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老星宗 谈星奥论》注 第002-007条
果老星宗 谈星奥论
002条:看命度带杀,限度重并,遇生星即死。假如庚戌八月生人,安命室火,木为劫杀,土为浮沉,火为剑锋、飞廉,三十二岁行斗木,水中死。
双鱼戏水按:
论星命者常有一个错觉,因为“大凡诸星,生我者则吉,克我者则凶”(《果老星宗 通元赋》),所以一遇生星便以为吉论,郑氏这里一句“遇生星即死”,便觉有些意外。
安命室火,火为剑锋、飞廉,此是命度带杀。三十二岁走到丑宫斗木度,土星为浮沉。但是戌年生人,浮沉在子宫,并不在丑宫。此处若行丑宫大限,似乎不可论为浮沉限,酉年浮沉煞才在丑宫。这里特别说是八月生人,也就是酉月,莫非郑氏的浮沉煞不是从年上推得?而是从月上推得?此处姑阙疑之。
戌年劫杀在亥,所以木星带劫杀。走斗木度,是劫杀度,丑宫是浮沉宫,命度又为剑锋、飞廉,走井木为生星之度,虽为恩度,然命限度并剑锋、飞廉、劫杀、浮沉,恩度或可得财,然并杀之祸患亦未尝免,况此劫杀为恩,生命度之剑锋、飞廉。诸杀有勾结之意,浮沉主溺水,故水中死。
郑氏虽言“遇生星即死”,但是这段案例的解释,没有提到星体之间的关系,有没有暗顶到生星,运限三方对照何星亦皆未言。而所说的“遇生星”,也只是走到恩星度,并未言是否有顶度到生星木星。
003条:官、福星宜守照身命,若化禄、魁、天、地、人元大吉。
双鱼戏水按:
所谓“美莫美于官福,官星显而必贵,福星强而必荣”(《果老星宗 先天心法》),官福虽美,需与身命相关,方为我之所得,为我之所用,若不与我相关,则无益。因此官福喜照身命,自然之理,若化禄、魁、三元满用归我,则大吉。
004条:恩星随身为富格。假如坐命四土,火为恩,与月同行,又是夜生,得令得时,更遇生旺,诸吉扶之,为一二三品之贵。
双鱼戏水按:
此为安身傍母之格。月亮与恩星同行,主富。所谓“母依日月,身坐田财”(《果老星宗 富格》),乃果老论富格篇,开篇所言之格也。若在夜生得时,秋生得令,或恩星强旺,有诸吉星辅佐、环拱之,则有贵至一二三品。
005条:飞廉守命,主夭,须看格局,格局高强,有援、有救,水命不为忌。如丙子正月生,命泊尾度,孛守照,土在命为援。又如室火安命正月,水为飞廉守照,若值太阳或木土同宫反吉,若坐的杀劫刃,行弱限必凶。格高不忌。
双鱼戏水按:
此001条“飞廉守照,遇星制伏不为害”(《果老星宗 谈星奥论》)之意也。前文已经解释,详见001条按。
006条:八杀朝天,或守照得所,皆贵人。假如戌亥安命,金火独守照,得令得时为上。又如泊命柳土度,及翼亢泊命者,金火土兼为八杀主,独去占天门,得所为贵。杀至天门,乃至尊之位,虽有恶行而化为善人。
双鱼戏水按:
八杀朝天一格,《果老星宗 诸星次格》中亦有论述:“八杀朝天:如戌命火,又未命土,或辰命金,此三星独占天门,得时为上。惟金火尤重,夜生显贵之人也”。天门是指戌、亥二宫,卦属于乾,故有天门之象。
郑氏此处之论,依理扩大了此格局的成格范围。《诸星次格》中只有戌宫立命,火星为八杀主;未宫立命,土星为八杀主;辰宫立命,金星为八杀主去,去独占天门成格。也就是说在这里只有立命在戌、未、辰三宫,这才有可能成“八杀朝天”之格。并且说唯金火为重,因为金、火既为八杀主,同时又为命主,成格与命主相关,方为我用,此其一也;金在亥入旺,火在戌入垣,成格有力,此其二也。
郑氏认为,戌亥安命,金火独守照亦是,这里增加了亥宫立命的“八杀朝天”格,亥宫立命,金为八杀主,独入于亥宫,一则金在亥入旺,二则命宫在亥,是格局与我相关也,所以郑氏之推论解释,符合原格局的成格之理。
而原本成格的宫位,郑氏则精确到了命度,并增加了巳宫翼火度的“八杀朝天”格。体现了果老重度之精神。未宫“柳土度”立命,土独占天门方为“八杀朝天”,此八杀主即命度主也;巳宫“翼火度”立命,火星独占天门,亦为“八杀朝天”,此亦火星为命度,又为八杀主也;辰宫必在“亢金度”立命,金星独占天门,方为“八杀朝天”格,此亦金星既为八杀主,又为命度主也,其理皆同。
八杀本位疾厄,也主权柄,八杀朝天成格,皆富贵之人,因杀至天门,乃至尊之位,虽有恶行而化为善人。
007条:命在刃,不宜金守照,加火罗愈恶,寿不延长,木命人不得其死,逢空稍轻。
双鱼戏水按:
金星怕持刃,除非成有力之格局,如“金神持刃”格。金星取象中本有刀兵之意,再叠阳刃,则凶相叠并,为不吉。火罗在七政亦为暴星,和金刃叠并,自然愈加凶恶。且金刃为刀刃之象,火罗为血象,恶煞相战,刀光血影,寿岂能延?若为木命,正被其所克,故更为不利。逢空亡的稍吉,因空亡者,多吉凶减力。
(双鱼戏水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