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征文-那年,为你疯,为你狂,为你成魔
1.初二的后半学期,班主任带来一个长得白净的女孩儿。她剪了一个当时超女最火最流行的发式,是班上唯一一个留着那样头发的女孩,微风轻轻的一吹,便飘动起来,整个人都感觉毛毛的,和她一起上学的那几年,我总想去摸她的头。
她的眼睛许是有些近视,看东西或者看人的时候总喜欢眯着眼睛,她第一次就是那样看我的,也是那样看嘉骏的。
那天她跟在班主任的身后走进来,站在离我隔了三张课桌的讲台前,仿佛有些腼腆的站在那里,两只细长白皙的手指交织在身前,有些不自在的样子。
她简单介绍自己的时候,我越过嘉骏直立的头发,越过常春被汗浸湿的肩头,看到她那张白皙但却隐约浮现着一些小雀斑的脸颊。她的脸白的很过分,仿佛没有了血色。随着她开口说话,她的发丝轻轻的飘动起来。
她说“我叫彩云。”
她一边说手指一边在身前继续交织着,仿佛是在化解她的尴尬和不适吧?我这才发现她把红色的校服系在了腰间,她的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半袖,她现在是这个班上第一个在夏天穿半袖的女生。她的身后背了一只大大的黑色书包,背包带儿上隐约的点缀着粉色的圆点,书包的背带放的很短,所以书包是慵懒的坠在她的肩头的。
班主任在她背后的讲台里笑靥如花。很多年,我一直都觉得班主任是很好色的,直到后来发生了很多男人间本该发生的事情,也只是一再的证实着我对他的印象。
我在听到她的名字时,默默的低下头,发现坐在我前排的嘉骏却挺直了腰身,在看着班上的这位新成员。
我有些诧异的看着嘉骏的背影。这个家伙,平时除了在看到篮球和乒乓球时是会如此的专注外,要么就是在看当时流行的那本被肢解成很多分的《坏蛋是怎么炼成的》,还有一种特殊的例外情况,那就是被迫不得已要抬头看着黑板,否则,这个家伙,是绝对不会轻易的抬起他高傲的头颅。可是今天,这家伙却意外的抬了那么久的头,还坐的那么笔直,像极了一个听话的好学生。
我拿了一支笔瞅准他的咯吱窝,猛地戳了下去,不知道是我用力过猛了,还是他真的在专注的看着那个叫彩云的女孩儿被我吓到了,只见他猛的抽搐了一下,吓到了坐在他的旁边的常春,也吓到他身后的我。
“把修正液还我”我被嘉骏的反应吓到,心想玩笑开大了,但还是小声的对他说。
嘉骏狠狠的瞪了我一眼,将修正液扔到我的桌上。我尴尬的用手压住马上要滚落在地的修正液,抬头看见班主任犀利的眼神,我抱歉的伸伸舌头假装写错了题在教科书的空白处涂下了一大片修正液。
我再次抬起头看向讲台的时候,我发现彩云正在眯着眼睛看向我,随即又看向嘉骏,让我大跌眼镜的是,嘉骏那个家伙竟然鲜有的红了脸,然后迅速低下头去,这些,都被坐在他身后的我尽收眼底,于是,此后他们两个的交际也就这样的经过我,不断的交替着,更改着…
2.因为前排没有空座位,于是彩云被安排在了最后排,在我的印象里,最后排的那几个人里,除了教我打篮球的师傅,其他的人都是混混。他们上课除了捣乱就是睡觉,他们课下最喜欢的娱乐活动就是开班上所有腼腆的人的玩笑,男孩也好,女孩也好,都可以成为他们开心的对象。因此最后一排也是老师都不屑于去太多管教的人。
新同学转来之后只有在上课的最后一分钟她会从前门一闪而入,有时候,她会和老师前后脚进教室。每次下课她会是第一个冲出教室的人,因此班里没有人跟她相熟。
我只是在一次偶然间发现从前总是利用课间短短的十几分钟去打球的嘉骏,现在每次回来上课,他的背心的都是干净的,不会再被汗浸湿,相反的常春依然每天大汗淋漓的回来上课。我很奇怪嘉骏不去打球了吗?
