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沽城的城古怪夜谈短篇小说

处男与打字机

2015-10-06  本文已影响1433人  某人李下

西城市唯一的哥特式建筑坐落在西北角上,远望,它那高挑而生冷的屋顶如牛角般突兀地立着,生铁铸造,并不很讲究。但恰恰是生铁、旧墙、黑砖、荒草、铁栅栏能给我一种宿命感,觉得,我就应该是一个流落在这小城市的吸血鬼,住在破旧的荒僻的哥特楼,墙上刷满了黑色的炭灰,偶尔大雨冲刷,炭灰后隐约能见血一般的红。

知道这个地方很偶然,那是在西城东南一隅的零度书店,我当时正在翻看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英文版,我看不懂英文,只是摆一个姿态罢了,毕竟专门来这个地方找书看的多少都有点不俗,若能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女子与我来一次惊艳的相遇,眼神、感觉、灵魂的齿轮相互咬合,只一刻,意至情随,擦出火花,我定要幸福地像夜狼般嚎叫了。可是我这个猎人偏偏遇不到合适的猎物。

那天,我翻看着几个勉强能认出来的单词,结合中文版《洛丽塔》揣度其意,这时,听见旁边几个人议论说是鬼堡院子里卖旧货,都是古董级别的,什么笔墨纸砚羊皮书之类的。我一听就来了兴趣,走过去问他们,这个鬼堡在哪?

鬼堡你都不知道啊,就是城西北角的那个废弃的塔楼,荒凉的一地。

我放下书,骑着摩托车就去了,午后四点,昏暗,微热,路上行人少,直达,中无杂扰。

鬼堡院子里放着三张长木桌,黑漆,上面散乱地陈列着很多罐子、瓶子、书卷、盔甲、兽角,铜剑,卖这些的东西的是一个老人,之前谁都没见过。发白,无须,穿一身精干的黑色燕尾服,若不是白发和脸上的皱纹出卖他,我断不敢认定他是一名老者。我像个凑热闹的围观者,一件一件把玩着,抚摸着这些冰冷的物件、古董或是其他叫不上来的东西。其实我并不想买,穷,怎能奢侈起这样看似欧洲中世纪的东西。留着钱,不如到城中城楼处的小吃摊上吃几串烤肉和鱼豆腐,再来几块不正宗的诸暨臭豆腐,美哉。

我从第一张桌子把玩到第二张桌子的末端,想来,兴已尽,当归。

偏偏就在这时,那个一直冷冷的微笑的老者迎面走了过来,他不说话,只是拉我到第三张桌子前,指着末端被黑色轻纱遮住的一个尺长掌高小臂宽的东西说,先生不妨看看这个东西。

我客气地摆了摆手,转身。我知道,好多搞推销的就是这种把式,先生您来看看我们这款产品,真的很不错哦,外观、性能、售后都是这个价位近乎完美的产品。我听惯了,也听厌了,凡是主动张罗要卖给顾客某件东西的老板,都可以归为苍蝇一类的烦人鬼,而这件东西也绝对是滞销品。

我没看见他的表情,只是在转身后,我感觉他扯开了那轻纱,然后就听见了打字机声,是那种只有在美国八十年代的电影里才能听到的打字机声,滴嗒——咔哧——滴嗒滴嗒——咔哧,我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再转身,问老者:这个东西多少钱,我要了。

他一笑,很浅,又很深。

鬼堡的背景依然是那一座久久无人的高楼,楼顶缝合着一些尖锐的像塔尖的东西,凝神看,能看见上面的铁锈像一朵微末的紫红色的小花,开遍。

近夜,人群渐渐散去,老者也要收桌了。我不知为何要待在摩托车上抱着我的古老的黑色的老牌打字机,欣赏这古怪的鬼堡。

不知哪里的钟声响了,我就骑摩托车回家了。

西城市西南角洪兴小区2号楼6层6102号房间内,我从客厅电视柜下面的第二格抽屉里拿出一包湿巾,放到阳台上的书桌上,再把刚买的打字机放到湿巾的旁边,掀开遮在打字机上的轻纱,扯开纸巾袋,想到似乎忘了什么,又跑到卫生间打了洗手液洗了手,才回到阳台,这台打字机看上去比较老了,是很早的机械式打字机,不知道能不能用。我像抚摸美丽女性的胴体一般抚摸着那键盘,这时,才发现,这键盘上的字母是英文,瞳孔顿时撑开,变大,我惊讶于自己一个不会英文的人,干嘛要花一千块买一个英文的打字机。

