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罗马书信息第四十八讲:犹太人的悖逆(网录,作者加恩)

2019-01-17  本文已影响3人  主的小羊戴连军

【罗10: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

【罗10:15】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

【罗10:16】只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因为以赛亚说:“主啊,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

【罗10:17】可见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

【罗10:18】但我说,人没有听见吗?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

【罗10:19】我再说,以色列人不知道吗?先有摩西说:“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我要用那无知的民,触动你们的怒气。”

【罗10:20】又有以赛亚放胆说:“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访问我的,我向他们显现。”

【罗10:21】至于以色列人,他说:“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

我们今天学习罗马书十章十四至二十一经文。

在网上看到,作者加恩对这段经文分享,感觉特别好,便录之于大家一同学习:

犹太人的悖逆(罗10:14-21)

保罗在叙述信主之道(福音)乃是人得救的惟一条件之后,也许认为犹太律法主义者会辩说,犹太人根本从未有公平的机会听到福音,他们自然不明白福音,更不可能接受福音;这样,神就不该要求犹太人担负不相信福音的责任。对此,保罗指出犹太人不只有机会听到福音,并且也能明白福音的意义。这一段主要的意思是要证明犹太人不信的罪,是无可推诿的,使徒在此证明他们是悖逆顶嘴的百姓。 

一、犹太人的不信是因没有奉差遣的人吗?(10:14-15)

这两节经文看来仿佛是保罗的一种感叹,说出传福音报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令人羡慕。其实在这几节经文中,使徒是要证明犹太人的不信是不能推诿他们的责任的。这里所讲的包括了人的“信”和“传”两方面的责任。从14-15节上半:“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所发的这些问题是逐层向上推的,最后推到神的身上──“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换言之,人的不信,不求告,实应由神负责任,因为神不差遣,人就不能传,人不能传,就没有人能相信而求告了。这么说来,岂不是错在神没有差遣吗?犹太人是否可以如此推卸他们的罪,说,他们不信是因为神没有差遣仆人向他们传的缘故?

注意14节,“然而人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说明了上文所谓“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意思是在信之后的求告。不信而求告,实在不能算是“求告”,这种求告是神所不理会的。主耶稣在太7:21说:“凡称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为什么呢?因他们不是先有信心而求告。他们是主所从不认识的,所以,所谓未曾信祂怎能求祂呢?这“求”是指有功效,可被接纳的求告。

“未曾听见祂,怎能信祂呢?”可见所指的信不是糊涂的信,不是情感冲动的信,乃是听而明白的信,像主在撒种比喻中所说的(太13:23)。

“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可见人有传道的责任。上文已经谈到犹太人“信”的责任。他们未能得救是因他们要凭行律法,立自己的义,不肯接受救恩,不肯接受出于信心的义。在此使徒进一步说明,人不但有信的责任还有传的责任。虽然神的道显而易明,又是十分方便,随时随地可以相信的;但仍须有人传扬讲解,使那些不明白真道的人可以听信接受,因人的传讲,可使未信的人心意被显明劝服,为罪自责而归信基督(林前14:24)。

  保罗连续问了三个怎能(怎能求……信……没有传道的,怎能听见呢?)来追溯犹太人和外邦人得恩的步骤。假如我们将次序倒转过来,就会更加清楚了:

  神差遣衪的仆人出去。

  他们传扬救恩的好消息。

  罪人得听神在基督里赐下生命的呼召。

  听者中有部分接受这信息。

  相信的人就求告主名。

  凡求告衪的人都得救。

这正是基督徒宣教工作的动力!这是基督徒宣教运动的基础。保罗要证明,他将福音传给外邦人的策略是正确的;但不信的犹太人认为这是不可原谅的。

“若没有奉差遣,怎能传道呢?”太7:21-23不是有主不认识的人,也能传道吗?但保罗的意思是指那些真正作神仆而传道的人。一个真正传神福音的人,必然是神所差遣的人。这样的人脚踪是何等佳美,令人羡慕!但神有没有差遣人传祂的福音呢?下文15节下半节,使徒便回答了这问题。

“如经上所记:报福音传喜信的人,他们的脚踪何等佳美。”经上既然这样称赞报福音传喜讯的人脚踪佳美。可见神在旧约时,就已经差遣祂的仆人传福音了,但以色列人却未留心旧约中的福音。

差遣人的是神。我们怎样做呢?我们是奉差遣的人。不要以为全职的牧师或传道人才是奉神差遣的人;一个基督徒只要有勇气开口向人传福音,他就是奉神差遣的人。传福音者的脚何等佳美,因为不但有差遣人的神,也有人的配合;他们的脚,见证神的作为。基督徒应当用平安的福音,当作预备走路的鞋穿在脚上;我们越多传扬福音,就越少沾染世上的罪污。我们有特权和责任,以佳美的脚踪,到失丧、垂死的世人那里去。

这里说出神多么喜悦我们对人传福音。我们得救以前的脚踪,正如罗三15~17所说,‘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那是多么丑恶。现在得救了,到处为主作见证,向人传福音,脚踪变得何等佳美!

