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为什么要写作?

2017-12-21  本文已影响0人  青叶飘飘

我是高密人,跟莫言是老乡,不仅如此,我就读高中的时候,莫言的哥哥管谟贤是高密一中的副校长。那时莫言还没有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在文坛上已经小有名气,反正我们学校的人都知道莫言,也知道莫言为什么走上文学之路。那时莫言家中很穷,连吃饭都成问题,哥哥告诉他若能成为作家,就能吃上白馍馍。而他的一个邻居,一个被遣返回乡的右派大学生,告诉他,自己在济南的时候曾认识一个作家,相当“腐败”,一天吃三顿饺子。一天三顿吃白面饺子,这对于一个整天吃拉嗓子的黑面团的孩子是多大的诱惑。

虽然我现在吃喝不愁,但是我还想拥有更多的财富,来负担起自己更大的野心。如果这些财富的获得是通过我钟爱的文字,我更会觉得喜不胜收。我大小就爱写,记得小学三年级,被语文老师选去参加作文竞赛。老师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们用铅笔写作,可我还是用了钢笔,原因是作文题目是《我最喜爱的……》。我写的是《我最喜爱的钢笔》。我想我都这么喜爱钢笔了,再不用钢笔写作,那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结果作文竞赛没取得啥成绩不说,还被语文老师一顿K。

初四那年,教室门口有颗合欢树,我就在合欢树下意淫,编凑了一篇《门前的小桃树》,大意是看到小桃树遭受了一次风雨袭击,花瓣凋谢飘零,想到自己的初四生活,以及马上要参加的中考,觉得自己的命运如同这小桃树一样飘摇不定。不仅写了,还偷偷地给一本《青春校园》的杂志投了稿。关键是稿子被录用了,虽然没有稿费,但给了一本样刊,美的屁大屁大的。更有趣的是有个小插曲,老爸得知此事,非得要看看女儿的大作,可我死活不让他看,几番争抢下来,老爸气得把杂志扔在地上,我捡起来跑掉了。现在想来,老爸是想从女儿身上得到成就感,而那时的我除了害羞就是羞涩。

2008年,我的工作比较闲,我又拾起来笔,对着窗外的松林,写几首七拼八凑的小诗,竟然被一个诗刊收录了两篇,给了十几元稿费,还翻译了一篇千字英文小短文,在《思维与智慧》上发表了,有趣的是当时杂志社只寄了一本样刊,前不久我收到一张邮政储蓄汇款单18元,又让我找回了那时的记忆。一份迟到的稿费,迟到了10年,呵呵,我不舍得兑换,把汇款单保存了起来。

再没有其他值得炫耀的,当然在公司厂报上发表那是经常的事,稿费不少,但却触及不到我的G点。慢慢地,我发现自己的确想从写作中获得意外的财富,但更想获得被别人认可的成就感。

我想看到大家像挤公交车一样,蜂拥着要看我的作品,滔滔不绝地讨论着我的作品。我可不是一个没有自知之明的人,这辈子应该是不可能了。

也许有人会说,你干嘛不找点别的事情干,说不定会有你没有发现的新领域。别的?画画吗?唱歌吗?弹琴吗?拜托,我连搞怪都排不上第一。就像史铁生说的那样:如果老子能当运动员,才不去劳什子写作!

写作,是我唯一的一点不算成就的小成就了。

写着写着,我写想明白了,三十多年了,我断断续续地写,也没写出个所以然来,那再写他个三十年呗,全当给自己无聊的生活找个乐子呗。李宗盛不是说了吗“说不定我一生涓滴意念,侥幸汇成河”,那么说不定我的天天码字,也能感动上天呢。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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