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之火
打算着要写一个故事,因为感觉最近太压抑了。而且最近总做噩梦,奇奇怪怪恍恍惚惚,不正常。可是看表,已经很晚了,明天还有一场考试,于是就又在心里掂量,到底要不要写。后来决定,还是写下来吧。冬天这么冷,不如就写一个关于火的故事暖一暖吧,但是我又想,不能白暖啊,我可不是普罗米修斯,更不是中央空调啊。于是便有了下面的这个故事,一开始,故事是这样的:
那天从酒店出来,他看见酒店大堂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穿着妖娆,貂皮配黑丝,浓妆艳抹,嘴唇特别红。他这个人没见过这样的女人,或者说,见得少,于是就由不得多看了几眼。他发现那女人也在看他。出于礼貌或者是下意识的举动,他朝那女人微微点了下头,那女人冲他笑了笑,之后居然站起身走向了他。这时候他有点发慌了,心想着这娘们不会是应召女吧,看那女人走向了自己,他便不得不停了下来,站在了酒店大堂门口回头看。那女人走到他面前,二话没说一把搂住了他的脖子,他感到一股香气扑鼻,好闻极了。
故事写到这里,似乎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走向了通俗小说都市言情那一类,如果写故事的是个女同志,大概会把这个故事写的浪漫一点,接下来男女主角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经典而不失内涵的对白,体现出女主角的知性、浪漫和富有情趣,同时也体现出男主角的幽默、风趣和绅士风度。如果写故事的像我一样是个男的,多半会把故事写成自己喜欢的那种刺激而有趣的东西,接下来男女主角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经典而熟悉的动作,热烈的拥抱、亲吻,之后转身走向酒店电梯,上楼办事。一切显得默契又自然。除了会从通俗小说流向庸俗之外,还会吸引不少喜好相同的人士争相观看。不过我不同,我不擅长写通俗小说,因为经历的少。我也不擅长写言情和激情故事,因为你的故事想要打动人必须先得打动自己,我怕自己把持不住,这样这个作品多半就不会诞生了。
于是我在想,到底该怎么写才能让这个故事与众不同呢?我想到了,首先,先得给故事的主人公起个与众不同的名字,不能总称呼他为“他”,不礼貌也不尊重,一点都不严肃,就算看见一个陌生人对方如果看着比你大你也得称呼一声“哥哥”、“姐姐”的,更何况是一个故事的男主角呢?于是我就在想,起一个适合他的名字吧。深思熟虑之后,我决定叫他“保罗”,但是这个名字不像中国名,倒像是外国人的名字,于是我给他加了个姓,姓“周”吧,总感觉他就应该姓周,姓别的不适合他。“周保罗”,还差点,感觉还不像一个完完整整的中国人,嗯,换几个字好了,“周宝罗”,周宝锣?宝骡?不行,宝骡不如宝马,宝马又显得太刻意,不自然,还容易流于庸俗,干脆就叫周宝锣吧,看上去自然一点,有内涵一点,好像他家里有个传家宝一样。这么一来,周宝锣就有名字了,这个名字还显得他似乎拥有一个庞大且历时悠久的家族,家族里有一个宝锣,看起来应该是一面从古代传下来的锣,敲锣打鼓的那个“锣”,这玩意被当做传家宝一样传了一代又一代,一直到了周宝锣这一代。那这面锣是什么来头呢?首先我觉得它应该不是铜的,因为周代就有铜器了,但是他姓周,如果让这面传家宝也跟着是铜制的话,那么这个故事从一开始就显得刻意为之了,不自然是万万不行的。不过话又说回来,在我们的印象里,所有的锣似乎都是铜制的,如果非要换个材料的话,不如……不如就换黄金吧。贵一些。
我最后决定了,那面传家宝就是用黄金做的。黄金,显得贵重,不过最早的时候还没有黄金,周宝锣的传家宝如果是黄金的话,他的家族史可能会被压缩到原来的一半,我就问他,是愿意拥有一个庞大且悠久的家族史呢还是想要一个黄金锣玩玩呢。他乐呵呵的想都没想就选了黄金,看他高兴我也高兴,为他的果断高兴,也为自己能成功创造出一个如此有主见的故事人物而高兴。但是这时候我又犯愁了,什么人会用黄金做锣呀?那玩意敲得响吗?我想了半天不得要领,黄金锣,好像从来没听过黄金的声音是什么样子的。我就又问他:“宝锣,你家的黄金锣敲得响吗?”没想到这次他反应更快,想都没想就回了我一句:“我怎么知道。”这是什么话?你家的传家宝又不是我家的,你不知道谁知道?我有点窝火了,好你个周宝锣,这才刚被我创造出来没多久就开始和我嬉皮笑脸了,我就强压着心里的怒火问他:“你好好想想,那玩意你小的时候就没玩过?说不定有一天你顽皮的无事可做就悄悄跑进你爹的卧室里打开那个上了锁的小抽屉把那面用红布包着的传家宝拿了出来,之后用什么东西使劲敲了一下……”说到这儿我才又意识到一个问题,敲鼓有鼓锤,敲锣得有锣锤呀,既然这面传家宝是黄金做的,那么这锣锤自然也不能只用木头棒充当,它不配啊,而且这么一件老物件儿,锣锤是木头的话也不容易保存啊。话锋一转我又问周宝锣:“哎,对了,你家的锣锤是什么材料的?”周宝锣心不在焉地说:“都是黄金,都是黄金……”