我怀疑自己有病。

不过我很快就安慰自己,中文打字机也有拼音式的,说不定这就是中文打字机呢。我到电视边的书柜里找了三张A4纸,拿着回来路上买的油墨,上网查了查怎么上墨,怎么上纸,怎么开始使用一系列的规矩,一切就绪,等我看到纸上第一行字的时候我就绝望了。那上面写着:

wo hao xiang zai  hen hen de yao ni yi kou。

来不及失望,有人敲门,我赶紧用轻纱把打字机遮上,把书桌推到阳台里面,以防外面的人透过阳台看到什么。等我张罗好一切,打开门的时候,竟然是《西城月刊》的编辑栗老师。

我毕恭毕敬地欢迎栗老师进门,沏茶,微笑。

栗老师今夜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长衫,我讨厌这个颜色,总让我想起草丛里的菜花蛇。

她说,黎峰,你上次发的稿子,写的什么乱七八糟,我早就告诉过你,要注意度,你追求自由追求感觉这都没问题,可是你也要考虑读者能不能接受这个度。我们社会还没开放到在一个小说月刊上发一篇色情小说。

她一脸愠色,我不解,嫌弃我的小说打一个电话或发一个邮件就可以了,怎么还非要上门教训,这三十五岁的女人,有点时间就不能待在家里相夫教子嘛。

我赔笑,栗老师,这个稿子是这个情况,我虽然用到了一些可能比较色情的词儿,但这其实并不是色情小说。

用那些词儿就不对。你想想,月刊的读者都是相对低龄的,你怎么能直接提及性器官和描写做爱场面。

午夜十二点,我从床上爬起来,看着窗外一片朦胧,暗灰色的夜空连一颗星都没有,站起来,走进窗户才发现,我竟然把窗帘当夜空,真是有病。

还不轻。

好不容易送走栗老师,我削了一颗苹果,看了三十七分钟“动物世界”,回卧室睡了。可现在这个点醒来,睡意全无,我光脚走到阳台,开灯,放在纸巾包外的一张湿巾已经有点变干了,打字机上的轻纱不知何时被人揭了去,我拿起变干的湿巾擦打字机。再次抱怨自己怎么会买这个没用的东西,怎么会写一篇有性爱描写的小说《处男 》。

用有病来解释似乎还不太够。

这打字机只能当古董摆放,或是等我学会了英文,也可以拿出来写几首蹩脚的英文诗,写小说是万万做不到的,因为我对满纸英文有种奇怪的恐惧,甚至会引发癫痫,危及生命。

于是我把打字机放在了桌腿的一角,又抽出一张湿巾把桌子擦干净,拿出笔记本,洗手,打字。我对打字一向很虔诚,是我的信仰,我认为,若我对文字抱以至信,她终将回我以缪斯之爱。

我打开桌面上的“小说”文件夹,再打开里面的子文件夹“短篇小说”,找到《处男》这部放在第三列的小说,点开,看着第一行文字,我竟然感觉很陌生,似乎不是我写的。一般情况下,我对自己写的东西就像对着怀胎十月生的孩子,他的鼻孔里有几根毛嘴里有几颗蛀牙我都是知晓的,可偏偏我竟忘了这篇小说。

“认识她的第七个晚上,我就不再是处男了。”

这是第一行。我看了下去,大意是在零度书店里,一个三十岁左右的潦倒的男子遇到了一个身高一米五八的姑娘,年芳21,这个姑娘喜欢穿白色的衬衫,戴一对珍珠耳坠,头发披到肩上,很可爱。这个姑娘想买《洛丽塔》,恰好最后一本书在这个男子的手里,于是,姑娘就希望他能把这本书让出来,因为她是电影学院的学生,要做一篇关于文学名著改变成电影的论文,她选了《一树梨花压海棠》这部电影,所以要参照电影原著小说《洛丽塔》。这个男子笑,但不理她,径直走到柜台,结账走人。姑娘很生气追了出去,一番纠缠,男子还是不给。姑娘和他纠缠上了,用尽各种方法,终于在第七天,得到了书,同时也被这个男子给睡了。男子第八天早上醒来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不是处男了,然后就走了,再也没出现在女孩的世界里。

