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小说的800万种写法》
第13章《重写》
我不断重写,在正式出版的书籍中,每一页文字背后都有五页被淘汰的草稿,如此巨大的工作量是创作最艰难的方面之一。
有些人享受重写的过程,把它看作作品逐渐丰满成熟的旅程,有些人厌恶重写却又不得不做,有些人在完成一本草稿之后直接重写整部作品,直到对最终的成品满意,有些人则对草稿一页一页进行细致修改,有些人要写5版甚至更多的草稿才能找到感觉,但也有人已完成初稿就直接提交。
我认为这些重写或修改的方法并没有对错之分,许许多多的职业作家采用各不相同的方法都取得了成功。和创作的许多方面一样,每一位创作者都必须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方法,最能提升作品质量,也最顺手的方法。
一直以来我都对修改心存抵触,回顾往昔,很容易找到这种想法的来源,相较于过程,我总是更关心结果。相较于创作,我对完成作品更有兴趣,一旦完成一部短篇或长篇小说,我都梦想一切大功告成,事实上,一写下全文完三个字,我就想做个深呼吸,然后在街角的报刊亭看到我的已经出版的作品,在这样的时刻我最不愿意的就是坐下深深的吸上一口气,然后把已经完成的作品全部从打印机上重新过一遍。
正如我在前几章提到的,我天生行文流畅,因此可以直接提交初稿,我的第1稿并不会显得粗糙,另外,写作时我有些一根筋,很少能通过修改找到更好的写法。
创作软情色小说时,经济上的原因让重写成为不可能的任务,谁有那心思?谁又有有那闲工夫?如果一年要创作12~20部作品,即便同意格林丹观点的创作者,也不会对自己的作品做一丝一毫的修改。
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一位为钱写作,对自己的作品不屑一顾的作家,在他看来,重写会让他的作品丧失唯一的卖点--新鲜感。赫罗维特认为创作者一旦开始修改就停不下来,每改一次,作品的平庸和廉价就会愈发明显,活力和自发性则会渐渐消耗殆尽,最终你不过只是在努力把垃圾洗干净。
大众显然偏爱阅读作者殚精竭虑写出的作品。
相较于如何在电视上自我推广,你更应该关心如何创作出更优秀的小说。
对于我来说,最好的方法是一种二次思考,如果在创作过程中我就知道日后会坐下来对初稿进行一次全面修改,我就会忍不住开始糊弄,不用苛求找到最合适的词语或者短语,不用把场景考虑周全并想好如何处理,随便写点什么都可以,只要纸上有字就行,一切都可以在修改的时候重来。
这也许可以缓解创作者在打字机前感到的拘谨。之前我提到过几位对初稿不加筛选,想到什么写什么的作家,他们都会在创作第2稿时大改特改。
因此我是一边创作一边校对的,把草稿直接写在昂贵的高破布纤维白色纸卷上,在开始创作新内容之前,把此前写好的文字修改好,这也许算不上即时重写,但凡是觉得不妥当的内容,我都会进行修改。
我一般一边创作一边校对,直至完成作品,不再特别修改和重写,不过有时在校对前一天完成的草稿时,我会在最后一部分发现问题,这也许是因为我的潜意识在夜晚不眠不休地思考接下来的情节时,认为前面的内容需要修改,也可能是因为前一天的工作接近尾声时,我的精神比较疲惫,写出的文字也不尽如人意,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我会重写出现的部分,这既能帮助我进入写作的状态,也能提高前一天草稿的质量。
有些作者采用的是这种方法的升级版,一边创作一边重写之前完成的内容,他们每天开工的第1件事是把昨天完成的内容全部重写一遍,然后再创作新内容的初稿,后一天再重写这些内容,如此循环往复,直至完成全书。
这种方法有不少优点,如果你的第1稿不够完美,有修改的必要,你又不想一次性对整部作品进行修改和重写,一边创作一边修改的方法值得考虑。
如果你的初稿需要大量删减或合并之类的结构调整,那这种方法就不适合你。
另外我对故事的节奏也不满意,尽管大部分的场景都能够达标,但我认为故事线太拖沓了,通读草稿之后,我认定可以把整个故事的时长缩短一天,让情节更加紧凑。
然而完成初稿之后,我认为你可以在开始修改和重写之前给自己一点喘息的时间,此刻的你一定精疲力竭,急需休息,不过除此之外,这么做还有其他原因。
刚刚完成一部作品的创作者在修改时无法客观地审视自己的作品,如果是我的作品,哪怕已经出版了10年,我也无法客观评价,更别提纸还温热、墨迹未干的新作品了,在这个阶段我无法理智的看待自己的作品,可以说还沉浸在创作的情绪中不能自拔,几周的休息时间,可以让我将自己从作品中抽离出来,带着新的想法阅读和修改自己的草稿。
除此以外,代理人和出版商也会提出修改建议。
只要作品可以出版,大多数新人作家不惜进行任何修改,这没什么不正常的,正如保全自我是自然界的首要准则,新人作家的第1法则就是让作品得到出版。如果只要按照编辑的意见对作品进行修改就可以出版,拒绝恐怕才是不明智的选择。
几乎所有的作品在编辑审阅之后都需要修改,有些甚至有不少地方需要重写,了解这一点也许会对你有所帮助。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创作者习惯一边写一边对他们的草稿进行精细的修改,有些则倾向于向前推进,进度优先。两位优秀作家史丹利‘艾林和埃文‘亨特之间的友谊,完美的展示了这两种不同的写作风格。
史丹利‘艾林主要撰写短篇小说,早期,他写得很慢,精挑细琢完成的作品也很有质量。他应该同意这一章的开头部分罗素‘格林丹说的那句话,作为一名完美主义者,如果不把第1页修改好,艾林绝对不会开始第2页的创作,有时他甚至会把开头的章节重写20多次,然后再用同样的方法创作和修改第2页,直到完成整部作品。
另一方面埃文‘亨利则是一位天生的快手作家,他的初稿语言流畅,架构合理,完全不输他人的第5稿,艾林和亨利都很喜欢对方的作品,并因此成了朋友,后来埃文决定向史丹利学习,他认为正是快速推进的写作方法,让他无法登上文学造诣的高峰。
因此他决定放慢速度,几周之后,他打电话给史丹利,喜气洋洋的宣布:"我已经放慢节奏了,现在每天只写8页。"
史丹利‘艾林听了这话不知作何感想,毕竟8页已经是他一周的工作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