我听了也点了点头,有道理,黄金锣配黄金锤,挺般配的。“那这声音……”我还没说完周宝锣就打断了我,“咱能不提声音这事儿了吗?你管他什么声儿,能发声儿不就行了吗,再说了,难道用黄金做面锣就是为了敲?你也不想想谁家有那个闲功夫胡骚情,那可是黄金呐!”他说的对,一点儿不错。既然是黄金做的,一开始的目的想必就不是用来敲打那么简单吧。于是我又不由得打心眼里开始佩服起这个周宝锣来,思维敏捷,厉害厉害。好,听他的。我没有再在这些事上面纠缠,转而开始构思接下来的情节。接下来怎么样了呢?周宝锣被那个浓妆艳抹的穿貂女人一把搂住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呢?见我久久没有动笔,周宝锣开始暗示我:“咳咳……你说孤男寡女,初次相逢,一见面女的就把男的抱住了,接下来那男的也肯定得有所反应啊,不能像个木头一样杵着呀对不对……”反应?我一听他说这个词,立马就明白他的意思了,于是就故意问他:“你想要哪种反应?是心理上的反应还是生理上的?”周宝锣老脸一红,假装没听见一样把眼睛瞅向了别处,没有搭茬儿。毕竟是我创造出来的人物,他的小动作哪里能逃的过我的眼睛?我看他扭扭捏捏,时而东张西望,时而把手背到身后我就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了。“我告诉你,我是不会那么写的。”我对周宝锣说。“为什么?”他问。“因为太庸俗了!我是一个高雅的创作者,你想都别想!”我呛了他一句。他不再说话,脸上的表情变成了一种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样子,无法形容,如果非要形容的话,我想只能够称之为古怪了。不过我没有继续留意,开始构思二人接下来的故事。可就在这时候,趁我一个没留神,周宝锣居然从自己身后掏出来一个个头不小的玩意儿,二话没说就朝我的头顶砸了上来,我还没有定睛细看只觉得天灵盖儿吃痛,接着便感觉眼前一黑,再没了知觉。不过在晕倒之前我眼角的余光瞄见了他手里那个大玩意儿,明晃晃的泛着黄光,好大一面锣啊……
等我再醒来的时候,周宝锣已经不知去向了。我揉了揉脑袋上的大包,心中五味杂陈。虽然没听到黄金锤敲打黄金锣的响声,不过我索性终于有机会听见了黄金撞击头盖骨的声音,那是很沉闷的一声巨响,会引发你的胸腔与之共振,随后产生的一系列感觉已经远远超出听觉的范围了,你会头晕目眩,顿时脑浆沸腾,没错,是脑浆沸腾,还会眼冒金星而最终不再有任何感觉。周宝锣走了,不出意外的,桌上的稿纸也不见了,他不仅逃跑了而且卷走了那个属于他的故事。可是故事还没有写完,这也就意味着他不会有未来啊。周宝锣啊周宝锣,没想到你居然是这样一个混蛋。我不知如何是好了,他夺走了我的作品,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一次毁灭性的伤害。不行,我得夺回来。正当我恶狠狠地想着忽而一个有些变态的办法从我头脑中冒了出来,那就是继续创造一个人物,派他去将逃走的周宝锣以及那卷被盗走的稿纸寻回来,仔细掂量了半天,我觉得这个办法变态倒是变态了一点,但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好,说干就干!不知道究竟是因为正义心理还是出于报复心态,我多少有了一丝快感。
首先,这个负责抓捕的人需要有一个健壮的身体,周宝锣有些瘦弱但个子不小,这个人需要比他强壮,这样才能敌得过拿着黄金锣的周宝锣。但是我又想,太强壮也不好,一个大力士给人的感觉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如果他肌肉发达的话,会不会看上去傻乎乎的呢?这样说不定就会被周宝锣算计,那可就赔了夫人又折兵,人财两空了!从周宝锣不动声色地成功袭击了我并偷走那卷稿纸来看,他的智商并不低,至少应该比我高才对,要不然他也不可能成功袭击我。所以他应该是一个防范心比较重的人,因为他太聪明,如果派一个第一眼看上去就比他强的人去抓他,那他一定会有所防范,这样在不知不觉中就加大了抓捕的难度。嗯,需要好好想想才行了。我要创造的这个人既要看上去比他周宝锣弱,还要有足够的能力可以不动声色地接近周宝锣还要不被发觉地将他抓获。什么人有这样的能力呢?让一个聪明的男人瞬间丧失智力和抵抗力还有防备心,我想到了,能一次性做到这些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一个漂亮而且聪明的女人。
