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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孟

2023-11-01  本文已影响0人  李廿

孟(拼音:mèng),汉语一级通用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金文。此字一般认为是形声字,从子,皿声。

孟的本义指同辈中最长的,泛指排行第一的。又指每季度的第一月。

孟也是姓氏用字。

“孟”字的构型意义说法很多,其中一种说法认为是形声字。因为由容器形演变而来的“皿”字与“孟”字读音相近(均属明母阳部),故而“孟”是一个“从子,皿声”的形声字。“孟”指兄弟姐妹最长者,故以“子”为形旁。

文字学家康殷先生认为,“孟”像给初生婴儿洗澡的样子。洗浴为人始生第一件事,所以“孟”有“开始”之义,如春季的第一个月称“孟春”,冬季的第一个月称“孟冬”。但是这种说法有一些问题,既然生儿孟仲叔季人人都首先要洗净,人人都有这个“始”,那么人人都可称“孟”,也就不会有“孟仲叔季”的说法。

有人说“孟”是古人弃、食长子的习俗。《说文解字》:“孟,长也。”又“伯,长也”。这里的“长”,是特指长子,虽然都是长子,却分别为二名。《左传·隐公元年》:“惠公元妃孟子。”孔颖达疏:“孟仲叔季,兄弟姊妹长幼之别字也。孟、伯俱长也。《礼纬》云:‘庶长曰孟。’然则嫡妻之长子者称伯,妾之子长于妻之子则称孟,所以别嫡庶也。”是嫡长称伯,庶长称孟。在宗法制度下,“大人世继以为礼”。只有嫡长子才能世袭爵位,庶长子是被排除在外的。这是人类进人文明社会以后在一段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形成的。在此之前自然没有嫡庶之分,且凡长子都要去掉。当人类进人父系社会,有了私有财产,于是有财产继承问题,要确保财产为亲子继承,从当时的婚姻状况而言,婚后的第一个儿子不能确认为亲子,古人采取两种方式处置,一是丢弃,一是吃掉。“孟”字就是古人蒸吃首子贮存在文字的信息。幼儿盛在盘皿中,就是蒸着吃。中国周边的少数民族春秋战国时代还保留着食长子的古俗。《墨子·鲁问》:“楚之南有啖人之国者桥,其国之长子生,则鲜而食之,谓之宜弟。美则以遗其君,君喜则赏其父。”《列子·汤问》说:“越之东有辄木之国,其长子生,则鲜而食之,谓之宜弟。”可见时至东汉,周边国家食首子之旧俗犹存。这里有两点值得思考,一是所食必是“长(首)子”,一是食的目的是“宜弟”。从男方说,新婚后首子,不能确保是自己的儿子,“食之”正是为了确保亲生儿子的财产继承权不受到侵害,所以叫“宜弟”。综上所述,孟是不能确认为亲子的长子,“食之”以确保亲子的继承权。随着文明的进步,婚姻状况具备了确保首子为亲生子的条件,于是才有长子继承制,但长子要分嫡庶,庶长子无权继承,所以把庶长子称孟。这就是“伯”“孟”之分的深刻的历史背景。

“孟”的本义是长子,也指长女。如《诗经·郑风·有女同车》:“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毛传:“孟姜,齐之长女。”引申为凡长之称。如《汉书·地理志》:“尽以其地封康叔,号曰孟侯。”长、始义近,故“孟”引申为始。长、大义近,又引申为大。如《管子·任法》:“莫敢高言孟行,以过其情。”“孟”(明母阳部)、“勉”(明母元部)双声,阳元通转,古音义并近,故“孟”引申有勉力义。如班固《通幽赋》:“盍孟昔以迨群兮。”同音假借为萌。如《荀子·解蔽》:“昔宾孟之蔽者,乱家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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