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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兼职就是廉价劳动力,活该被坑吗?

2018-08-22  本文已影响0人  韶光驿站

谈谈对学生兼职的一些看法。   

学生兼职就是廉价劳动力,活该被坑吗?

文/韶光驿站

                                  ❤️

最近在微博上看到这样一则新闻,重庆大三的学生小张想通过中介机构找一个家教工作,但该机构员工高女士利用职位之便想不通过中介不交中介费的方式,请他私下给自己女儿补习,经过私下协商小张同意给高女士的女儿补习。高女士不仅在该同学受伤未痊愈之前就被催促给其女儿进行补习,而且在小张连续给自己女儿辅导了五天,每天最少补习3小时以上即17个小时后,她却只肯支付小张200元的工资。理由是小张没有教师资格证,不算是真正的老师,让他去给自己女儿补习已经是在给他锻炼的机会,丰富他的工作经验了。而且该中介负责人表示,因为小张没有签协议,他的这部分损失与中介机构无关。

最终,高女士共支付给小张700元工资。而她也因违反了该中介机构“男老师女同学不能共处一室”的管理规定被辞退了。

(新闻详情:原新闻题目“男生术后连做5天家教,家长却不结钱:给你锻炼机会”,原视频链接http://t.cn/RRny7oi男生术后连做5天家教,家长却不结钱:给你锻炼机会,建议在WiFi下观看)

随后我仔细浏览了该新闻下的评论,发现大部分网友的观点都很客观理性,大家对小张的经历深感同情并指责高女士的市侩、不道德。(以下观点均摘自该新闻的微博评论)

@张兴要阳光: 补得是文化课,缺的是道德课!比补习文化课更重要的给孩子做好榜样!

学生兼职就是廉价劳动力,活该被坑吗?

正如列夫·托尔斯泰所说,幸福的人都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这样不公平的遭遇也勾起了一些人学生时代或初入社会时兼职打工留下的心理阴影。

@妮暄8023: 看到这条消息,深有感触,上大学时做家教,家长不给结账,自己哭着在那个雪天哭回了宿舍,所以对家教有阴影。

@就是换个名砸:让我想起大二假期和三个朋友在袭人花店累死累活干了好几天的事。本来前一年做的时候感觉老板人不错就没提前谈价格,想着怎么也得是去年的工资价格吧,结果最后过河拆桥,干好几天就给100块钱想打发我们走,之前还是一天五十呢,天天卖力最后这样子。后来一个同学去又是被坑,现在看见袭人就恶心。

@Dreamer-欢: 我以前在作业辅导机构上班,工资月结,我做完一个月时,老板先是跟我有工资数量的纠纷,再过几天居然没给钱就跑了。

@我又换了个号码: 想起我做家教的时候,最后几天的钱他就没给~

也有人庆幸到自己没碰到这么恶劣的雇主,让自己受到太大的委屈。

@喜欢胖纸的小胖子: 大学我从来没通过培训班做家教,都是自己单独找的,还好遇到的家长都比较好,还没有说不给工资的。

@O_o星夜O_o: 我也是,大一带一个高一的,一带就是三年,她们家人特别好,还经常留我在那吃饭。

@散修修修修: 我遇到的家长都不错,有时候和学生开玩笑说最近吃土,家长就会主动问我要不要先结一次工资(一般是两个月结一次),还会留我在他们家吃饭,要不是大三真的没时间了,我还会一直教下去。

                                  ❤

冷静下来我不由得去思考这个问题,是什么让学生和廉价劳动力划等号而给黑心的雇主留下学生找工作就应该被坑的印象的呢?