我不禁又为自己的聪明而自豪起来,这么难的问题都被我想出来了,简直是佩服我自己。接着我继续想到:一个女人,一个漂亮且聪明的女人,在什么样的契机之下可以接近一个聪明的男人呢?这可是个比刚刚那个问题深奥一百倍都不止的问题啊,如果没有这个契机,那么就无法接触到周宝锣,那后面的一切故事也就无法展开了。我想起了前面一开始的那个属于周宝锣本人的故事,那里面不就有一个穿着黑丝和貂皮的漂亮女人吗?她在和周宝锣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成功地一把搂住了老周,这个女人可谓是大胆心细啊。于是,我终于开始动笔了,就她了。我写到:“我们每个人从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一项神圣的使命,正是这项使命让你来到这个世界上,同时也是它驱使你走完了你一生的道路……”
出于前车之鉴,我把这个故事写的尽量理由充足一点,让这个女人容易接受一些,这样也许她就不会像周宝锣一样叛逆了。我继续写到:“刘春花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自打娘胎里出来就背负着一项光荣的使命……”为什么叫她刘春花呢?鉴于周宝锣的前车之鉴,我不准备给她配备什么家族史和传家宝之类的凶器让她有机可乘,至于这个名字,当然是我临时想到的,没有那么多意义这样才最安全了。我写到:“刘春花一出生就显示出了她的与众不同,冬天里小小的刘春花只穿一条单薄的裤子和一件短袖出门,这倒不是因为她家里条件不好买不起厚衣服,而是因为她自小就有着惊人的抵抗力和超凡的身体素质……”嗯,这样一来她足可以在体力上和周宝锣抗衡了。与此同时,我将她的家庭背景设置为一个腰缠万贯的富豪的女儿,母亲是一位拥有着高级知识分子家庭成分的贤妻良母,如此设置既满足了刘春花的智力需求,也使她从小就娇生惯养吃喝不愁,良好的家庭教育也塑造了她健全正义的人格,如此而言,就什么都不缺了。这时候,刘春花忽然说话了:“您觉得这样一个女孩子为什么会出现在酒店大厅并同时向一个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亮点的男人主动投怀送抱呢?”我想都没想就回答她:“当然是为了帮我把周宝锣抓回来。”她居然发出了一声冷笑:“我凭什么帮你?”听她说完这句话我的心就已经凉了半截了,凭什么?这是你一个拥有高智商和受过良好家庭教育的漂亮女孩该说出口的话吗?“凭什么?那些虚头巴脑的话我也不和你多说了,就凭我创造了你,你是不是应该回报我对你的创造之恩?”我问她。她摆了摆手,“理论上确实是你写出了我,但事实上自打我成为你笔下的一个人物之时起,我就已经拥有了自己的思维和意识,这是原本就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我没有必要因为这些东西来感激你。”这又是什么话?简直一派胡言嘛!我很生气,没想到她也是一个和周宝锣一样忘恩负义的人。
“没有我能有你吗?”我厉声质问她。可是她却云淡风轻地说:“虽然我是你笔下的人物,但我是不会受你控制的,你只是负责写出了我,但如果依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而言,事实上就算没有你我也会诞生的,所以我并不欠你什么,你仔细想想看是不是这个道理。”他妈的我简直要爆粗口了,这是什么谬论!她居然在试图说服我!我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我笔下的人物现在正在试图通过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说服我!我顿时只觉得头上那个被周宝锣用黄金锣敲起来的大包又大了几分,天啊,都是我的错啊!见我不说话,刘春花居然笑了起来,不得不说,美女就是美女,笑起来简直迷死人。她走了过来,之后居然用一只手指托起了我的下巴!我吓得靠住了身后的椅子靠背,她顺势一脚踩在我两腿中间的椅子座的空隙上,和我的距离绝不会超过五厘米!确实是……香气扑鼻啊……“你为什么一定要拿回来那稿子呢?”刘春花幽幽地问。我一时被她的香味迷的有些恍惚,一边贪婪地嗅着一边局促地回答到:“如果那稿子被他写完,构成一个故事之后再烧掉的话,他就可以从一个人物变成了一个真正的人类了……”还没等我说完,她香艳的唇便挡在了我的嘴上,好甜啊我只看到她那温柔的眼神中闪过一丝皎洁的光芒,若隐若现……
