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别裁》260(尧曰)|上古的政治哲学
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
在尧舜时代,各个宗法社会,各自为政,律、度、量、衡都没有统一,所以有人想把它统一起来,但这是一件很难的事,即使到现在也没有完全统一过来。
“谨权量”的权量,是权变的意思,我们中国文化中,尤其儒家喜欢讲究这两个字,所谓“经权”之道,经就是常经,在原则上是不变的。如人的穿衣饮食是经,但吃米饭或是吃面包,穿西装或是穿中山装,可以随意,则是权变。所以为政的大原则就是“谨权量”,对政治权能的分辨,要非常谨慎,以个人而言,如领导一个单位,对某同事在权力上应该使用到什么程度,要量才而用。这是对人事而言,而 “审法度”是对制度而言的。
在尧舜那个时代,人事与制度都没有偏废,两者兼顾,把这两个方面“谨权量”,像天平一样,法规与人事,配合的非常好。而我们现在在处理这两方面关系的时候就很机械。比如现在去某机关办事,机关办事的人很规范,严格按照法规办事,一点都不会通融,一副公事公办的态度,没有一点人情。
“废修官”,古代的官者管也,就是管事的人,严格地讲,中国古代所谓做官,在秦汉以后,才变成特殊阶层,在上古的时候,还是管理的意思,是人民的公仆。“废修官”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说在尧、舜、禹以后,经过殷商阶段,政治荒废,到了周朝才重新整顿起来。第二层意思是说一个制度、一个法规,依《易经》的道理,是没有不变的。如一个计划施行下去,到了下面,由于空间或是时间的变化,今天这个办法对,明天有可能就不对了,所以非变不可,不变就会出问题。因此“修废官”等于说兴废之间要多注意。
“四方之政行焉”,中国上古的政治制度,虽说是中央集权,但四方都是诸侯,地方分治,实际上是“中央分权”。其实中国上古如周朝,中央反而没有集权,地方的权力非常大。所谓的中央集权,只是道德上的领导,思想上的领导,而行政上的领导都属地方。所以当“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这三点注意到了,四方之政自然行得通了。对于个人也是一样,一个家庭中处理事情也是这样,中国向来是宗法社会,族有族规,家有家法,治家之道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