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品变现逻辑
2023-04-18 本文已影响0人
深圳都这么冷
互联网产品分类
1.游戏类——自愿充值
举例:王者荣耀,阴阳师
游戏收入一般直接来自用户充值,羊毛出在羊身上。因为游戏内接入广告影响用户体验。
游戏也可以做用户分层,给白嫖党推送一定的广告,完成广告送道具。(类似积分墙)
2.工具类——强制租金
举例:ERP, DSP
工具类一般是按比例收取用户一部分的租佣金,如erp系统;还有很多企业级的安全工具,按照安装量收取费用
3.平台类——流量变现
举例:抖音,qq空间,微信,应用商店
这类产品,用户就是资产。基于用户的数据(基础数据和行为数据)挖掘用户价值。羊毛出在猪身上,一般通过流量(广告)变现
很多小的形形色色的内容网站,也是走这个逻辑。不过很可惜国内的搜索引擎收录算法太差劲,小站得不到流量,逐渐式微,有创作能力的内容创造者都流向知乎,今日头条,公众号,bilibili,抖音等平台,形成一个个的孤岛。
4.电商类——现金池
举例:淘宝,天猫,拼多多,美团
- 电商卖家,完全是按照传统的经营方式管理的,收入来自出售产品差价产生的利润。
- 电商平台,卖家的押金和卖家销售收入会形成一个现金池。
除此之外,可以提供增值服务,站内的垂直推荐系统,比如淘宝天猫的直通车
其他:*aaS类
因为是按量付费的,这类产品更像是工业产品。互联网产品的特征是,边际成本无限趋近于0,很显然这类产品不符合这个特征,所以,不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