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写500字每天写1000字有些文章不一定是为了上首页投稿

12岁少年弑母,戳中了我们的哪些痛点?

2018-12-17  本文已影响100人  春风絮语
图片来自网络

这段时间,一个12岁少年弑母案占据了各大媒体的新闻头条,没有人知道,那个孩子心里是怎么想的,也没有人知道那个母亲在临死前经历了什么,生出这样的儿子,她后悔吗?

这些孩子怎么了,跟自己母亲有多大的仇,以至于不弑母不足以解心头之恨?弑母之后呢?仇可曾解半分?

最令人难以想象的是12岁少年弑母之后的冷漠。事后他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又没杀别人,杀的是我妈妈!”简直让人脊背发凉!

可是,你有没有感觉,他说的这句话,我们很熟悉。

有人打孩子,别人阻止,那人很可能说:“我又没打别人,打的是我的孩子!”

突然想到了一个词——“界限感”,我们中国的亲情关系粘连度特别高,父母子女几乎融成一锅粥,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就是我的,我们把对方视为自己的私有产品,以为自己有处置权,完全忽略了任何一个人都是独立的存在,相互之间并不依附或者隶属,每个人都有其相应的权责,有其独立的人格。你动手打孩子的时候是否想过:他首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你的孩子?

或许正是因为成年人动不动就说:“我又没打别人,打的是我的孩子!”才会有弑母少年那句“我又没杀别人,杀的是我妈妈!”

亲子之间,再亲再近,也要首先把对方看成一个独立的人,然后才是你的父母或者子女。

从新闻中,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的蛛丝马迹:弑母少年从小跟祖父母生活,直到十来岁才跟母亲在一起,典型的隔代教育。(外)祖父母对孩子的爱往往过于宠溺,越没文化越是如此(不是歧视,而是事实),他们给予孩子的,多半是衣食住行等物质层面的,对于孩子的精神世界,他们多半既不懂也不以为意。孩子在3岁之前,最为依恋母亲,如果这时无法建立良好的依恋关系,对孩子的心理健康极为不利。童年时亲子关系不良,直接导致孩子情感淡漠,他们因为没被爱过,所以没有爱他人的能力。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倡导父母要陪伴孩子,关注孩子的成长。可事实上,为了生活,很多年轻人根本无法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在农村,尤其如此——想挣钱养家,就得离开老家,离开老家,就没时间陪娃——这是人生对人生观开的玩笑,是生存的悖论,是生活的无奈!怎么办呢?借助通讯工具吧,通过视频进行亲子间的交流,多和孩子谈谈心,聊聊生活,聊胜于无。

这个案件带给我们的另一个思考,就是我们的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不用负刑事责任。可是,不负刑事责任就等于无责了吗?那个被他杀害的母亲,除却母亲的身份,还是一个独立的人,那个剥夺她的生命权的人,除了是她的儿子,还是一个嫌疑犯,难道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吗?周围人如何接受一个杀害自己母亲的人?谁还敢教育他,谁该怎么教育他?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了法制教育的缺失,心理健康教育的缺失(在农村,甚至在城市,很多课程表都是摆设,只供应付检查时使用),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未满14周岁可以不负刑责,那校园霸凌事件当然会层出不穷!

逝者已矣,生者又该何去何从?这不止是案件中的少年要思考的问题,也是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我们的教育工作者,更是有关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

上一篇下一篇

猜你喜欢

热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