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打环卫工:小区物业管理有待改进

2017-10-08  本文已影响0人  江上小堂

教授打环卫工:小区物业管理有待改进

江上小堂

10月4日,陕西科技大学葛教授某因小区保洁人员垃圾车阻挡其车辆通行,双方发生争执后,遂对保洁人员刘某进行殴打。这事葛教授肯定不对,违法了,现公安机关已对他做出治安拘留10天并处伍佰元罚款的处罚。

但这事的发生,也有客观原因。分析客观原因不是为了给葛教授免责,而是为了防止或减少类似事件再发生。

看事发现场的照片,小区通行道路很窄,环卫工清运垃圾作业时,必然会堵塞道路,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出行。物业管理方应想办法避免这种状况。

虽然交通法规定在公路或城市干道上,市政服务车辆有优先通行权。但对于小区道路,垃圾清运等日常作业应当不得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通行。

怎么改进?

一可以拓宽小区道路,使得住户驾车出行和垃圾清运互不影响。但这个受条件和费用限制,比较困难;

二是取消小区道路上的停车位,这就会就减少车位供应,让小区住户停车不方便;

三是改变垃圾堆放地点,可以在住宅楼附近找个地方集中堆放。这样住户丢弃垃圾就要走得远了。但环境变得好些了,也不错。垃圾箱放置在单元门前,既不美观,也难免有异味。

四是,改变垃圾清运时间。我看报道事发是在下午。白天出行的人多,如果改在晚上或清早清运,就可大大减少与住户出行的冲突。但这就应该给环卫工多付报酬。住户或学校就会多交物业费。

五是,实在不行的话,明确这种情况下,谁有优先权。如果规定清运垃圾作业有优先权,那就应明示适当的垃圾清运时间。在垃圾清运时段内,清运垃圾作业有优先权,那住户驾车就耐心等待;如果规定住户出行有优先权,那环卫工就应该先停止作业,先挪动垃圾清运车让住户车辆通过。如果是后者,那物业公司就应该将因此发生的时间损失和增加的工作量计入考核内容。有了规则,遇有类似情况,双方就有理可据。

总之,应该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但要明确规则,平衡各方的利益,不能两头都占便宜。这样才可大大减少类似的冲突。

201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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