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姑娘比什么都重要
文/宋小君
我小时候最爱的一本书是《人体解剖学》,我把它和《红楼梦》混着看。
《红楼梦》里的姑娘模样好看,名字好听,气味好闻。春困时发幽情,赏花时能作诗,斗起嘴来,经史子集张口就来。动起小心思,胭脂水粉也能杀人。
贾宝玉爽啊,劈情操可以找黛玉,并肩躺在床上谈人生,情切切,意绵绵。
跟警幻仙子学了云雨之事,可以找袭人来体验,袭人除了掩面伏身而笑,从不推脱。
想斗嘴了,就找晴雯撕两把扇子。
想作诗了,就找宝钗咏咏柳絮。
《人体解剖学》里的姑娘显得有些狰狞,但我还是认真研读了,知道了乳房属于女性生殖系统,用于哺育后代和后代他爹,具有审美学意义等等。懂得了姑娘的内部结构,更容易了解世界上最复杂的雌性生命体。
这两本书让我对姑娘产生了初步的认识,开始知道,姑娘是什么。
姑娘身上有吸引力。
姑娘们几乎是依靠吸引力生存,所以上床前她们洗澡一小时,约会时她们化妆三小时,每天往身上喷各种有香味的化学元素,不能容忍眼角有皱纹、脚后跟有角质层。走在路上,坐在办公室,躺在床上,永远都像一朵花一样,绽开巨大的花瓣,释放香气,闻之令人魂摇。
这种吸引力直接作用于男人,引发梦遗、晨勃、思春、文学创作甚至是战争等人类一切与肾上腺素、荷尔蒙相关的行为。
姑娘与生俱来的吸引力,使得姑娘们笑起来很甜,尝起来很咸,腰肢柔软,脸颊温暖,扭捏羞惭而充满危险。
姑娘比什么都丰富。
感谢伟大的生物多样性,同样的23对染色体,同样的脱氧核苷酸,世界上却没有相同的两个姑娘。
所以才有了李渔心目中的好姑娘。
肌肤要白、要嫩,身体要光滑,如绫罗纱绢。
眼睛要细、要长,眼珠要灵动,要黑白分明。
画眉更是学问,眉要像远山,像新月,最忌平空一抹,两笔斜冲。
手背要嫩,手指要尖,手臂要丰,手腕要厚。
脚要瘦欲无形,柔若无骨,白天越看越生怜惜,晚上越摸越不忍释手。
要有媚态,或娇羞腼腆,或顾盼生姿,见一面就让人想念,见一面就误了终身,想着想着就得了相思病,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愿意拿命来换。
所以才有了古龙笔下的妖姬。
她们为爱流泪,为恨流泪,眼泪比暗器更可怕,躲不开,逃不掉。暗器伤你身,姑娘眼泪伤你心。
男人喜欢听话的姑娘,可一旦喜欢上了,就开始听姑娘的话。
姑娘爱笑,姑娘会笑。
姑娘爱哭,姑娘会哭。
李寻欢这样的人物,心里苦得快死了,喝酒喝得快咳出肺了,还不是想着林诗音?
阿飞整个人都像一把剑,衣服上都有杀气,还不是念着林仙儿?
所以才有了沈复的妻子。
写本日记,字字都是心头血,得一好姑娘,君画我绣,以为诗酒之需。布衣菜饭,可乐终身,不必作远游计也。得一好姑娘,才敢说,来世卿当作男,我为女子相从。
所以才有了归有光写项脊轩,写南阁子,写妻子从余问古书,写“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所以才有了王小波写陈清扬,先是王二和陈清扬在雨水里以“伟大友谊”的名义做爱,陈清扬躺在冷雨里,觉得每一个毛孔都进了雨,她感到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忽然间,一股巨大的快感劈进来。冷雾,雨水,都沁进了她的身体。那时节她很想死去,却不愿意叫出来,因为她不爱王二。
直到,王二背着陈清扬爬坡,天上白云纵横,阳光灿烂。陈清扬在王二背上不老实,两个人差点掉下去丧命,王二抡起左手在陈清扬屁股上狠狠打了两巴掌,隔了薄薄一层布,倒显得格外光滑。她的屁股很圆,感觉非常之好的啦!她挨了那两下登时老实了。非常的乖,一声也不吭。
陈清扬的屁股上被王二打的位置,火烧火燎的感觉正在飘散,天上白云匆匆,深山里只有她和王二两个人。那一刻她感到浑身无力,瘫软下来,如春藤绕树地挂在王二肩上,一瞬间把一切都遗忘了,她爱上了王二,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
李渔、沈复、归有光、古龙、王小波他们都热爱姑娘。
所以他们成为我的偶像。
长大了,懂得了酒的好处,懂得了姑娘的好处,男人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不知子都之姣者,无目者也。
不知道姑娘好看的,没有眼珠子!