直到一次下午的语文课,语文老师总是很习惯的将书卷起来,一只手拿着,另外一只手背在身后,这样在讲台上一圈一圈的转着,一句一句的念着诗,偶尔他激情高昂,会从讲台上走下来,在课桌间来回走,来回读。其实往往他一般是不会走到最后排的,但是那天他却被那个低着头的女孩给吸引了,他走到中间排的时候,就已经停下来不读了,可是彩云却没有发现,还在那里低着头不知道在干什么。语文老师的身影遮住光站在彩云桌前的时候,彩云吓了一跳,手里的彩纸被轻轻的撕拉一声撕裂。
语文老师将双手背到身后“这个东西想玩儿可以回家玩儿嘛,现在是上课时间,你新来的,要跟上我们的进度才行啊,你这样不好好听课,功课怎么能上去呢?”语文老师一贯的风格,只是,这只是开场白而已,也许,是他今天心情好吧。
后来师傅跟我说,她的书包里并没有装着书,而是一个日记本,一个笔袋,还有一个玻璃瓶,瓶子里除了那时候流行的星星就是千纸鹤。更奇葩的是,她的书包里还有梳子和镜子还有一只唇膏。
师傅说那天她被语文老师抓现行,是因为她正在折千纸鹤,折的特别用心。
那天下课之后,后排的那帮男生不再去逗别人找乐子,而是围在彩云的身边,彩云那天也没有下课就跑,而是坐在那里一个一个的折着千纸鹤。一开始嘉骏只是坐在前排仿佛在写着什么,常春去打球了,我的同桌正趴在桌子上睡着大觉,无聊的我捅了捅前排的嘉骏,嘉骏回过头的时候,我发现他的眼神停留在了中间最后排被包围着的彩云那里。
“你怎么没去打球啊?”我回头看了一眼后边热闹的人群,因为我听见彩云轻轻的在笑,然后回过头看着嘉骏问了一句。
嘉骏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腾的一下从座位上弹起,整个课桌都被他的带了起来,然后只见他愤怒的踢开了常春的椅子,从前门走出了教室,走的时候,他顺手将教室的门砰的一下带上。
上课之前,他和常春一起回来了,但是我却发现,他的胳膊上多了好长的一道口子,血淋淋的。常春说是被篮筐不小心给刮到了,所以带着血回来了。常春后来才说,那天嘉骏冲到球场,从人群里夺过一只球便开始疯狂的灌篮,直到后来停下,他才发现自己的手臂受了伤。常春看着发疯般的嘉骏,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带着他到水龙头那里洗了洗便回来上课了。
晚自习的最后一节,大部分不住校的学生都已经回家了,老师也只是坐在那里辅导一些同学的功课,其他的同学都在默默的做着自己的作业。
彩云背着书包走出去的时候,我看见嘉骏也冲出了教室,在昏暗的操场,我隐约看到彩云从书包里掏出了卫生纸递给嘉骏,嘉骏傻傻的握着卫生纸美美的走回教室,将卫生纸很仔细的折成一个小块儿,放进了校服的兜里。后来整节自习,嘉骏都保持着那个美美的微笑。看的他的同桌常春直出冷汗。
3.我隐隐的觉得嘉骏和彩云好像有一种我说不清楚的关系,但是他们两个有时候又很近,有时候却很远。
那时候上课数学老师发明了一个上课不犯困的方法,就是谁要是困了,就可以站到最后面去听讲,嘉骏是第一个主动站到最后面的,他站在彩云的后面。
我一开始只是以为嘉骏真的是上数学课犯困才去后面站的,后来才知道,他是为了在后面可以看到彩云。
一个下雨的午后,班里来了一个陌生的人,彩云跟那个人在教室门口谈笑,我一直以为彩云不会笑得那么大声或者那么开心,可是那天却看到一个笑得那么美丽的女子。嘉骏一直在抬头看着彩云,看着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儿。直到他再一次腾的从座位冲出去,站在雨中看着那两个站在门口谈笑的男女。我才隐约的感觉到,原来嘉骏是喜欢彩云了,因此,他看到彩云和别的男生那么开心才会做出那些现在看来幼稚的举动。