二、犹太人的不信是因没有听见福音吗?(10:16-18)

只是保罗一直以来慨叹,以色列人没有都听从福音。以赛亚早已这样预言了。他问道:“主阿,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赛五三1)。问题的答案自然是:“不多。”当弥赛亚第一次来临的消息被传开时,有反应的人并不多。 并不是神没有差遣仆人传福音,是人没有都听从福音。

先知以赛亚的时候,神早已藉祂的仆人预言基督怎样为我们的罪孽压伤,怎样像羊羔被牵到宰杀之地,怎样与罪犯同列,又为罪犯代求(赛53:1)。

注意16节所引的旧约:“主阿,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正是先知以赛亚书53章的话。保罗的引用,等于说明了赛53章的信息,就是旧约时代所传的福音,但犹太人都没听从这“福音”。可见虽然基督是在新约时代才为我们受死,成全了救赎的工作,然后又藉使徒把福音传开;但犹太人其实早已经听见将要降世受死之救主的福音了,就是基督未降生之前,神藉先知预告他们的。

“主阿,我们所传的有谁信呢?”我们是否也此感叹?经上说,务要传道,无论得时不得时(提后四2),虽然人不听,还是要传。听见福音而不肯顺从福音的人,将来他们要在神面前负他们自己的责任;神将传福音的恩典与权利赐给我们,我们若不去传,我们将来也要在神面前负我们的责任。

要听怎样的道才会信道?要听从基督的话而来的道。‘基督的话’有两种意思:(1)指关于基督的福音;(2)指基督藉祂的使者们所传的信息。换言之,要怎样传道才能使人信“道”?传基督的话。先知以赛亚所传的正是神所启示关乎基督救恩的信息,可惜以色列人并没有听从这可以使他们得救的信息。故此,他的结论是信道是从听道来的,听道是从基督的话来的。当我们根据神记录的话宣扬主耶稣基督时,听见的人就生出信来。

  但单靠耳听是不足够的,必须在聆听时有一颗敞开的心灵和思想,愿意领受神的真理。如果他存这样的态度,就会察觉所传的道确实蕴含真理,而真理是自证为实的。然后他会相信。当然,有一点必须清楚,本节所说的听,不是单指用耳听。例如,人可以阅读真理。因此,所谓听道,是指透过各种途径来领受神的话。

那么,到底问题发生在哪里呢?犹太人和外邦人不都听见了福音吗?他们都听见了。保罗借用诗篇十九篇4节来说明他们都听见了福音。他说:诚然听见了:“他们的声音传遍天下,他们的言语传到地极。”这些句子,其实与福音无关。诗中描述太阳、月亮、众星,一同见证神的荣耀。但保罗借用这句子说明在他的时候,向普世广传福音的情况也是一样。在颇为不同的事情上圣灵传扬神奇妙的作为和旨意,凡是虚心受教的人,都必能在心中领悟(罗1:19)。

本节证明连外邦人也有机会听见福音,犹太人更是不能说未曾听见福音,因为福音是从他们传出来的。

三、犹太人的悖逆有先知预言为证(10:19-21)

这里引用了三处旧约圣经作证明,我们逐节来看。

19 节圣经引自申32:21。他们以那不算为神的触动我的愤恨,以虚无的神惹了我的怒气。我也要以那不成子民的触动他们的愤恨,以愚昧的国民惹了他们的怒气。

当时摩西曾警告以色列人,他们以那些不是神的偶像惹神的怒气,神也必“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动你们的愤恨……”。所谓不成子民的就是指外邦人,因他们本不是神的子民,他们在神的律法上是“无知的民”。 这里的意思是说,连犹太人所看不起的外邦人都能明白福音的信息,犹太人岂不更应当明白吗?

犹太人虽拒绝救恩,神还是依照祂既定的旨意,让许多外邦人蒙恩,使那些本来不成子民的变成了神的子民;而犹太人虽然本来按肉体是神的子民,反而因不信变成不是神的子民。这样他们必因看见外邦人蒙恩而激起“愤恨”,被触怒了。这些在使徒时代都已应验了,尤其是保罗,经常因犹太人的忌恨而惹来许多逼迫。

20 节引自赛65:1。素来没有访问我的,现在求问我。没有寻找我的,我叫他们遇见。没有称为我名下的,我对他们说,我在这里,我在这里。

“没有寻找我的”与“没有访问我的”都是指外邦人,他们都要蒙恩。以赛亚更放胆地指出,那些没有真正寻找耶和华的外邦人,却遇见衪;不是我们寻找神,乃是神来寻找我们。我们本来对神是生疏的,是远离神的人,但神却让我们遇见祂,寻着了祂。我们是没有寻求衪的外邦人,衪却向我们显现。整体上说,外邦人都不寻求神。他们满足于自己的异教信仰。不过,他们中间有不少在得听福音后,确实地作出了回应。相对来说,有回应的外邦人较犹太人多。保罗再引证以赛亚的话,无非证明:不论摩西或先知,都早已预言外邦人会听到福音,犹太人却要因悖逆不信而被摈弃于救恩门外。

21 节引自赛65:2。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的百姓,他们随自己的意念行不善之道。

神既使那不成子民的成为子民,没有寻找祂的叫他们遇见;然则,神对待祂的选民以色列人如何呢?神恩待外邦人,何以不恩待以色列人呢?本节说明不是神不要恩待,乃是以色列人自己硬心悖逆,不肯接受神的救恩。所以,这里说到神对祂的百姓的态度“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顶嘴的百姓”,神仍然等候向祂的百姓施恩,等待他们来归向祂,但这百姓却是悖逆顶嘴、不理会神的招呼。更进一步表明,以色列人遭弃绝,责任不在神,乃在他们自己身上。他们未蒙恩不是神丢弃他们,是他们丢弃了神所打发来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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