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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催收现状及法规要点总结

2018-07-19  本文已影响26人  fdc9031ae7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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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催收现状及

法规要点总结

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升级,巨大的个人金融市场引发了催收行业的淘金热潮。一方面快速发展一方面监管还未触及,导致合法的债务催收行为游走在舆论边缘随时滑向被指责的一面,合理的诉求和作为面临争议。纵观各国,美国是职业收债法律规制最早的国家之一。率先制定了《公平债务催收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Act,以下简称FDCPA)。以催收行为监管作为规制核心,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债务催收法律制度,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催道为读者梳理了美国的催收行业状态及监管要点以供借鉴。

 -------前言

01

信用体系完善,

逾期客户回收情况占比后移;

账龄不足90日的早期违约债务(early out debt)约占催收债务的30%,超过90日的烂账约占催收债务的70%。

02

平均费率19%-22%;

2010年为例,总计收回5490亿美元账款,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获取了1030亿美元佣金。

03

行业集中度上升但公司

数量没有减少;

四大机构大者越大但不断有新公司涌入。

04

规模

美国从业人员约14.8万人分布在4900家公司,平均每家机构30人。

05

立法主要规范个人金融第三方催收

06

法律要点

1、需第一时间明确表露身份和催收目的(不得存在误导);

2、需保护欠款人隐私;

3、不得沟通除相关律师外的第三方(法院许可情况除外);

4、信息修复可以针对第三方询问客户信息但只能在第三方自愿下进行一次有效沟通;

5、晚上9点-早上8点间不允许催收;

6、书面形式催收被拒绝,不得二次使用。

07

明确禁止行为

1、不得暴力威胁;

2、不得辱骂;

3、私下公示债务人;

4、做转让公告变相迫使债务人还款;

5、频繁骚扰;

6、误导性陈述或手段威胁欠款人。

08

欠款人权利

1、异议权

三十天内债务人对债务有异议可提出书面质疑,应立刻停止催收;

2、停止交涉权

债务人书面回复拒绝还款或要求停止一切沟通,应停止所有催收行为;

3、索赔权

针对催收机构索赔。

09

行业自律

美国国际信用收债协会(ACA International)通过制定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维护本行业的稳定与公允,并为从业人员提供各种专业教育,举办从业人员执照的培训和考试等,同时行业组织还受理消费者对其会员的投诉。

10

投诉

针对债务催收行业的投诉高于其他各类具体行业,2010年共收到14万起投诉,占全部投诉的27%,针对债务催收行业的投诉绝对数量和总投诉占比均超过2009年(12万起,占比22.8%)。其中投诉第三方债务催收机构的11万起,占全部投诉的21%;投诉机构内部催收部门3万起,占全部投诉的6.2%。

投诉反映的问题主要包括

1、反复骚扰债务人;

2、索要依法之外的款项;

3、没有提供必要通知;

4、威胁;

5、没有表明其收债人身份;

6、违法向第三人披露债务。

11

电催为绝对主力,地催极少

现场催收是与客户接触的主导模式,然而在监管健全的国家,现状为更倾向于使用电催。

12

其他对比

1、许多新兴市场缺乏债务人接受的、便捷的非现金偿还机制,现金还款的主导地位增强了实地催收的必要性以及债务催收代理人欺诈的可能性;

2、金融机构给雇员提供的培训十分有限,并且其激励报酬与催收的规范程度没多大关联。大多数情况下,新兴市场国家的贷款人并没有随着他们零售业务的增长而在催收能力上进行足够的投资。机构给员工提供培训很少,激励措施主要直接与催收量挂钩。新兴市场国家该行业通常向新员工提供15个小时的培训,每年提供10~30小时左右的进修课程。研究中发现,大多数公司评估员工业绩主要根据其对借款人的收款量,并根据收款难度进行区分评估,而遵守流程、合规催收仅仅是激励政策中一个次要的考虑因素。

来源:催道学堂  版权归催道学堂所有,转载请注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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