故事写到这里,看上去似乎已经没有周宝锣什么事了,我已经不知不觉地成为了自己故事的主人公,和女主角之间展开了一系列的情节而且正渐入佳境。刘春花还有必要去找周宝锣吗?我还有必要说服她去帮我吗?在她托起我下巴的那一刻起,我觉得一切都,没有必要了。她就是这么一个大胆的女人,敢一把搂住周宝锣,也敢一手托起我的下巴,一脚踩在我的椅子上,甚至敢主动地和我接吻。或许这已经不能用大胆来形容了,该用一个什么词呢?总之,很厉害就对了。这时候,就在我还沉浸在那香甜的温柔中时,一直吻着我的刘春花说话了:“好,我答应帮你,不过你得满足我一个条件。”很好,这个故事就这样完美的流于庸俗了,轰轰烈烈,臭不可闻。我禁止我的人物这么做,于是我给了刘春花一巴掌,为了自己的作品,我愿意毁掉一个辛辛苦苦创造出来的人物,哪怕是个女人,哪怕前一秒她还在亲我。她当场被我打回了原形,捂着脸站在我面前,怒目圆睁。“你看什么?”我问她。“你打女人?”她声音趋于平静,不过依旧捂着脸问我。“我打的是庸俗。”我也很平静,早已没有了刚刚的面红耳赤,尽管嘴上还残留着一丝甜味。“告诉我,你有什么不良嗜好吗?”她问我。“没有,如果非要算的话,那么应该就是抽烟了吧。”我答到。于是,我看到了她手上多出了两处被香烟熏得发黄的痕迹……
故事该继续了,闹剧也该收尾了。最终刘春花还是走进了酒店,坐在大堂的沙发上等着逃跑的周宝锣从楼上下来,之后好开始施展拳脚。那天她画了很浓的妆,穿着也性感极了,还在后腰裙子里面悄悄别了一把短刀,打算以备不时之需。而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接近周宝锣,将其抓捕归案,之后顺带着把那几页稿纸找回来。于是,这个故事就在不知不觉中顺理成章了起来:不久之后,周宝锣出现了。他急匆匆地从电梯下来准备离开酒店,这时候,他看见了在酒店的大堂里供人休息的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性感妆容妖娆的女人在对着自己微笑,他呆住了,这时候那女人朝他走来,他更加不知所措起来。等到那女人一把搂住他的脖子之后,故事就顺理成章地发生了。很明显,自始至终他都是被动的。他喜欢眼前的这个性感美女,更期望着能和她发生一些什么才好。虽然当时他早已经看过了我的稿子,但关于二人之后的事那时候我还没有写,他自然不会晓得眼前的美女接下来的举动会对他产生什么样实质性的威胁,看得出来,他沉浸在了一派祥和的快感之中。“带火了吗?”刘春花问周宝锣。周宝锣摸了摸口袋,之后摇了摇头。二人像一对恋人一样相互搀扶的依偎着转身走向了身后的电梯,接着,周宝锣按下了电梯按钮,他们上楼了。
感觉这一刻过了好久,眼前的这部电梯好像没有尽头一样一直在上升,因为电梯门久久未开。我想,我大概能够猜到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了。不由得一抹诡异的笑容在我的脸上扩散开来。当电梯门再次开启时,不出意料的我发现电梯里面空无一人,依稀可见地上残留着一摊纸张烧完之后的灰烬,这些灰烬随着电梯门再次合上时因为惯性带起的一股风而升向了半空中,之后再落下……于是,我在结尾处写到:“最终,他们都死了。周宝锣死于爱情,刘春花死于理想。而我,则死于背叛。”身为一个作者而言,有什么能比被自己笔下的人物背叛而更加悲哀呢?有的,那就是诞生于背叛之前的欺骗,骗了读者,也骗了自己。与其说是欺骗,倒不如说是一次愉快的自我消遣吧。烧掉稿纸?那不是什么都没有了吗?毕竟是我自己笔下的人物,谁都没有我了解啊。我笑着把手里的碳素笔笔帽安到了笔头上,合起了铺在桌面上的写的密密麻麻的稿纸,像是做了一个美梦一样。噩梦终于离我远去了。一切都没有发生。我顺手将那一沓稿纸放进了碎纸机里,机器在“咔嚓”“咔嚓”运行着,粉碎了男人的叹息与女人的微笑……
我们都渴望逃离,对背叛显示出与生俱来的饥渴与向往,不过你真的能承受得住背叛之火的蔓延吗?或许,我们所期盼的并不是真正的背叛,而是漫不经心的试探。别去试,记住。它将难以承受,并且无法回头。
(全文完)
背叛之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