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2016-05-13  本文已影响0人  16e2c83b34c5

各位伙伴:

为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大家在工作中的创造性发挥,设置“突出贡献奖”一项,鼓励每月在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

具体规则:
1、每月3日21:00前,由教研总监市场总监财务总监分区校长人力总监报备上月在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伙伴。3日21:00前未完成报备的,视为该部门上月无选送伙伴。
2、人力总监根据提报人的具体情况,在每月4日,选定三位备选人
3、每月6日21:00之前,由总校公布上月特别贡献奖得主

奖励内容:
根据实际情况对表现最优异的伙伴进行100~300元不等的奖励,并在三个校区内进行公示

枫叶教育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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