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对基督的信仰里
“生活在对天主(基督)的信仰里”
——思高版圣经加拉太书2:20
今天又从百度新闻中看到头条,广西某教师摸多位女学生身体的事。我在想,如果我没有信主,我可能也会犯同样的罪恶。甚至在特定场合下,我如今也可能忍不住某种女性的诱惑。因为,我一天24小时,却不是都“那么属灵”。
当我与神亲近,沉溺在与主沟通,思考属灵事物的时候,我心里总有一种无可名状的满足。这种满足,让我身心愉快,并且是一种全身康健的感觉。说白了,就是身心灵百体舒畅,享受着内里的活水涌流,高于现实,又享受环境的特别状态。我卑微在主的话语里,又惊又喜。我这时的健康与快活,似乎并不依赖于环境与他人,或起或坐,或左或右,都喜乐异常,看世界变得通透而实在。
新闻中那人身为教师,却要靠摸女学生去得到邪淫的快乐,说明他的生活实质是“苦楚”的,身体经常是“不舒服”的,心灵更是不健康的。学校也有责任组织教师健康活动,发挥正能量的作用,好“驱散”私欲邪情。尽管不能达到基督同在的高度,也能有所抑制。
感谢主,加拉太书2:20节留下了带能力的经文。
合和本圣经【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
思高版圣经【…为能生活于天主,我已同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了,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内生活;我现今在肉身内生活,是生活在对天主的信仰内;他爱了我,且为我舍弃了自己。】
有些信徒认为要与主同钉十字架,就要先恨恶自己,对自己身体的各种需求与欲望置之不理,病死算了,饿死罢就。非要搞得自己一头乱发,病怏怏的,结果身心更加痛苦最终失去信心。
我想这是次序搞错了!要先求主的同在与安慰,才会出现克服己身的能力和智慧,达成身心康健愉快,即“常常祷告,常常喜乐”的神旨。次序很重要。阿门!我们要生活在对基督的信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