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说:我很早就懂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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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
就在刚刚,我爸和奶奶又大吵了一架,这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他们吵架,我几乎每次都要出面去调解。
以至于有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天生就是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的。
缓解他们的矛盾冲突的同时,我觉得自己不是个大学生,在不了解具体情况的外人看来,我就是那百年一遇的“泼妇”。
在我自己的心里,我只是在用他们可以理解的方式来解决矛盾。
他们吵架不是一次两次了,每一次吵,都会有新的矛盾产生。
我的劝阻,只治标不治本。
谁能想到,作为女儿的我成为了父亲和祖母之间共存的矛盾缓解剂,这话说出来,多么讽刺啊。
贰 //
我小时候和爷爷奶奶生活在农村里,也正是因为村子小,什么风吹草动豆丁点大的事情全村人都会知晓。
谁带了女朋友回来啊,哪家生了小孩啊,这些小道消息传播的速度绝不会比网络慢。
有一次,爷爷奶奶早上天不亮就出去干农活了,中午一点多也还没回来。
那时候小啊,大概就四五岁吧,就想着吃。
小孩子嘛,饿不饿都想吃东西的,更何况是饥饿折磨得人浑身不舒服的时候呢?
这个状态下吃什么都是香的。
我在厨房里翻箱倒柜,找到了昨晚剩下的几块肉,这点肉肯定填不饱肚子啊,我灵光一闪就想着要煮饭。
后来,学着奶奶的样子,好不容易将米饭煮熟了。
我尝了一下,这米饭,也太香了吧,也许是饥饿的缘故吧。
我赶紧把妹妹叫过来一起吃,吃饱后才发现自己做的饭看起来像白粥,看来是水放多了。
没过多久,爷爷奶奶回来了,也吃上了我煮的饭。
这件事情不出一天,全村人都知道了,他们都说我懂事,这么小就会做饭了。
但我自己想,小孩子饿了嘛,难免会做出什么事来。
这是形势所逼的,怎么能算得上懂事呢?
后来,村里人听说我会切鸡肉的事情,他们都一致认为,我是个懂事的孩子。
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知道,如果不是迫不得已,我宁愿,一直做个不懂事的孩子。
叁 //
妈妈说我这么大了都不会开摩托车,她一定要我学一下。
我是极不情愿学车的,自己是一个路痴不说,最重要的是,我想一直坐在妈妈的后座,靠在妈妈的背上,观察天空被风吹来吹去的白云,
而不是手握车子的方向轴,时刻盯着前方车水马龙的道路。
可是,时间不会停下它脚步,母亲也不能一直载着我前进。
记得以前妈妈说过一句话,我至今不能忘记。
“父母这个身份就好比一张交替椅,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坐到这上面来。”
我在妈妈的教导下学会了开摩托车,我开着车子,透过后视镜看着母亲越来越小的身影,感慨万分。
其实,我并不是抵抗学车,只是不想像个大人一样,学会自己选择前进的路。
肆 //
可是在某个迫不得已的瞬间,人离开了自己原本的轨迹,也就成为了一个真正大人。
也就是说,他们懂得像大人一样处理事情了。
《以家人之名》中的小凌霄默默地清理掉妈妈摔碎的碗,要是爸爸妈妈不吵架,我想,他不会这么早就懂事的。
毕竟,他那时候才七岁,是个本该哭着闹着要去游乐场的年龄。
只有小孩子才想快快长大,大人都想当回小孩。
这样的想法我都有过,但是体会到其中的滋味之后,懂事之后,我不得不承认自己仍然很天真。
后来,在年龄足够算得上是个大人的我们,却想着,不想这么早就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