我还是不理解自己为什么会写这篇小说,看文件的日期是建立在去年秋天。

我从电视下第三格抽屉里拿出一盒烟,到阳台上抽,打开窗户,看着远方小区的灯火和橘黄的街灯,偶有几个行人高声嚷嚷,我把抽了一半的烟从六楼弹了下去,关窗,关电脑,睡觉。

鬼堡院子里空荡荡的,昨日还有三张桌子,一堆旧玩意,还有那个冷笑不语的老者,今天就什么都没了。连铁栅栏都进不去,只能站在铁门外眺望。我想跳墙进去看个究竟,可是这个鬼堡边上偏偏有一个钢厂,钢厂工人虽然不常在路上走动,但不时来一两个,万一我被看到传出去不太好,毕竟我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青年作者。

我笃定我被那个老者骗了,而且蓄谋已久。

回到洪兴小区门口,想起了《处男》,便沿着西城街往东,到了零度书店。不巧,书店今天也关门。

去西城月刊的编辑部。

栗老师在,我进了她的办公室。她今天没穿那件菜花蛇衣服,而是穿了一件纯白色的长袖衬衫,卷起袖口到胳膊肘的位置,小胳膊上微末的汗毛尽收眼底。她笑着让我坐下,好像昨夜教训我的事全然没有发生过一般。

我说,栗老师,我那篇小说要不撤下来,我再重新给您写一篇。

没事,你那篇我推荐到《西城晚报》上文学栏目发表了。

不色情了?

色,但有情,而且性爱描写也只是最后一段,你要知道,一般人看报纸大多是浏览一下标题,能看到最后的一段的人几乎没有,包括审稿编辑。

我心里嘀咕着:既然如此,为什么你就偏偏看了最后一段。

她说,黎峰,要不要来杯咖啡。

我说,不需要了。

接着她就招呼一个实习生小梦给我倒了一杯咖啡。我喝咖啡会头晕,算是咖啡过敏,但栗老师掌握着我的稿子的命运,她既是我的编辑,更是我的文学经纪人,我不得不喝,还要装作很醇香很提神的样子。

大学毕业后,我到《西城月刊》给她当编辑助理,恰好那段时间她老公出轨,她心情不好,就每天拉着我陪她到零度书店边的梦夜酒吧喝酒。喝酒的日子里,她向我倾诉她那个无耻老公的无耻恶行,早出晚归,回家后就知道打开冰箱找东西吃,吃完去冲澡,然后睡觉,都懒得和她说话。有一天她发现她老公在后半夜三点多的时候跑到厕所接电话,她听见她老公对着电话喊宝贝,她觉得恶心。她说,宝贝真恶心,天底下的宝贝都恶心。我除了倾听,还会向她倾诉我的文学梦想,我从小到大就喜欢写小说,写诗歌,可是从来没有编辑赏识我的才华,退稿信永远都是,您的稿件不符合我们刊发的要求,抱歉。我来做编辑助理也只是想“曲线救国”,好歹是和文字相关,在靠近梦想的苹果树下,起码我能很近地看到树上的苹果,闻到苹果香,说不定哪天苹果掉下来,就砸中了我的脑袋。

我爱苹果。

我们约定好,我为她疗情伤,她帮我实现梦想。

后来,她睡了我,也可以说是我睡了她。而我也开始在月刊上发表小说诗歌,慢慢的西城的人似乎都知道了我这个蹩脚的小说家的存在。她还帮我内定了一个年度西城月刊小说家奖,这在西城也是相当有分量的一个文学奖。

她还要帮我加入市作协。我拒绝了。我觉得我在用身体透支我的文学,缪斯女神怎能经受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侮辱。

