,他们是最有用的街道监视者和人行道护卫者。”
“人们上街办事,或买食品和饮料这样的活动其本身就能吸引另外一些人。”
“城市不仅应容纳这样的不同,以及其他更多的在品味、目的和工作的兴趣方面的不同,而且也应需要有着不同趣味和癖好的人。那些乌托邦以及那些强制管理别人闲暇时间的人总是偏好于一种类型的企业和商业。这种特性不仅与城市的特性格格不入,而且还会贻害无穷。城市街道和企业以及商业越能广泛地满足合法的兴趣,对街道和城市的安全和文明就越有益。”
老城市的成功之处,在于它有一种类似上面的,虽然兴趣不同、用途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复杂秩序。
因为实践了这种复杂秩序,一个让人赏心悦目是城市人行道(通常是老城老街),每个地方都不尽相同,从不重复自己,在任何一个地方总会有新的即兴表演出现,就像“芭蕾”。
这种复杂的秩序,其实质是“城市互相关联的人行道用途,这为它带来了一个又一个的驻足的目光,正是这种目光构成了城市人行道上安全监视系统。”
看,对于公共空间的监视,作者投入了十足的爱:
我们这里(作者所住街道,哈得孙街)的人成了城市秩序幸运的拥有者,它使得我们维护安宁的行为变得相对简单,因为在我们的街上有足够多的眼睛在进行着监视。这里的大多数人在监视这个工作方面都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专门经验。他们的经验组合在一起,在人行道上发挥作用,尽管这本身并不是专门组织起来的行为,但这正是力量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