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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林悟道《金刚经》第二十五品:化无所化分 第四章

2018-08-21  本文已影响0人  红林主人

回溯历史,所有的统治阶级与统治者都是心住“应该”之念,认为自己君权神授,民众应该服从君主,视君为主,可结果都一一倒台,落得个国破人亡的下场,实事证明“应该”之念是不合适的。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平等观的表现,“服务”一词很有意思,既不同于为民做主的高高在上,也不同于视民如草的君主至上。

为人民服务,只是一种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在社会活动中,这种“服务”是多边相互的,政府及公务员提供行政服务,制造业与从业者提供产品服务,第三产业与从业者提供体验服务,而每一个人都离不开这三种服务,三种服务的提供者在提供服务同时,也享受着其他人的创造的服务。在这种服务体系里没有“应该”之念,有的只是平等互相的服务。

在自然界中本就没有“应该”的概念,大地厚德载物,不分类别,承载一切,圆满万物;天象规律自强不息,不以人愿,无形无相,孕育万物。大地载物,并无应该供养之责,天象运化,并无应该适应之务,一切皆是自然而然,生者生矣,亡者亡矣,无喜无悲。修行之路,果为因,径为环,无始无终。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是说:工匠想要使他的工作做好,一定要先让工具锋利。语出《论语·卫灵公》: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第三个问题,佛祖如来定是用了“法”来度化众生的。佛祖如来要度化众生,就要有“工具”,这个工具就是“法”。但是,《金刚经》第二十二品无法可得分中,佛祖如来明确的告诉须菩提与座下弟子,佛无法可得,也告诫他们不要有“佛有得法”的心念。如果,这一问题成立,佛祖如来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如果,度有可度,必是依法而度。佛祖用法度人的假设,既有可度之人,又有能度之人,更有借法度人的三重含意与事件,而这每一重含意与事件,都是住相之为。有可度之人,住众生相,心生差别之念;有能度之人,住佛法相,心生自是之念;有借法度人,则是住法相,心生得法之念与法能之念。前文已说能所皆破,既无可度之人,又无能度之人,那么法是否存,又会不会独立存在呢?法,是独立存在的,法无形无相,无处不在。

为什么佛祖如来一再明示无法可得,无法可用呢?我想一是法确实无法得,二是如果有法可用,法就有了具相,而法是无形无相的。使用工具,是人类与其它动物重要的区别之一,制作工具,是人类自身不断发展的变化的根本条件。佛祖如来度化众生的工具是“法”,这一假说是不成立的,那么“工具”就没有了意义,工具禁用论是不是佛祖如来已经看到了人类使用与制造工作的后果,想告诉人类使用与制造“工具”是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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