窈窕淑女,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优哉游哉,辗转反侧。
追不上好看的姑娘,活着还有什么兴味,晚上怎么睡得着!
姑娘给人体验。
等到情窦初开,爱上了第一个姑娘。
见到她的第一眼,瞬间明白了古人说的魂摇魄乱是什么意思。
看着她,她眼波一转,整个世界流光飞雪。
我恨不得进入她,吃了她,在我能想到的任何地方,以我能想到的任何姿势临幸她,把我能知道的所有知识都往她身上招呼。
但这一切却只在意念里发生。
在她面前,我像个孩子,像个傻子,心里没有丝毫邪念,干净得像下雨后的湖面。
跟她在一起,满心满眼都是柔软,给她唱歌、念诗,躺在她怀里仰望她的鼻子。
趁着她爸妈上班,在她家里腻歪,在厨房里从后面抱她,亲吻她。
她躺在床上,侧着身子看我,阳光漫射进来,我看到她左臂上细微的绒毛泛着光晕,好像显微镜下花瓣的细胞。
她脸颊上没擦化妆品,她脚趾甲上没涂指甲油,她大腿白皙,小腿健硕,她肚脐眼旁边有一颗黑痣。
她闻起来像春天漫天飘起柳絮,让人鼻子发痒,心里更痒。
她的嘴唇像两片刨冰,一不小心就化了。
我抱着她,她锁骨硌得我生疼。
我看着她,她眼神烫得我发抖。
尽管年纪小,我仍旧深刻地知道,我和她的这段感情不会有善终。但去他的善终,我只要在和她一起的日子,不想明天。
爱情之于男人是渴求,之于姑娘是慈悲。
她能给我的亲吻,拥抱,甜言蜜语,伤害,此时此刻,离开后绝不回头,分别后极少联系,这一切都已是姑娘的慈悲。而我应该坦然接受,甘之如饴。
缘分这玩意儿,本就是一时一地的东西,我们此时此地已经很要好, 再多要都是贪婪。
姑娘就是这般神奇,你想要她,她也想要你,你可以是她的,她却永远不是你的。
她不爱你的时候,你想进入她的身体。她爱上你了,你又害怕进入她的身体。
在一段极致的感情里,上床即是分水岭,从此就是下坡路。用意念恋爱的都是真爱,尽管虚无。
那年我才十八,每个礼拜都去她家,她爸妈都不在,她洗完澡像一朵花,她家有一个空花瓶,我带了玫瑰,却没有插。
那时候,尽管我年纪小,我已经清楚地明白,此情可待成追忆,心甘情愿。
如此深情厚谊,我不知道姑娘能记多久,但我会记一辈子。
好姑娘能给你天地间最隐秘、最复杂、最难以言说、最自相矛盾的体验。
生命中闯入的第二个姑娘,皮肤姣好,个子娇小,夏天敢穿超短的裙子,大腿白得晃眼。
熟稔了第二个礼拜,我就在自习室里摸她的大腿,凉,滑,紧致,像上好的老玉,像春蚕吐第一缕丝织成的缎子。皮肤上的颗粒,颗颗饱满, 像一个一个的小岛,整条大腿简直就是马尔代夫,简直就是西沙群岛。
我说,你真好看。
她说,你真流氓。
我说,好看的姑娘就应该跟流氓在一起。
于是,好看的姑娘就和流氓在一起了。
她二十岁生日, 我带她去学校附近的小旅店, 生日礼物是我的第一次。
酒店房间号是8306,对面是北马路的车水马龙。
我带着一只奥尔良烤鸡,一瓶红酒。
我们吃了烤鸡,喝了红酒,看足了北方的夜色,终于开始相顾无言, 准备迎接这场盛大的仪式。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进入一个姑娘的身体。
那个时刻,我是武陵人,她是桃花源。我是狼毫的毛笔,她是洛阳的宣纸。我是一块还带着树皮的木料,她是高速运转的切割机,我等着被她cut piece to piece。