某天,她又叫我喝酒,我本想推辞,但还是决定去,和她说清楚,我不会再和你睡了,我要找一个女朋友好好谈恋爱。

那天,她说她老公回家早了,进门后会先和她打招呼再开冰箱,她很高兴。我为她高兴。我们结束了那种不明不白的关系。

我还辞了职,专门在家写小说,她答应我每月刊发我的一篇小说,还帮我在别的报刊联系了一些编辑,有合适的稿子也能走个捷径,所以我的基本生活是能够保障的。尽管住在普通的洪兴小区。

我喝了咖啡后,问她,那这个月,我是不是再写一篇稿子给您?

你看着办吧。

我退了出去。

没有性做绑架,我连说话的底气都被掏空了。可恶的女人。

走出了编辑部的办公室,我扫视了一下办公区,刚刚给我送咖啡的小梦的背影看上去很熟悉,竟有点像《处男》里写到的那个姑娘,不过小梦比那个女孩稍微胖点,看上去有55公斤。

我喜欢微胖的女孩。

回到家,抽烟,睡觉,看电视,拿出近五期的报纸裁剪笑话段子和红酒广告,从书架上抽出前几天刚买的《洛丽塔》,一个中年男人爱上14岁的姑娘,如痴如醉,如癫如狂,看了一段,放下,到卫生间洗手,做饭,吃完后再用洗手液洗三次手,到了阳台。

我的阳台不晾内衣内裤,也不晾衬衫袜子,只放一张书桌,一个木头板凳,一个笔记本,算作狭窄逼仄的小书房。透过阳台的窗户我能看到三号楼的一户人家的厨房,每到11点20和17点20就会有一个女人准时走进厨房,看样子像是家庭主妇,但她跟一般的世俗的家庭主妇不一样,不邋遢,头发衣服都很整洁干净,我欣赏这样的女人。因为欣赏看着就赏心悦目,心情愉悦而又带点小梦幻和渴望的时候是最容易写出东西的。

我打开电脑,点开Pages,却不知道写什么,处男与处女?处男的梦幻七夜?

我为什么偏要写处男的故事,有病。

脚不知怎么在桌子下踢到一个东西,穿拖鞋的大母脚趾头很疼,我弯腰看,才想起,是那个可恶的打字机。

我真想把这个打字机像我往常弹掉抽了一半的烟般,把它扔到六楼下。不过心疼我那一千。

我搬起它,放在书桌右上角,就当是摆设吧。

再看电脑,不知不觉写下了一个标题,鬼堡与打字机。

我又看了一眼对面的家庭主妇,突然知道自己要写什么了。

凌晨三点,我很平静地睡醒,没有闹钟,没有噩梦,估计是白天那杯咖啡的后作用力。我爬起来,没开灯,借着窗外的一点月光,找到拖鞋,走到客厅里,躺在沙发上,头枕胳膊,望着空空的天花板。转身的时候,看见电视下的第三格抽屉没推回去,我走了过去,顺手翻了一下,找到了一个日记本。

大多是写在2009年秋到2010年秋,也就是我和栗老师决定撇清关系之后。但日记的主角却不是栗老师,而是我的女朋友余敏。

我们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回老家西城工作。三年后,北京X文学出版社来了一些朋友,西城月刊编辑部去接待,我就顺便跟去了。在酒席上,见到了她,老同学,再见如故,分外亲近。

几天后,我就和她上了床。等到X出版社的人要返京的时候,她没走。她说这辈子跟定我了。我没反对。

但我也没表示同意。

很久很久,可能是栗老师,也可能是大学乃至之前的恋爱已经把我对恋爱的种种幻想全部抽丝剥茧,只剩下了性这个空壳子。生活像花生米的壳子,存在的唯一的价值就是被剥去,扔在垃圾桶,和沾满精液的卫生纸和带血的卫生巾在一起。爱情就是那卫生纸和卫生巾,除掉精液和经血,完全没有让人惊讶的感觉,更别提什么浪漫和矢志不渝。要知道它们下一步就是被焚烧或是在露天垃圾场里被风干。

