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散文简友广场

小时候

2023-05-22  本文已影响0人  素琳琅

郑重声明:文章为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岁月会随着人的成长匆匆流逝,全然不顾你的惋惜惆怅。记忆却不会如此无情,它会帮你留住好多片段。在人生的某段时光,你会不经意地回味这些片段,譬如小时候,或者叫童年。

我小时候身体特别不好。我妈说她没经验,月子里让我见了风。没出满月,我就去住院了。之后每到冬天,我都要去住一茬院。

那可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不要说住院,我周围的小伙伴身体结实地连药片都没见过。感冒也是有的。他们哧溜几天鼻子,然后就没事了,治都不用治。感冒的时候,我不流鼻涕,只是不停地咳嗽,厉害的时候憋到面红耳赤,直到很久才缓过一口气来。这种情况家人不敢耽搁,送到医院才算放心。屁股针,吊瓶针,甜的药,苦的药,对我来说,全不在话下。所以,相比较我那些医院门都不知道朝哪开的小伙伴们,小小年纪的我也是身经百战,见过 “大场面”的人了。

虽然身体不好,我却是很早就去了幼儿园。那时候的乡村,不叫幼儿园而是叫育红班,只上一年就可以上小学了。之所以说我早上学,是因为我比育红班的小朋友小一到两岁。当时我的玩伴都上学了,没有人和我打纸宝,我一个人也玩不了老鹰捉小鸡。在家无聊,我也跟着上学去了。估计我爸妈是这么想的吧,反正在哪都是玩,在学校还有老师管着,多少学到点东西。不跟班的话,大不了育红班多上一年,反正我年龄也不够。

我上育红班的那年冬天,拿现在的话说巨冷。那是个没暖气的时代。屋檐下的冰棱子老长老长,玻璃窗上的冰花好长时间也不化。艳阳高照的时候,老师才准我们出去放放风。我怕冷,呆在教室里不出去。最后,还是禁不住外面小朋友笑闹的诱惑,出去和大家玩起来。

我们把阳光晒断的冰棱子,从地上捡起来,再用力摔到砖墙上,听那“啪啪”的脆响。地上的冰棱子用完了,我们想办法把还垂在屋檐下的冰棱子勾下来。有的用树枝戳,有的用石头扔。一个课间,我们玩得不亦乐乎,直到老师催了又催,我们才恋恋不舍地回教室。

我那娇气的身体可能见不了我对它这般 “折腾”,开始找我的麻烦。报复的手段如出一辙。下午我就蔫巴了,怎么坐也不舒服,又开始咳嗽了。半夜我发起了高烧,我妈抱着我敲开了村医的门,打了一支退烧针,暂时退烧了,还是喘的厉害。村医建议我们天明去住院。

第二天,我又回到老地方,开始了吃药打针的老流程,住了十天方才病愈出院。说来也怪,那是我小时候最后一次住院。从此,我的咳喘再没犯过,我一直觉得很神奇。

出院到家的时候,正赶上放学。我的小伙伴们一窝蜂地涌进我家,说是老师安排的任务,来看望生病的同学。“同学”这两个字他们的发音咬得很重,不知道是否和我有同样的新鲜感。于我而言,“同学”这个词第一次出现在我的世界,并且因为出现在我生病这样的特殊背景下,从此被赋予了格外神圣的意义。小伙伴们走后,我激动莫名,念叨了好久,同学,同学,我有同学了。

六一儿童节到了,我没有参加节目。确切地说,我没有被选上。唱歌我不行,老跑调。跳舞吧,需要个头一般高的,我比其他人矮一头。那时候的我,拿我妈的大土话说,就是“黑干条瘦”。讲的文艺些,就是难登大雅之堂。我对没上节目没有任何意见。相反,我引以为豪,因为我的连衣裙上节目了。

那可是我叔叔从遥远的大城市带回来的。那时候我们农村小孩很少见到裙子,就连我们穿的裤子都是大人的衣服改的。所以老师问谁有裙子的时候,我兴高采烈地举起手来。舞蹈《妈妈的吻》开始了,我看到我的裙子在别人的身上开成一朵花,自豪极了。终于可以为同学出力了。之后,我的裙子被小伙伴借去参加过婚礼,走过亲戚,我一概来者不拒。同学,多美好的字眼啊!

可是,一年级开学的时候,我却没能够和同学一起上学。那时候有了新规定,小学的最低入学年龄是七周岁,我满打满算才六岁。爸爸告诉我的时候,我都懵了,随后眼泪就噼里啪啦掉了下来。爸妈的意思是我再上一年育红班,我坚决不去。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情景。放学的时候,我背着新的却是空空如也的书包,躲在门后,从门缝里看我那些在街上追逐打闹的同学。看完了,再坐在炕头抹眼泪。或许想不到我这般倔强,又或许于心不忍,爸爸找到时任小学校长的同学,让我进了一年级。

就这样,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我在开学两周后,如愿以偿地坐在了一年级的教室里。可是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我没课本,而且拼音已经学了大半。课本可以借旧书,数学课对于早就会背九九乘法表的我是小菜一碟。可是语文课就很吃力了。

我老早就识字,那都是读过私塾的爷爷的功劳。可是他对拼音一窍不通,完全帮不了我。学习新拼音,我还跟得上。复习旧知识时,看着黑板上的拼音,听着同学的齐声朗读,我茫然地不知所措。于是,咬铅笔橡皮,啃语文课本成了我语文课的主要任务。

有一种顶端带橡皮的铅笔,不仅橡皮被我啃成了渣,包笔芯的木头也被咬得四分五裂,露出了里面的铅条。课本的边缘也留下了好多的口水印和咬痕,四个角只剩下三个角了。

终于学课文了。老师会检查同学读得熟不熟。有一天,老师让我来读《乌鸦喝水》。我有的段落读得磕磕绊绊,有的段落读得异常流畅。老师很纳闷,走到我的课桌旁边,看到我的课本,禁不住哑然失笑。原来,我的课本经过我长时间的啃咬,已经体无完肤,只剩对角线的下面一半了。那些不熟的段落是我凭印象背下来的。老师狠狠地表扬了我,又轻轻地批评了我啃书的不当行为,还把他的教学课本送给了我。那一刻,我成了班里最闪亮的同学!

之后,我的名声彻底“坏”掉了。“吃书的人”这个外号不胫而走,并且伴随了我的整个一年级。我毫不介意,我永远铭记于心的是那时那刻闪亮的我!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