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徐志摩先生《巴黎的鳞爪》
咳巴黎!到过巴黎的一定不会再希罕天堂,尝过巴黎的,老实说,连地狱都不想去了。整个的巴黎就像是一床野鸭绒的垫褥,衬得你通体舒泰,硬骨头都给熏酥了的。赞美是多余的,正如赞美天堂是多余的;咒诅也是多余的,正如咒诅地狱是多余的。巴黎,软绵绵的巴黎,只在你临别的时候轻轻地嘱咐一声“别忘了,再来!”其实连这都是多余的。谁不想再去?谁忘得了?
但巴黎却不是单调的喜剧。赛因河的柔波里掩映着罗浮宫的倩影,它也收藏着不少失意人最后的呼吸。流着,温驯的水波;流着,缠绵的恩怨。咖啡馆:和着交颈的软语,开怀的笑响,有踞坐在屋隅里蓬头少年计较自毁的哀思。跳舞场:和着翻飞的乐调,迷醇的酒香,有独自支颐的少妇思量着往迹的怆心。浮动在上一层的许是光明,是欢畅,是甜蜜,是和谐;但沉淀在底里阳光照不到的才是人事经验的本质:说重一点是悲哀,说轻一点是惆怅:谁不愿意永远在轻快的流波里漾着,可得留神了你往深处去时的发见!
——《巴黎的鳞爪》
读徐志摩先生《巴黎的鳞爪》“巴黎”,本身就是一个迷人的字眼。一代代的艺术巨匠在巴黎弘阔的舞台上匆匆走过;把无数动人的事迹, 永恒的浪漫,凝固在罗浮宫的每一块砖瓦里,投映在莱茵河的柔波中。有哪一座城市能像巴黎那样把生活与艺术如此完美地融合?有哪一座城市能像巴黎那样,把此岸和彼岸拉扯得这么近?而深受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熏陶的徐志摩远赴法国巴黎,怎么能不生发情思?一个人在朝思幕想的艺术之都,就如同游子寻见慈母。
“我从伦敦回到巴黎,就比久困的雀儿重复飞回了林中,眼内又有了笑,脸上又添了春色,不但身体好多,就连童年时的种种想望又在我心头活了回来。三四年结婚的经验更叫我厌恶西欧,更叫我神往东方。东方啊,浪漫的多情的东方!我心里常常的怀念着。”这是《巴黎的鳞爪》中写的巴黎人,更像是写徐志摩自己,对故土对异国的思绪万千。
读徐志摩先生《巴黎的鳞爪》《巴黎的鳞爪》创作于1925年,成为徐志摩的散文作代表,充分地体现了 “浓得化不开”的艺术风格。
这种风格是诗化了的意境,是诗歌语言的魅力。这种风格来自横贯东西的人生、文学痕迹。
徐志摩自幼接受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游历西方后又对英美文化颇有见解,他能对西方文化进行吸收和借鉴,并融合已经渗入血液的中国文化传统,使自己的诗歌创作焕发出融贯中西的光彩。这些经历决定了他在跨文化研究中的独特位置,并形成独树一帜的文风。内部充满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张力的文章,才能蕴含深刻、耐人咀嚼、回味无穷。因为只有这样的诗歌才不是静止的,而是“寓动于静”的。
读徐志摩先生《巴黎的鳞爪》巴黎,巴黎人,巴黎的生活在他笔下好比满张的弓虽是静止不动的,但却饱含着随时可以爆发的能量和力度,令人为之震撼。从《再别康桥》到《印度洋上的秋思》,徐志摩用细腻却有力的笔刻画优雅曼妙的文字,没有峻急愤恨的感情,更没有冠缨俱绝的狂笑,正如这巴黎,这样醇人,醇了徐志摩的灵魂,醇了每一个游走巴黎,读过徐志摩,被巴黎鳞爪勾魂摄魄的人。
徐志摩的诗歌,他的情感生活,他的异国情怀,他的对于独立人格的追求,都让一辈辈人着迷着。读过他的诗,但并不能足以理解,看一本散文集,又会是一样的朦胧,也许是因为我们太年轻,但徐志摩正是年轻时创作的这一切,所以风华正茂的我们是时候放下自己的愚蠢和混沌。开始夜读,开始感受,字里行间的笔触,总有一处让你感动,掩卷长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