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众

2020-11-29  本文已影响0人  青卿语栖

文/南小风

#随笔脑洞#


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喜欢小众事物的人,所谓小众,是针对大众而言的——即大多数人不了解甚至于不喜欢。

比如,当大家都唱着爱情买卖这样的神曲,或者喜欢王菲、周杰伦的歌曲,甚至韩国歌曲时,我偏偏喜欢上了古风歌曲,七八年前的时候,古风歌曲相当的小众,唱古风歌的歌手没一个是很出名的——他们被统称为网络歌手,透露着一种不入流的感觉。那个时候当我在宿舍中外放我喜欢的歌曲时,室友们甚至会觉得我在听戏。我费力的想安利,但她们都比较嫌弃,一直到现在,古风歌曲才开始慢慢的走入大众的视线,逐渐被更多的人所接受,当她们发现自己新认识的朋友有喜欢古风歌曲和汉服时,还会特地跟我发消息说这些事情,高兴的告诉我有人喜欢的事物与我相同。

当然,古风歌毕竟也不是主流,网易云中动辄评价过了999+的都很少,而我喜欢的有些歌曲甚至评论都不过百,但是那有什么关系,我喜欢就好,我会认认真真的写评价,会在好几年之后的消息列表中收到来自其他人的一个赞,那个时候就会觉得,真好,还有人赞同我的看法。

所以,小众是在给我一种难以言喻的确幸感。每个人都会有单单属于自己的癖好,以前的时候,网络不发达,于是还在青春期的我们,找不到别人倾诉,只能将这种爱好埋在心底,同时暗暗高兴,自己和周围的人不一样,他们都是俗人,只有自己,看到了别人都没发现的宝藏,但是,难免孤独,无论向谁倾诉,得到的只是不理解的眼神罢了。后来,互联网发达,我们摸索着发帖子,水论坛,建QQ群,一字一句的表达那些隐秘的心事,在远达千里的地方,渐渐的开始有一个个微弱的灵魂轻轻的与我们呼应。

我们,同样小众的爱好背后,埋着同样的孤独。所以我们渴盼与对面的人交流,哪怕是留言,也忍不住一读再读。

那是一种稀薄而珍贵的认同感,我们是精神上的同类。所以很久以来,不管是写文还是作诗填词,尽管身边的人再怎么觉得奇怪,我还是一点点的做着,因为我需要它们这种小众来获取遥远的认同,而与周围的人群趋于一致会让我觉得是在抹杀我自己的特殊存在。

我们之所以能轻易的与别人区别开,不只是因为容貌,在大多数人其实都是大众脸的世界里,只要不是非常丑或者非常美,容貌就会失去意义,就像我永远都分不清外国人之间的区别,他们在我的眼中非常相似——哪怕是明星。

而真正把我们与别人剥离开的正是每个人不同的灵魂,外在的表现就是这些看起来小众的爱好,它们是一种特别的标签,小众就意味着外人更容易通过这些东西将我们分辨出来。他们可能记不住我的脸,但是只要他记住我喜欢古风歌,那么他想找我的时候就可以说,“我想找一下你们这个班级中喜欢古风歌的人。”最后我自然就会轻易地被筛选出来。

以前的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是不是有毛病,为什么大家喜欢的东西我就偏偏不喜欢,为什么我喜欢的他们却无感,为什么他们追韩剧而我追动漫,为什么他们追星看演唱会而我只想玩游戏看游戏直播。

不过后来我坦然的接受了自己的不一样,因为我知道,我只是这一群人中的小众,如果扩大到十三亿人的基数加持之下,它其实也算不得非常小众,网络的发达让我开始拥有了自己的同道中人,那些跟父母同学谈不到一起去的话题,在网络上可以跟他们轻易的谈起,我说的每一个梗每一句话终有人可以很快的接上。

我也不会再遮遮掩掩自己的小众爱好了,我对它们的喜欢,没有对任何人造成伤害和困扰,我只是独自喜欢着这些罢了,更何况现在的我,之所以和别人不一样,不就是因为这些跟身边人迥异的灵魂碎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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