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之人格,兼爱之信仰——墨家的文化自信
文化应当是一种不断被践行且完善着的价值理念,其最核心的部分不会改变,即文化应当具有恒常性的特征。墨学就具有这样的恒常性,所以墨学即常识。我们从小就会受到父母的教诲,不要坑害别人——“非攻”,我们享受着家人的爱,同时也爱着我们的家人,我们慢慢长大,逐渐的会爱很多人,同学,朋友…——“兼爱”,我们有梦想,并不断的努力着,希望自己越来越有能力——“尚贤”,努力的打拼,创造着自己的生活,实现着自己的理想——“非命”,我们懂得生活不易,更懂得造物惟艰,所以学会珍惜——“节用”,随着阅历增长,我们懂得敬畏——“天志明鬼”,生活的循规蹈矩——“法仪”。所以,墨学就像空气,你看不见他,但他就在那,他是我们的生活本身。这种被自觉践行的恒常的价值理念,就是我们的文化的根本和自信。
“绳墨自矫,而备世之急,形劳天下,真天下之好,将求之不得也,虽枯槁不舍也,才士也夫。”(《庄子,天下》)——我们有着数千年的文明史,有着诸子百家的多元思想。然而,不论是文化的传承还是思想的创新都有待于人去践行,否则书本上的文字只是文字,所以墨家主张“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行”,是墨家最基本的特征,“苦行救世”是墨家自觉的承担起社会使命的担当,所以庄子才会称赞墨子墨家。墨家注重于行,一方面是因为坚定的信仰——“尊天爱人”“除天下之害,兴天下之利”;一方面是因为无论是认知还是创造美好社会,都必须要建立在行动上。文化自信,在我看来,墨家最有发言权,“自信”这个词就源自墨家,因为自信,所以墨家才能坚定的践行;不断的践行又让墨家更加自信,“天下无人,子墨子之言犹在”!
谈到信仰,一般来说总会与宗教联系到一起。然而,事实上,信仰宗教或者说宗教信仰只是信仰的对象之一,因为信仰是一种坚定的虔诚且敬畏的态度和立场。根据个人对事物认知程度的差别而存在信仰对象的差别。所以,信仰不仅局限于宗教,也包括对文化思想的信仰——不断的探求真理和对真理的敬畏。对于墨家来说,信仰就是坚定的践行墨子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和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墨子认为,兼爱是来自上天的绝对道德律令“天欲人相爱相利”,所以“必尊天事鬼,爱人节用,合焉为知矣。”墨家不是宗教,却有着自己的信仰,敬畏天鬼而爱世人。墨学的天志明鬼,目的就是培养人的敬畏之心。只要有所敬畏,就不会胡作非为;没有敬畏,就会为所欲为。墨家相信“虽有深溪博林,幽涧无人之所,施行不可以不董,见有鬼神视之”“人在做,天在看”,所以每个人的心中都要有所敬畏,敬畏天理,敬畏自己的良心。亚瑟说,敬畏上帝是智慧的开端,这种敬畏不是抑制罪恶的那种恐惧,而是指另一种恐惧,那就是飞黄腾达本身就含有灾难的种子—爬得越高,跌得越重!所以,正是因为墨家有这样的信仰和敬畏,在历史记载中,墨家是唯一没有任何污点的存在。犹如黑夜中永不消失的恒星,照耀着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信仰,绝非口头上的宣誓,更不是某种仪式的威严荣耀。而是要真真切切的“以身载行”,抛弃信仰的最基本形式就是心口不一,所以墨子说“口言之,身必行之”。墨家巨子孟胜带领一百多墨者,答应替阳城君守城,结果阳城君犯罪被楚王追杀,并收回封地。墨家进退两难,只得以身殉信——墨者钜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钜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头前于孟胜。因使二人传钜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以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钜子于我矣,当听。”遂反死之。墨者以为不听钜子不察。严罚厚赏,不足以致此。今世之言治,多以严罚厚赏,此上世之若客也。墨家一百多人的殉信,是悲壮的,同时也彰显了墨家的信仰的坚定。“言必信,行必果”墨者的信仰自有内在的自我约束,而不会为了苟活而失信。这种约束不是来自严罚厚赏的规定,而是内心道徳的自我约束。
墨家有信仰且独立并自由。有信仰和独立自由虽然未必有因果的关系,却都是墨家的基本特征。从墨子时代起,墨子就是追求独立而不趋炎附势。据记载,越王曾仰慕墨子的人格与智慧而欲给墨子封地,拉拢墨子,却被墨子断然拒绝——子墨子游公尚过于越。公尚过说越王,越王大说,谓公尚过曰:“先生苟能使子墨子于越而教寡人,请裂故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墨子。”公尚过 许诺,遂为公尚过束车五十乘,以迎子墨子于鲁,曰:“吾以夫子之道说越王, 越王大说,谓过曰:‘苟能使子墨子至于越,而教寡人,请裂故吴之地,方五百里,以封子。’”子墨子谓公尚过曰:“子观越王之志何若?意越王将听吾言,用吾道,则翟将往,量腹而食,度身而衣,自比于群臣,奚能以封为哉! 抑越不听吾言,不用吾道,而吾往焉,则是我以义粜也。钧之粜,亦于中国耳, 何必于越哉!”正是墨子这样的一种独立的人格魅力,培养了同样具有独立人格的弟子——“墨子使管黔滶游高石子于卫,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高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墨子曰:“卫君以夫子之故,致禄甚厚,设我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乃以石为狂乎?”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古者周公旦非关叔,辞三公东处于商盖,人皆谓之狂,后世称其德,扬其名,至今不息。且翟闻之,为义非避毁就誉,去之苟道,受狂何伤?”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昔者夫子有言曰:天下无道,仁士不处厚焉。今卫君无道,而贪其禄,则是我为苟啖人食也。”墨子说而召禽子曰:“姑听之乎!夫倍义而乡禄者,我常闻之矣,倍禄而乡义者,于高石子焉见之也。”高石子的品行纯洁高尚,不为功名利禄所动的崇高气节,彰显了墨者的独立人格和尊严,并被墨子大加赞赏。墨家的这种不趋炎附势的独立品质,一直没有丝毫改变。后世的墨家巨子入秦,巨子的儿子杀人犯法,秦王想通过赦免死罪的手段来拉拢墨家。巨子同样义正言辞的拒绝了秦王的拉拢——墨者有钜子腹䵍,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䵍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䵍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巨子可谓公矣。人格的独立是自由的必然。自由是生命的特征,是人自我意志选择的权力,宁在泥中曵尾,不做笼中囚鸟,所以自由反对权力的控制。自由是心灵的解放,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心灵不自由,天地之广,也是牢笼;心灵自由,斗室之中,也可逍遥万里游。所以,失去了独立的人格,也将失去自由。
坚定的信仰,独立的人格,道德的自我约束,自觉担当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及死不旋踵的勇于行动,是真正的自信者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