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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_命名规范_基于PEP-8

2021-01-24  本文已影响0人  shmily_zd

Python库的命名规范很乱,从来没能做到完全一致。但是目前有一些推荐的命名标准。新的模块和包(包括第三方框架)应该用这套标准,但当一个已有库采用了不同的风格,推荐保持内部一致性。

Overriding Principle 最重要的原则

那些暴露给用户的API接口的命名,应该遵循反映使用场景而不是实现的原则。

Descriptive: Naming Styles 描述:命名风格

有许多不同的命名风格。这里能够帮助大家识别正在使用什么样的命名风格,而不考虑他们为什么使用。
以下是常见的命名方式:

也有用唯一的短前缀把相关命名组织在一起的方法。这在Python中不常用,但还是提一下。比如,os.stat()函数中包含类似以st_modest_sizest_mtime这种传统命名方式命名的变量。(这么做是为了与 POSIX 系统的调用一致,以帮助程序员熟悉它。)
X11库的所有公共函数都加了前缀X。在Python里面没必要这么做,因为属性和方法在调用的时候都会用类名做前缀,函数名用模块名做前缀。
另外,下面这种用前缀或结尾下划线的特殊格式是被认可的(通常和一些约定相结合):

Prescriptive: Naming Conventions 约定俗成:命名约定

Names to Avoid 应避免的名字

永远不要使用字母l(小写的L),O(大写的O),或者I(大写的I)作为单字符变量名。
在有些字体里,这些字符无法和数字01区分,如果想用l,用L代替。

Package and Module Names 包名和模块名

模块应该用简短全小写的名字,如果为了提升可读性,下划线也是可以用的。Python包名也应该使用简短全小写的名字,但不建议用下划线。
当使用C或者C++编写了一个依赖于提供高级(更面向对象)接口的Python模块的扩展模块,这个C/C++模块需要一个下划线前缀(例如:_socket

Class Names 类名

类名一般使用首字母大写的约定。
在接口被文档化并且主要被用于调用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函数的命名风格代替。
注意,对于内置的变量命名有一个单独的约定:大部分内置变量是单个单词(或者两个单词连接在一起),首字母大写的命名法只用于异常名或者内部的常量。

Type Variable Names 类型变量名

PEP 484中引入的类型变量的名称通常应使用CapWords,而应使用短名称:T,AnyStr,Num。建议将后缀_co或_contra添加到用于分别声明协变或反变行为的变量中:

from typing import TypeVar

VT_co = TypeVar('VT_co', covariant=True)
KT_contra = TypeVar('KT_contra', contravariant=True)

Exception Names 异常名

因为异常一般都是类,所有类的命名方法在这里也适用。然而,你需要在异常名后面加上Error后缀(如果异常确实是一个错误)。

Global Variable Names 全局变量名

(我们希望这一类变量只在模块内部使用。)约定和函数命名规则一样。
通过from M import *导入的模块应该使用all机制去防止内部的接口对外暴露,或者使用在全局变量前加下划线的方式(表明这些全局变量是模块内非公有)。

Function Names 函数名

函数名应该小写,如果想提高可读性可以用下划线分隔。
大小写混合仅在为了兼容原来主要以大小写混合风格的情况下使用(比如 threading.py),保持向后兼容性。

Function and method arguments 函数和方法参数

始终要将 self作为实例方法的的第一个参数。
始终要将cls作为类静态方法的第一个参数。
如果函数的参数名和已有的关键词冲突,在最后加单一下划线比缩写或随意拼写更好。因此class_clss更好。(也许最好用同义词来避免这种冲突)

Method Names and Instance Variables 方法名和实例变量

遵循这样的函数命名规则:使用下划线分隔小写单词以提高可读性。
在非共有方法和实例变量前使用单下划线。
通过双下划线前缀触发Python的命名转换规则来避免和子类的命名冲突。
Python通过类名对这些命名进行转换:如果类 Foo有一个叫 __a 的成员变量, 它无法通过 Foo.__a 访问。(执着的用户可以通过 Foo._Foo__a 访问。)一般来说,前缀双下划线用来避免类中的属性命名与子类冲突的情况。
注意:关于__names的用法存在争论(见下文)。

Constants 常量

常量通常定义在模块级,通过下划线分隔的全大写字母命名。例如: MAX_OVERFLOWTOTAL

Designing for inheritance 继承的设计

始终要考虑到一个类的方法和实例变量(统称:属性)应该是共有还是非共有。如果存在疑问,那就选非共有;因为将一个非共有变量转为共有比反过来更容易。
公共属性是那些与类无关的客户使用的属性,并承诺避免向后不兼容的更改。非共有属性是那些不打算让第三方使用的属性;你不需要承诺非共有属性不会被修改或被删除。
我们不使用“私有(private)”这个说法,是因为在Python中目前还没有真正的私有属性(为了避免大量不必要的常规工作)。
另一种属性作为子类API的一部分(在其他语言中通常被称为“protected”)。有些类是专为继承设计的,用来扩展或者修改类的一部分行为。当设计这样的类时,要谨慎决定哪些属性时公开的,哪些是作为子类的API,哪些只能在基类中使用。
贯彻这样的思想,一下是一些让代码Pythonic的准则:

Public and internal interfaces 公共和内部的接口

任何向后兼容保证只适用于公共接口,因此,用户清晰地区分公共接口和内部接口非常重要。
文档化的接口被认为是公开的,除非文档明确声明它们是临时或内部接口,不受通常的向后兼容性保证。所有未记录的接口都应该是内部的。
为了更好地支持内省(introspection),模块应该使用__all__属性显式地在它们的公共API中声明名称。将__all__设置为空列表表示模块没有公共API。
即使通过__all__设置过,内部接口(包,模块,类,方法,属性或其他名字)依然需要单个下划线前缀。
如果一个命名空间(包,模块,类)被认为是内部的,那么包含它的接口也应该被认为是内部的。
导入的名称应该始终被视作是一个实现的细节。其他模块必须不能间接访问这样的名称,除非它是包含它的模块中有明确的文档说明的API,例如 os.path 或者是一个包里从子模块公开函数接口的 __init__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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