他在雨里将自己了淋成了落汤鸡,在班主任撑着伞跨进教室的那一刻,他浑身滴着水从雨里进来,我被他当时的举动吓到,原来喜欢上一个人竟然可以是这样的。
当时的班里的有偷偷在谈恋爱的男女,但是任谁都没有做出过嘉骏那样的举动。
4.我最后一次见嘉骏因为彩云,而伤害自己,是在一次考试的前夕。大家都在紧张的复习着,教室的后排却隐约传来一些嘈杂的声音,回过头看最后一排的几位同学,不知道正在玩儿什么游戏,显然彩云也是在他们之列的,她压低声音和师傅他们正在小声的说着什么,嘉骏从书桌上抄起一本厚厚的练习册从三排直直的扔向最后排。幸好书并没有砸到谁,但是却吓到了所有的同学,同学们纷纷从自己的书本里抬起头,看向红着眼的嘉骏,后排的同学都心领神会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随便拿起一本书假装在学习。唯独彩云并没有抬头看向嘉骏,只是低头把玩儿着自己手里的圆珠笔。
嘉骏被激怒,红着眼刚要站起来,班主任推开教室门走了进来,走到教室后面捡起被嘉骏扔掉的练习册,走到彩云身边说“你跟我来。”一边走到前面叫了嘉骏便离开了教室。
他们走后的教室在一片安静中瞬间被点燃。我木然的看着嘉骏的课桌,身后响起二哥和娟姐的低语,还有其他同学的唏嘘。
一节课后,嘉骏回来了,他一言不发的走到课桌前坐下,坐了很久,之后缓缓的在课桌里不知掏着什么东西,随后我看见常春变了颜色的脸,我腾的站起来去拉嘉骏的衣服,转过身的他红着眼,在自己的胳膊上用小刀留下了三道触目惊心的血迹,常春被我惊到,也伸手去夺嘉骏手里的小刀,嘉骏固执的用手按住小刀的刀刃,前排的女同学回头被吓到,只听“啊”的尖叫响彻了真个教室。嘉骏扔下小刀冲出了教室。
我愣愣的看着嘉骏的本子上一滴刺目的鲜红色。后来嘉骏没有来考试,两个星期以后,嘉骏出现在教室里,穿了一双红色的球鞋,穿着红色的校服,袖子撸起来露出伤痕累累的小臂。他恢复了往日的作息,上课老师不逼着抬头,他绝不会抬头,下课就去球场打球。
彩云从那天之后第二天没有来上课,之后也一直没有来,班主任也没有说这个新来的同学为什么没有再来上学。
嘉骏回来之后,没有人再说起彩云,大家在为考试而准备着,嘉骏除了打球之外,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了学习上,他把那半本《坏蛋是怎么样炼成的》扔进了厕所里,从那之后到毕业,除了我偶尔还戳他之外,我不见他再与哪个女生打过招呼。
5.如今我们都毕业很多年了,再也没有见过他,只是偶尔从同学的嘴里听说,高中的时候他和彩云在一所学校,大学也是,他们报了同一个志愿。
对于嘉骏之后有没有再为了彩云而自伤过,我就不知道了,至于他们现在是不是有在一起,我也不知道了。他们的故事截止在了我们考试之后。
如今,每每想起那时候懵懂的我们为了爱情做出的那些事情,或许是愚蠢的,或许是冲动的,但是那却是最真的,就像嘉骏一样,只因为一面之缘,就喜欢上了,因为喜欢上了,就讨厌她和别的男生亲近,于是嫉妒,于是做出伤害自己的行为。而那些是我们在那个时候最纯真的爱情,为了那一丝的爱,去疯,去狂,为了那一个心仪的人儿,去成魔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