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有趣”
最近流行一个词:有趣。
它无非是人们求得他人认可的一个准绳,一条吃水线,一把不明确科学性的标尺。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得到别人的认同与接纳?
为什么要让别人觉得我们拥有这样那样尤其是当下所说的“有趣”等特质?
在社交场合上装有趣很容易-多看书,少说话,提高信息输出的效率,根据脸色调整信息内容就好——信息储备大到一定程度,就会成为一个什么话题都可以聊得有意思的人。
但问题是:我不需要别人来判断我有趣还是无聊,我自己知道我活得有趣不有趣,不行吗?
有趣是多么“客制化”的东西,再好的东西总有人厌、再烂的东西总有人捧-梵·高生前郁郁不得志,巴赫死了五十年未得重视,苏格拉底被民主雅典投票投死,布鲁诺被教会炭烤活人,他们在当时可都是全民讨厌的人,即使被讨厌被无视,你又焉知你不是正确的那个?
做人要有这样的底气,在美不美、胖不胖、有趣不有趣这种标准不定的事情上——
如果有人觉得你丑,那一定是他没眼光,美丑标准自古多变;
如果大家都觉得你丑,那是时代审美跑偏;
如果有人觉得你胖,那一定是他没常识,脂肪是热量的保障;
如果大家都觉得你胖,那是大众尺度不健康;
如果有人觉得你无聊,那一定是他不够智慧,而你明珠暗投;
如果大家都觉得你无聊,那一定是群体水平低下;
只有服装店导购才能判断你美不美,
只有医生才能确诊你胖不胖,
只有你自己才知道日子过得爽不爽。
这种话不是励志鸡汤,而是要真正相信——
有人骂你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一脸冷漠,而不是鸡血上涌急怒攻心;
有喜欢的小众产品走红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我眼光不错”,而不是失落感弥散;
在“关我屁事”和“关你屁事”的错节纠缠中,我们有权尽一切可能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去白眼他人,且无视他人的白眼。不然,怎就能叫活得洒脱、过得自我?
有趣,是客制单品寂寞也好,热闹也罢,或累成狗,或懒成猪,或积极上进,或消极抵抗,或矫情造作,或将心比心,或高贵如天鹅,或卑微似蛤蟆,或浪迹天涯拍照片,或死宅成性拆快递——没什么状态不可以——除了穷。
学王熙凤的话说,就是:“普天下的人,我不笑话就罢了,竟叫人笑话我不成?”
素来只有我看天下人“有趣”与否,岂能在乎别人评我是否“有趣”?
坚持自我衡量与评判,你自是不一样的人间烟火-别人何来理由评价你、定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