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规定:流浪犬超14天无人领养可安乐死

2019-10-22  本文已影响0人  萌老大是也

在城市或小区

有时我们会看到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

它们叫——流浪小动物

没有家、没有主人照顾、被欺负

只能靠着捡垃圾勉强存活

生活对于它们来说

苟延残喘的活下去便是唯一方向

因为稍稍不努力

便会坠入死亡

这是危言耸听吗?

不!这不是!这是赤裸裸的事实!

在流浪狗的世界里从来就没有容易二字!

最近,深圳一条关于流浪狗的新规

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

对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相关部门可以对其实施无痛安乐死。《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养犬管理规范》近日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在深圳所有的犬只均需注射芯片,具备电子身份标识。

那么,在街上被捕获或者接收的流浪狗

究竟会被如何处置呢?

托管费每日30元起

超14天无人领养可实施安乐死

规范中提到,严禁将捕捉流浪犬只及执法查扣犬只人为致死,或者隐瞒相关信息而不做系统登记。犬只收治中心接收流浪犬只,应当在七日内查找养犬人并通知认领,养犬人领回其犬只的,应当依法承担在犬只收治中心发生的托管费用,按每日每只小型犬(包括超小型犬)30元,中型犬40元,大型犬(包括超大型犬)50元的标准缴纳。

无主流浪犬只、无人认领犬只,经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部门检验检疫合格的,报区城管部门批准,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领养。

此外,没收的禁养烈性犬交由犬只收治领养中心进行检验和训练,经检查健康、训练合格的犬只可提供给特种单位使用。

大家最关心的犬只安乐死相关措施

规范是这么规定的

对下列犬只可实施无痛安乐:

(1)诊断患有绝症的犬只;

(2)诊断患有危重传染病晚期的犬只;

(3)因难以治愈的创伤受苦且无治疗价值的犬只;

(4)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

(5)其他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

对于流浪小动物

或许我们能做的非常有限

如果没有能力帮助它们

至少可以尊重生命

现在气温逐渐降低

天寒地冻的冬天即将来临

当我们有各种取暖设施

当我们有热腾腾饭菜

这时便意味着

有那么一群家伙

要开始承受命运的考验

我们很平凡

即使我们没办法收养它们

但是至少

还能为它做些什么不是吗?

爱心小动作①

你可以准备一份清水

放在隐蔽的角落里

在严冬时节

找一个干净的水源是很困难的

你的这个简单的善举

会是它们莫大的幸运!

爱心小动作②

吃剩的饭菜打包带回

挑拣掉坚硬的骨头和刺留给它们

 一顿饱饭

就能帮它们熬过一个湿冷的夜晚

爱心小动作③

你可以购买一些平价的猫狗粮

每天在固定地点

投喂给流浪的小家伙儿

有了稳定的食物

你就是它们的守护天使

爱心小动作④

你可以给它们制作一个简易的小家

只需要花3-5元钱

跟菜场商贩买一个泡沫箱 

前后都要挖一个洞

给它们留出逃生的空间

放入旧衣物保暖

包裹塑料袋或编织袋防水

爱心小动作⑤

为了取暖

它们会钻进发动机、轮胎和车底

发动车辆前给它们些提示

就能够保护它们

小小的善行

至少是我们力所能及的

希望流浪动物能少一点

今年的冬天因为有你

也会变得更加温暖一点

小可爱,答应我

你们一定要好好活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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