我深入地心,感受到了来自大地深处的震颤,我觉得灵魂要冲破脑门,我觉得自己要烧成灰烬,我牢牢地抓住姑娘的肩膀,如绕树的春藤,如盘根的老树,如咬定青山的松柏,我怕自己就这样光着屁股羽化登仙, 从此人生圆满,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
我抱着她,外面有汽车开过,风鼓荡着窗帘,天上月亮刚出岫,我断了所有的邪念,满脑子想的都是,此生只为一人去,一生只爱一个人。
然而,世间事,自己说了不算,时间的洪流扫过来,天上的比翼鸟、水中的连理枝都要东奔西突,各安天涯。
姑娘能做的是不留恋。
男人能做的是不记恨。
好姑娘在男人的回忆和遗憾中,得到了永生。
姑娘有神性。
这种神性超越了时间和空间。
人事易分,壮年听雨客舟中,暮年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还是会想起少年时歌楼上那姑娘身上的胭脂味,香甜带着一丝苦涩。
人徒有双腿,却是不由己,被牵着浪迹天涯,隔着千里,也能记起她眉眼含笑、娇喘微微的样子。
初恋女友送的千纸鹤,玉手叠成,纸张泛黄,她也成了孩子妈,可那股深情还是留在纸鹤里,你打开,还是能看到,能闻到,能想到。还是可以对着清风举杯,亲吻月亮,让月亮替你亲吻豆蔻梢头的姑娘。
李贺没见到苏小小,可李贺写出了“幽兰露,如啼眼,无物结同心,烟花不堪剪”。佳人已成鬼魂,但仍是风为裳,水为佩。千百年, 转瞬即逝,忘不了苏小小歌:我乘油壁车,郎乘青骢马。何处结同心西陵松柏下。
尽管隔着千百年光阴,还是能见到苏小小的眉眼,脸浓花自发,眉恨柳长深。还是能体验苏小小的哀怨。不知谁共穴,徒愿结同心。
沈复说,奉劝世间夫妇,固不可彼此相仇,亦不可过于情笃。要不然一旦失去,疼彻心扉无人能替。不如平平淡淡,事如春梦了无痕。爱到这样的地步,有了这样的体悟,生死都不是距离了,还有什么是挂碍?
好姑娘在男人的诗词里得到了永生。
姑娘有母爱。
天生的,水做的。
姑娘的母爱以爱情的形式作用于男人。
即使她比你小十岁,某些时刻,你埋在她胸前的柔软,仍旧有童年吃奶的感觉。你进入她的温暖,冰雪不侵,西北风再冷,也吹不着你。
姑娘对男人有时肆虐,有时毫无所求,有时又欲求不满。
但更多的时候,姑娘对男人满怀的是崇拜,是怜惜。
姑娘是陪伴男人后半生的母亲,而男人是姑娘后半生的父亲。
世间男女,若想长久,无非是互为儿女,互为父母。
包容,恒久忍耐,妥协,疼爱,存着悲悯之心。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朝与暮。滴水之情,涌泉之意。
写下姑娘的一些好处,对我而言是一种功德。
男人懂得了姑娘的好处,热爱姑娘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以后,我有了儿子,冬天,我领着他去滑雪,告诉他,要热爱这个世界。
夏天,我带他去游泳馆,看好看的姑娘,告诉他,要热爱姑娘。
因为作为一个男人,热爱姑娘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