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才是一个人心智成熟的表现
开门见山,今天秋秋继续拆书《少有人走的路》,接着学习自律的第二个原则:承担责任。
我们先来联想一个比较常见的场景。
一个刚会走路不久的小孩子,不小心摔倒了,放声大哭。家人赶紧把孩子抱起来,一边安慰“哦哦,别哭了”一边拍打地面“打它,这该死的破地方,把我们宝贝绊倒了。”
设想一下,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长大的孩子,以后的个性会怎么样呢?
他是不是学会了推卸责任,嫁祸于人?遇到问题的第一个反应就会是,这不是我的错,是别人的错。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听到很熟悉的一句话:这不是我的问题,不关我事。
总是把错误归咎于旁人,在心理学上叫人格失调症。
患有人格失调症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态,就是不愿意承担责任。他总觉得这件事他解决不了,没办法,做不到。
为什么会这样呢?派克医生说,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难就难在于,它会带来痛苦,而我们却又想规避这种痛苦。因为我们人类天然就不喜欢痛苦的体验。
秋秋前几篇文章就提到一个顾客,他贪图便宜,在二级市场买了我们公司的单(我们公司属于一级市场,开正规发票,二级市场不开发票),后来因为卖给他单的业务员卷款逃跑,造成他几百万的单不能提货。
面对这样重大的投资损失,他没有好好地反思自己,反而责怪我们,说我们串通了二级市场的人骗他。他不相信法律,而相信自己的直觉,他不肯等待法律最终裁判,而是找我们撒泼。说到底,这种人不够自律,不肯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毕竟这是痛苦的,而责怪别人却轻而易举。
的确,不用负责任,很爽,很省心,但这也这意味着我们把自由拱手相让,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里。其实,逃避责任,就是放弃自由。
我们再来看看与人格失调症相对应的另一个症状----神经官能症。有神经官能症的人不会把责任推给别人,相反,他会把什么责任都揽自己身上,认为错在自己,自己不应该,如果自己怎么样怎么样就好了。
鲁迅笔下那个祥林嫂,就是典型的神经官能症患者。她整天都很焦虑,神神叨叨的,总觉得自己这不好那不好,自己哪里哪里又做错了。
心理学上有一种说法,神经官能症患者让自己活得很痛苦,人格失调症患者呢,却让别人活得很痛苦。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会有人格失调症或者神经官能症,当然,不影响别人也不伤害自己那也没事,不用担心。但如果严重到伤害他人,或者影响下一代的成长,就会后患无穷。
合理的做法是,既不把全部责任推出去,也不把全部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该我做的,我义不容辞,不该我做的,我不多管,交给该承担责任的人去管就好了。
这里的责任涉及到界限的问题,秋秋解释一下。
张德芬曾经提到过,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件事,老天的事,别人的事和自己的事,老天的事,我们无能为力,别人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只能做好自己的事。
老天爷的事好办,关键是别人的事和自己的事怎么区分呢?举个例子。很多孩子不吃饭,大人就在后面不离不弃地追着喂,越追孩子就越跑,孩子吃饭到底是他自己的事还是父母的事呢?很多家长搞不懂,总喜欢大包大揽,孩子不吃饭追着喂,孩子不好好写作业,对孩子指手划脚,孩子不收拾,一边埋怨一边帮孩子收拾。
这样的情景家里有孩子的,是不是都深有体会?但有人就会说啦,我是不得不啊。嘿,当你说不得不的时候,你就把控制权交给了别人,你就让别人牵着你的鼻子走了。
其实我们是有选择权和决定权的,关键是看你敢不敢,愿不愿意,而且一旦选择了,就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起责任来。
比如当我们想要买币,却又不知买什么好时,跑去问朋友。朋友给了你一堆建议,推荐了一堆币,你买了,结果大跌。那你是责怪朋友还是勇敢地承担后果呢?懂得并严格执行这个原则的人都知道怎么做。这才是一个人心智成熟的表现。
好啦,今天就分享到这里,愿大家都能做人有原则,做事有担当。
感谢你的阅读,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