以这种态度和余敏在一起,我除了用她那34D的诱惑来不断暗示自己我爱这个女人,再也找不到其他方式证明我的心已经沦陷在对她的爱里。我知道这对她很不公平,可是没办法,她偏偏出现在我对爱免疫的时期。

她很欢喜地每天跟在我的身边,我们一起去零度书店看书,去梦夜酒吧喝酒,去西城东郊的草地上野炊,在草地旁边的小洛河边钓鱼裸泳,日子不紧不慢地过了一年。有一天,她在收拾家的时候,发现了我抽屉里的日记本。

日记是从她决定留在西城的那天开始写起,几乎所有的内容都在说,我是以性来维护我们俩之间的爱情,我不知情为何物,有个女人总好过用手,得过且过。

她愤而分手,我没权利指责,但我有义务内疚。

其实她不知道,这个日记已经有两个月没更新了,等到她收拾好东西离开的那一刻,我竟然觉得我好像有点爱上她了。

她一走,我想她,天昏地暗,但我什么都没说,甚至都没送她。

她摔门而出,又踢门而进,说,送我到火车站。

我骑摩托送她。这辆摩托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载过女人。

翻看日记后,我拿铁篓垃圾桶放在电视柜前,把日记本给烧了。

客厅烟很呛,我躲到阳台,写小说。

鬼堡里有过我和他最难忘的一次。那夜过后,我送了他一个机械式打字机,当纪念。

这是《鬼堡与打字机》的第一句,以对面楼的那位家庭主妇为主人公,突然,很想了解她,之前我和她最近的距离是在小区门口买花卷的时候,而我要的是馒头。

花卷和馒头有距离到一言不发吗?但我若冒昧地告诉她说,我每天写作的时候都会等待一个身影的出现,她会在厨房洗菜、切菜、烧菜、炒菜、煮饭、煲汤甚至自慰、和她老公做爱,而这个人就是你。

我定会被冠以偷窥变态狂的罪名,被她永远的鄙夷和驱逐。

我不能冒着以后写不出小说的危险来讲出这个秘密。

到早上九点,我大概写了5545个字,作为一个短篇小说,字数是少了点,但将就着就这样了。检查一遍,改错字;再检查一遍,改个别词句;最后一遍,决定重写结尾:一般人报爱以最大忠诚的实现方式是精尽人亡,而他,鬼堡里与我命运电闪雷鸣的他,回我以敲碎打字机的每一个键。

我打通了栗老师的电话,告诉她我给她邮箱里发了一篇小说,看看能用嘛。

一个星期后,实习生小梦进了我的家门。她来这儿是给我送《西城月刊》最新的一期,封面下端标记着2011年9月,中间偏后的短篇小说栏目中有我的《鬼堡与打字机》。我说麻烦你还亲自跑一趟,其实快递就可以,省事。她说她住在洪兴小区3号楼5层5103号,离我家很近,所以下班顺道就回来了。我听着这个地址有点耳熟。

她临走前,神秘地笑着问我,黎老师,你那篇小说的主人公是不是有生活中的原型啊。

我没回,因为她没等我说话就走了。

等门关上的那一刻,我才想起,在《鬼堡与打字机》里,我写到的女主人公,就是那个家庭主妇,正好住在洪兴小区3号楼5层5103号。

这么巧。

我走到阳台,端详家庭主妇的厨房,旁边的红色窗帘突然拉开了,这时,一个女孩冲我招手,是小梦。她怎么知道我在阳台。我回之以挥手。她拿出手机,示意让我打电话给她。我举起右手,食指弯曲抵住大拇指的关节处,剩下三个指头撑开,做一个“OK”状。可是我不知道她电话啊。看见阳台书桌上最新的月刊,翻到最后,果然有实习编辑莫晓梦的联系方式。

打通电话后她说了一句就挂了:你过来。

我愣住了,竟然有点惊慌失措。看着书桌上的打字机还有垫在它下面的我第一次试用时写出一堆拼音的A4纸,不知怎么想起了余敏,想起了书架上她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唯一她留下来我却读不懂的东西,THE GREAT GATSBY.

我竟有点后悔当初余敏走的时候,没能狠狠地咬她一口。

然后,我就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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