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如何公共?
空间,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场地,一个基于人的意志而产生的供人生活和活动的场所。既然是基于人的意识,人与人的意识未必达到完全一致,那么利益一旦发生对立势必产生冲突。
文章发自简书APP前段时间央视新闻视点播出了这样的新闻:一名小伙子因为和广场舞大妈们争夺公园篮球场地而意见不合,大打出手,一时间唇枪舌战,难分胜负。
近年来,此类现象层出不穷,广场舞大妈争地盘、大爷辱骂小姑娘公交车不让座位,人人几乎是谈大妈大爷色变,更有网友调侃,“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单纯把此类现象看做老人和年轻人的对立似乎也是不妥,因为老人可能也打球,年轻人也在健身。这只能是两类人群的对立,老人认为到了年纪更应该坚持锻炼,而公园是公共空间,人人有权使用,年轻人认为,球场就应该用来打球,公园不是只有篮球场这一块场地。空间和时间的争执让这一事件愈演愈烈,双方争执不下,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
文章发自简书APP就对公众的采访来看,大家也是各执一词,据理力争。其实,在我看来,即便事态发展到如此,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而协商就是最好的办法,解决广场舞群体与篮球群体的地盘之争关键是从解决空间和时间的对立入手,规定时间段,分段使用;或者是双方各占场地一半都是很好的解决方法。
协商是协商,协商解决问题只是一个理想化的途径,不是说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有一定的法律进行支撑,这对于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壮大非常有必要,让社会主义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维护社会良好秩序的前提条件。
大妈有理,公共空间人人有权使用,打球年轻人有理,有了篮球场跳舞,那足球场也会有跳舞,这时有关执法部门的立场就会变得艰难,维护任何一方都会导致另一方不满,甚至扩大事态,那就不如把权力交给法律法规,让这条准绳约束空间的规范和社会的正义。
当然,法律只是最后的办法,人间正道还是和谐,人人多为他人着想,争执面前你我各退一步,这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途径,也是法律能有效发挥效力的条件。
文/淡然小段争论无赢家,赢了争论,丢了的可能就是情谊甚至良知,任何时候,争论都不应该是为自己赢得利益的武器,和谐稳定的环境还是要靠每一个人去营造去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