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为

2019-11-20  本文已影响0人  甄呈

近来很多读友问我为啥不写人物志了,大有非要把我这烂泥扶上墙的架势。我思量再三,在声明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的前提下,哆哆嗦嗦地写一写张大为吧。

(福尔摩为在工作中)

另起一段,仍然忐忑于写的合不合适,主要怕负法律责任。后文书套一下近乎,力争败诉后少判两年,且把张大为称呼“我为哥”吧。

拨开云雾,我为哥是公司的法律专责,比我年长几岁,是一个颇为神秘的存在。以前不认识我为哥的时候,见他工作时间一身便装乘坐电梯下办公楼,心想这家伙翘班竟然如此明目张胆。更何况这家伙表情既不欢喜,也不低调,尤其冬季里,皮衣开怀,敞露着格子衫,一副上海滩许文强的走路姿势。后来才知道,我为哥每次出门,不是取证就是去对簿公堂。

一般人民群众常能听到我为哥非常爽朗的笑声,似乎与严谨的法律毫无干系。我常臆想我为哥在公堂之上与人辩论时,僵持阶段会不会沧海一声笑,意图麻痹对方,而后趁虚而入一击必胜扭转乾坤。

前些天与我为哥一道出门办差,两人在秋风落叶的斑驳小路中并肩而行,我竟不由自主的走出了正步,缄默了音言,生怕我为哥指出我的步履有不法之处。我为哥一边走,一边向我普及法律知识。我竟听得入了灵魂,猛然间,二人在首都一个不知名的街角闯了红灯,被一个霹雳火脾气一阵喝骂。

这次出差,我俩在一个办公柜台前被挖苦了多半天,我学着我为哥赔了一天的笑脸,终于把工作完成了。至此才了解到他工作的不容易。人都是有性格脾气的,但是在他身上,如果稍有意气用事,很可能就是公司的损失。

其实我为哥很多时候的工作不被别人理解,是因为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同事,都不需要字斟句酌的和法律条文接触,以及面临败诉的压力。我见过我为哥十分耐心地向同事解释他们开展工作会遇到的法律风险,以及来者不愿理解后的扬长而去。

那天,一起挨完数落,看着夕阳下我为哥在办公大厅背景下吞云吐雾的剪影,除却没有厚重的帽子、没有高挑的领口、没有长长的烟斗、没有尖尖的下巴,以及多加了一副平凡的眼镜,还真和福尔摩斯有点像。

福尔摩斯一般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状态,但是我为哥常有潜龙出渊的随意境界。主要原因是工作的压力使他委实离不开那口烟,什么时候断顿了,我为哥立马进入茹毛饮血的状态,像极了一个元谋时代的捕猎者,游走于各个办公室,遇人含糊几句,语焉不详后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各类办公桌上的烟草。

最常被狩猎的对象是灿哥。上周灿哥去北京培训,外出的第一天,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我为哥就摸进了灿哥的办公室。几秒钟后,我为哥非常失望的摸进紧邻着的我们的办公室,心有不甘的说,“灿哥培训就培训,怎么把烟都带走了?”我为哥摘下眼镜,似有委屈地揉了揉涨红了的双眼,轻声问园园,有烟么?

至于园园是谁,待我服刑期满后,下文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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