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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先森,我们结婚吧

2017-05-23  本文已影响241人  鹿小漠童鞋
傍晚回家,刚走到家门口手机就响了,是路先森。

“到家了吗,到了吱一声。”

我轻笑,回道,你是会预言吗?

他那边很快发来回复,是啊,我闭着眼睛都知道你在干什么。

我收起手机,原本站在家门口的脚步重新踏上楼梯,站在五楼西户的门外,拿出备用钥匙,打开了门。

下一秒我就看见了站在窗边的路先森。他回头,看着我,将我的小得意尽收眼底。

“你不是说你会预言吗?”

“沈小姐你能不能让我完美的嘚瑟一次?”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我率先笑出声,然后指向厨房义正辞严地说道。

“今天我要吃西红柿炒饭。”

1.

认识路先森那年,我大三。

那天原本计划和闺蜜去开卡丁车,结果迫于室外的高温,我们最后选择了室内游戏厅。

我一直不喜欢夏天,因为即便是穿着短袖T恤和短裤,那种闷热也会让人失去做一切事情的欲望。

今时不同往日,游戏厅这种地方早已不再是黄赌毒的代名词,但我却忘了这世界上小偷依旧是很多的。

路先森就是在这时候出现的,在我玩赛车玩到不亦乐乎的时候,他戳了戳我,问道,同学,能借我一个游戏币吗?

我一局正好结束,乍一听见如此学生气的称呼有些奇怪,扭头就看见了路先森的脸。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空调打得很足,那一刻我心里的燥热消失殆尽。

后来当我成为路太太的时候,路先森这样回忆我们的初遇。

他说,那天他本想做一个见义勇为的好青年,谁知道竟然遇到了一个花痴。

2.

那年夏天,闺蜜迷上了抓娃娃,我们整整一个月的生活费和写稿赚来的钱通通被换成了游戏币。

这种生活太颓废,于是我们准备不畏高温酷暑去公园游荡一圈。

倒不是心血来潮,只是电视台恰好在那里举办了一个唱歌选秀,我俩纯粹是凑热闹。

来的人不少,我着急往前挤,一不小心撞上了前面的人。

那人回头,我低下头准备道歉,却发现对方竟然伸手抓住了旁边一个人的胳膊,喊道:“抓小偷!”

声音不大不小,正好传进周围每个人的耳朵里。大家瞬间围成一个圈,圈子的中央便是那个小偷和被我撞到的人。

我这才发现,刚才被我撞到的竟然就是路先森

他也认出了我,等到警察带走小偷以后,他冲我笑了笑,表示感谢。

天知道我并没有看见什么小偷,只是不小心怼到了他。

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我的家乡,真的很小。

我装作一副很淡定从容的样子,说道:“嘿,哥们,一次是巧合,两次就是缘分了,要不咱加个微信吧,以后一起开黑!”

路先森震惊。在他过去的二十五年里,从来没有遇见过有人把开黑当做索要微信号的理由。

更没有见过像我如此大胆的女生。

怎么就能笃定他一定会答应呢?万一他不玩王者荣耀呢?

我挑挑眉,因为缘分呗。

3.

世界哪来那么多偶遇,大多是别有用心。

你相信这世界上有一见钟情吗?在遇见他之前,我从未相信过爱情,只等着年龄到了,找一个合适的人,然后过完平淡的一生。

是的,没有遇见他之前,对于爱情,我能想到的只有合适。

但不知为什么,那天,在灯光并不怎么亮的游戏厅,我突然有了一丝心动的感觉。

所以才会耗费一个月的时间待在游戏厅。

他经常来,有时候是一个人,有时候是和朋友,不玩枪战,不抓娃娃,大多数时间他都在玩赛车,却每次只玩一小时。

多巧,我也是。

所以听到他和朋友提起要去看选秀我才会去,只是没想到会迷迷糊糊做了一次见义勇为的少女。

我们在一起后,有次无意中提到这些事,我以为路先森会吃惊,结果他却云淡风轻地告诉我,他早就知道了。

他说,那么明显的窥视,那么明目张胆的偷听,那么刻意的碰撞,沈小姐,你的演技还真不咋的。

因为他的嘚瑟,所以奠定了他以后被欺负的命运。

其实他哪里是怕我,不过是因为爱,所以让着我。

4.

在一起以后,我问过路先森,那天为什么会帮我。

当时他正在厨房做西红柿炒鸡蛋,他翻了个白眼,因为实在不能理解二十一世纪为什么还会有我这种防范意识为零的白痴。

是啊,我的自理能力很差,不过还好我遇见了“全职保姆”路先森。

大学毕业后,我回到了家乡工作。抑制不住进入社会的喜悦,我从家搬了出来,在公司附近租了个房子。

路先森知道后,什么也没有说,没隔几天就搬到了我的楼上,成为了我的邻居外加专属厨师。

用他的话说,从来没有见过我这么笨的人,既然遇到了,就当做为民除害吧。

所以和他在一起很久以后,我依然觉得很幸运。

我很喜欢肖奈,而我的路先森,也是一名游戏设计师。

我很喜欢赛车,技术烂到爆炸,但我的路先森是个行家。

我很喜欢西红柿炒鸡蛋,却讨厌鸡蛋,幸好我的路先森很喜欢。

没有遇到他之前,我羡慕别人从校服到婚纱的浪漫,却也遗憾自己为什么没有。

可是遇到他之后我才知道,晚一点遇见,然后余生相守也是一种梦幻的幸福。

5.

比如现在,我刷着微博,吃着路先森刚刚炒好的西红柿炒饭。

“哇,他怎么长这么帅,好想给他生猴子啊。”

路先森听见我的花痴尖叫,从卧室出来,坐在我对面,看着我。

我抬头,看着日光灯下穿着家居服的男人,突然生出一种岁月静好的温馨感觉。

“路先森,我有跟你说过吗,我喜欢你,越看越想睡的喜欢。”

他有些猝不及防,微微一愣,然后露出一抹欣慰的笑容,起身回到了卧室。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见识我的花痴了,他大概都已经习惯了。

我低下头继续吃,没想到路先森去而又返半蹲在我的旁边。我扭过头,看着他一条腿突然单膝跪下。

“路太太,我们结婚吧,我让你睡个够。”

然后尚不等我思考,就把那个银色的小圆圈套在了我的无名指上。

我看了看面前的碗,下意识地点了头。

好吧,吃人的嘴软。

我曾经期待过遇见一个一眼万年的人,然后和他吃饭睡觉看星星。

现在,我看着这个抱着我满屋子转圈圈的男人。

我知道,我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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