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独特写作风格
不知道为什么,看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之后,我有深深的感慨,我感慨这人生的苦难;我感慨这人生的无奈。
作家还是那样平淡且真实的写了这部《许三观卖血记》,可是我看了以后却并不觉得作者写得平淡,还是那句话,人在苦难之水中泡得太久了,似乎是连承受苦难的记忆也跟着久远了。仿佛是在平淡的看着剧情里面演戏的自己,虽然剧情惊心动魄,可是叙述人自己却显得古井无波。这不是对生活的麻木不仁,这只是经历苦难已经习惯,习惯到最后的不执着。
任何时代都有痛苦,许三观也不是一个完人,他也有人的诸多毛病,不过小说里面确实也把许三观这位父亲对于孩子的爱淋漓尽致的写了出来。看完了我才有深刻的体会,原来写父爱不需要写得那么深情,因为深情都已经发生在了日常的生活中了。作者把日常生活写好了,那父爱就已足见深情了。
许三观大儿子不是亲生的,他却为了给大儿子治病一路奶血卖到上海;许三观二儿子在乡下插队,为了能够回来去讨好生产队长,不要命的喝酒。文章里面有些剧情看着有些滑稽可笑,可是滑稽可笑的背后却是命运的无奈和纠结。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似乎知道怎么写父亲了,就把平常生活写好就行了,因为平常的生活已经足以感人肺腑和惊心动魄了。
以前的大部分中国人都是从苦水里泡大的,像我这样的90后看了简直受不了,我想如果我在那个时代我会怎么样,我也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去面对那样的生活。不管小说是不是虚构,这样的经历应该是真实的。小时候也听父亲说过老家的县城有所谓的血头,老家也有人去卖血,看来那个时候应该是全国都有这样的事情存在,是有现实基础的,小说也不是胡编乱造的。
文章最后我想说我真是佩服作者余华写苦难的本事,写得我这个铁石心肠的人也掉了几滴眼泪,真是的,怪不得有人说他是“把悲伤留给别人,把快乐留给自己”呢!呵呵!不知道余华当初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是个什么心情。早知道写苦难这么有共鸣的话,以后我也写,我要写我们这个时代的痛苦,看看有没有人喜欢。
不说了,看完小说用了不少纸巾,真是的,这一天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