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病史不如实告知,一年内可申请撤销婚姻
2020-05-28 本文已影响0人
伍音
今天无意中看到《民法典(草案)》的中关于婚姻规定,莫名有点百感交集。
作为新时代的高学历女性,我居然是个法盲,一点都不懂法,没有切实维护自己的利益。
作为一个女人,结婚的时候,我要求对方体检,对方不同意,我居然没有丝毫怀疑,傻乎乎的就结婚了。
如果早知道,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在事情发生时,果断的离婚。
我不敢做最恶意的猜想,那样我也许会崩溃,他也是个可怜人。
建议所有人关注《民法典》,一部迟来的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