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所新的暂停交易规则将于9月1日生效
一、背景
香港证券交易所2019年5月24日表示,根据新修订的规则,如果在财务报表中出现不利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将暂停发行人的证券交易,此暂停交易规则修订本将在9月1日生效,在这之前会有一个超过60天的对新规则的公开征求意见期。
根据62份港交所收到的关于此规则的反馈,如果不利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仅涉及正在进行的问题或者如果在财务业绩公布前使审计人员发表不利意见的事由或引起无法表示意见的事由已被解决,则不适用此暂停交易规则。香港交易所表示,修订后的规则适用于9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初步年度公告,旨在保护投资者并确保发行人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可靠性。
香港交易所的上市主管戴维格雷厄姆在声明中说:“新规则鼓励发行人维持适当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并在必要时要求他们迅速采取行动解决审计师的问题。”根据拟议规则,如果初步业绩公告符合审计师对发行人财务报表做出的无法表示意见或不利意见,通常会要求暂停发行人证券的交易。交易所表示,暂停通常会持续到无法表示意见或不利意见的原因得到解决,发行人向投资者披露其他信息,发行人保证不再引起审计人员无法表示意见或做出不利意见为止。
此外,香港交易所还表示,上市规则允许其发行人,在其交易被连续18个月暂停后退出主板 – 即具有更多成熟公司的证券交易市场;如果其交易连续暂停一年,则会将发行人退出创业板 – 为中小型公司提供的证券交易市场。如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或不利意见问题的方式不在发行人的控制范围内,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允许更长的所谓“补救期”。对于因财务年度在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财务报表的无法表示意见或意见而暂停的发行人,香港交易所表示主板及创业板发行人的补救期将延长至24个月。
二、暂停交易规则可能会加剧公司和审计师之间的紧张关系,损坏投资者的利益
分析师指出,香港交易结算所运营商的提议,即如果审计师拒绝给出财务状况的安全证书,则上市公司将立即停止证券交易,这一举措将会引起企业和审计之间的紧张关系加剧,甚至会导致中小投资者利益受损。港交所认为这一规则改变的提出意在提升香港交易市场的质量和声誉。尽管这项提议可能有利于长期的香港证券市场,一些会计师和分析师认为会导致紧张关系的加剧。
三、相关举措:香港证券交易所探索控制幕后上市空壳企业的新规则
香港证券交易和结算所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则以打击幕后上市和相关的空壳企业,包括一项禁止上市公司在变更所有权后3年内出卖主要资产和持有的股权的禁令。这项提议标志着运作着亚洲第三大股票市场的港交所最新成果,清除问题的企业行为并提升市场质量并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
港交所以及证券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表示,空壳公司会损害香港证券交易市场的名望。作为其重点打击的一部分,港交所提出上市公司在其控制权改变36个月内禁止转让主要资产和业务。同时,交易所对新收购方的审查也会趋严,以确保他们具备资格,以禁止低质量的企业通过幕后途径而不是首次公开发行途径入场交易。证券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了一项支持港交所提议的声明,表示这符合近年来的改革方向,包括致力于控制在香港创业板初次上市的企业的剧烈份额价格变化以及大量的稀释资本——对中小投资者构成损害。
来源
南方中国早间邮报
香港交易所新的暂停交易规则将于9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