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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 史提芬-金的《关于写作》(On Wirting)

2019-07-18  本文已影响44人  暮荣司徒

作者: 暮荣司徒

前记:工作之余,每天坚持写长篇连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对体力和心力,都是一个挑战。特别佩服“师太”(亦舒)的高产,那是经年累月的自律和坚持的结果,光有兴趣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史提芬-金是我喜欢的一个作者,也是一位高产作家。希望透过他的这本关于写作的书,看到文字后面的他,是怎样一个人,怎样一个写作者。

《读书笔记》| 史提芬-金的《关于写作》(On Wirting)

史提芬-金是我很喜欢的一名美国现代作家。他出版过超过50本书,几乎本本都成为世界级的畅销书。他也获得过很多不同的奖项,写作水平和文学造诣早已闻名天下。

那么,他可以保持写作热情那么多年,那么的高产,写作灵感好像从来没有枯竭过,背后有什么秘诀,又或者说,成为畅销书作家的秘密是什么?他是如何写作的?

这一定是所有爱好写作,或者想成为专职写作者特别好奇的一个问题。

那么,史提芬当初为什么想起写这样一本书呢?

前言中,史提芬写到,“这是一本很短的书,因为大多数写如何写作的书说的都是废话。大多数的小说家,其实都不是很明白他们的书为什么会火?做对了不知哪里做对,反之,做错了也不知为什么错,错在哪里。所以说,这本书还是短点好。”

不过史提芬认为,由作家William Strunk Jr.和E.B. White合作的那本The Elements of Style一书真不错。他强力推荐所有认真的写作者都找来看看。

其中,规则的第17条说: Omit needless words”. 中文翻译:删去一切多余没用的字。史提芬很注意这方面,语言的简洁性。

在读前言和结束语时我发现,他推崇读和写。在2001-2009年间,八年他读了八十多本书,证明他一年平均读十本书,也就是一个月读一本。

为什么史提芬会想起写这样一本关于写作的书呢?

90年代初期,大概在1992年的时候,他参加了一个由作家组成的摇滚乐队,担任节奏吉他手。本来这个乐队只是临时组合,为了在美国书商大会上表演一下,可没曾想到,这个乐队一直没有解散,除了少数人的离开,大部人坚持下来。

史提芬说:

“我们巡回演出,还出了一本书,时不时演出。

虽然人员流动,这个乐队一直在。

我们的确喜欢音乐,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互相取暖。大家惺惺相惜,借着乐队的机会谈心聊天,聊我们作为作家的职业,那个有人一直鼓励我们不要放弃的职业。作为作家,我们倒是没有相互打听,灵感从何而来,因为其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

有一天晚上,我们在迈阿密的海滩吃着中餐,我问艾米-谭(很著名的一位华裔女作家),她参加过这么多的作家读者见面会,回答过这么多的读者提问,有没有这样一个问题,从来没有人问过。

艾米停下来,很认真地考虑了一会,然后告诉我:“没人问过我,关于语言的问题。”

不得不说,我对艾米的回答深表感激。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我一直在酝酿写一本关于写作的书,但是我对自己的动机深表怀疑。我为什么需要写一本关于写作的书?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书写的?

大家觉得显而易见,你是畅销书作家,写了那么多本畅销书,一定有很多东西可以写。这听起来很顺理成章,可这样的回答是不对的!

Colonel Sanders 他成功地卖出了很多的炸鸡翅,我不认为,大众对他是如何炸出来的一定感兴趣。

如果我自信心爆棚到觉得自己可以出一本书告诉大家如何写作,那么,其原因一定不是因为我曾经出版过很多畅销书。换句话说,我不想成为一个写关于文学的废话连篇的人,又或者自以为是的混蛋,那些类型的作者出的书在市场上已经够多的了。

艾米说得很对。

从没有人问过关于语言的问题。

他们从不问畅销书作家,写作的语言。

可是,我们作为畅销书作家,非常重视语言,以我们特有的谦卑的态度,和审慎的热情,去对待写到纸上的如何去讲好一个故事的艺术和技能。接下来,我要用简短和精准的语言来讲述,我是如何掌握这门技能,如今的我是如何看待它,以及这个技能是如何完成的。这本书是关于我的工作,是关于“写作语言”。

所以,这本书献给艾米-谭。是她,用一种特别简单和直接的方式启发了我,写一本关于写作的书,没问题。”

翻译到这里,其实我的心惶恐,因为一个单词的翻译。在原书中,史提芬用了一个很关键很重要的词“Craft”.我想来想去,翻译作“技能”。其实还是有点不妥,但暂时还想不出什么其他的词更妥。

以上,就是史提芬-金这本书,《On Writing》的序的部分,全书291页,包括了他自己的阅读书单。他开玩笑说,自己不是奥普拉,也没有读书俱乐部,所以本意不是要推荐那些书,那些书也不一定适合所有人,只是那些书他读起来很开心。

计划这个夏天读完这本书,并学习这种严谨对待语言的写作态度。英文如此,中文也是。看来语言的简洁性是走遍天下皆通的道理。

史提芬今年72岁,是苏格兰-爱尔兰后裔,身高1.93米,重200磅,蓝眼睛,白皮肤,浓密的头发,胡子有点白。他和太太共同抚养了三个孩子,现在已经有四个孙子。

史提芬的书销量超过3.5个亿,出版58本小说和六本非小说作品,很多小说都被改编为影视作品,写了超过200篇短篇小说。获奖无数,被称为“恐怖小说之王”。

畅销书作家写作的严谨态度,这是我读完序之后最大的感觉。期待更多的启发,从书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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