一、学生的社会工作经验不足,生活阅历尚浅,容易被哄骗。

不论是初中生、高中生还是大学生在上学期间基本上都是被隔离保护起来的,很少与社会上的人打交道,必然不了解所谓的社会“套路”。但是我们又急于成长,迫不及待得想寻找机会锻炼一下自己,想凭自己的能力至少是养活自己或是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向全世界宣告自己“长大了”,要迈入新的人生阶段了。

但是大多数的学生是不具备得到正式工作的条件的。一份正式工作必然少不了年龄、工作时间、相关证书等条件的限制,所以不免的大部分学生起初都会从做流动性较强的兼职工作做起,亦或是简单的体力劳动,比如发传单、刷盘子、做服务员、清洁工等等,又或是相对对口的脑力劳动,例如做家教、助教等等。

工作经验几乎是所有求职者入职的一大关卡。任何一家公司或单位都不太喜欢“新手”,也不想成为你练手的“小白鼠”。他们需要的是已经成熟或是能快速走向成熟的职员。任何一家盈利公司或商户本质上都是看重效益,趋利避害的,所以不会把太多时间和金钱浪费在培养“新手”上,他们不是在做“慈善”。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

但这同时会给许多黑心的单位和雇主一个完美的借口。他们以我们的学生身份,恶意贬低我们的劳动与付出,把我们当做廉价劳动力,美名曰“给你锻炼的机会”、“丰富你的工作经验”,同工不同酬趁机压榨我们的心血。而且还想用“吃亏是福”的话让我们觉得自己虽然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但已经是得到莫大的恩赐了。事后他们无不为自己的精于计算而沾沾自喜。

学生兼职就是廉价劳动力,活该被坑吗?

二、学生缺乏法律意识,不懂得维权,多数情况下选择了隐忍。

有时候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会成我们得不到相应报酬的一大原因。初出茅庐的我们还没能有机会真正体会到社会的复杂,心中坚信“爱国、明礼、诚信”的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但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的,是可以让人不需设防的。

去年暑假朋友曾通过熟人介绍找到一份兼职工作,想着有人情关系做保障就没有提前谈好劳动报酬、也没有签订正式工作合同。但是就应了那句话,你把别人当熟人,别人把你当陌生人。兼职工作结束后,老板虽说都是熟人定不会少了他的工资,结果一直拖欠至今,顾及人情面子讨要工资的事最后也不了了之。

“谈钱伤感情”不过是一个偷奸耍滑的好借口。要知道工作时工作,感情是感情,把工作与感情混为一谈,不就是公私不分在和稀泥吗?“亲兄弟也要明算账”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徒有所谓的人情、经验和锻炼机会,人是无法持久生存下去的。但人情、经验和锻炼机会本身就与我们得到相应的劳动报酬是不冲突的,是可以双赢的。

不论是学生还是已经步入社会正在求职的你,我们都要提高相应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在去任何用人单位或公司求职时都有必要提前商谈好工薪报酬,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的劳工合同,或是去正规的中介机构、走正规的程序找工作。对于新闻里的小张来说,虽然他没有签订纸质合同,但有口头的、默认的协议,其劳动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但人们往往不太清楚求职时的权益保护关系,或因维权成本太高而选择忍气吞声、不了了之。

@李倩雯律师: 小张选择跳过中介机构私自辅导,这里面的故事不容忽视。

@一只不爱穿高跟的矮子: 我也是后面读了初级会计才知道,兼职不能约定试用期,只要你有去工作了,都是得给钱的。

学生兼职就是廉价劳动力,活该被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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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在学习期间去兼职找工作吗?我的建议是肯定的,可以去尝试。

去做兼职工作会让我们体会到大人们工作的艰辛;懂得金钱之道,体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益,用之有度”的深意;也能学会坚持,磨炼出吃苦耐劳的品质,倒逼自己成长。

而且一份高质量的兼职工作在扩大我们的社会接触面的同时,也会开阔我们的眼界,为自己赚取更多的人脉。

或是能有机会深入了解某一职业,从而确定自己将来是不是适合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兴许你会发现自己另一方面的潜能,为自己今后的人生方向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我们可以去尝试兼职工作,但请不要忘记了自己尚是学生身份,还是应把学习放在第一位的,平衡好兼职与学习两者的关系,切莫本末倒置、顾此失彼。在受教育的阶段,我们不能忽视自身的知识学习,认同“学习无用论”,妄想“一步到位”的想法是不理智的。同样的,浅薄的把当前的兼职工作当做生活的全部,沉溺于赚钱之乐也是不可取的。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任务,我们应该在对的时间做对的事。在该学习的时候就好好学习修炼自己,提升自己的“身价”,毕业之后自然会有大把时间去工作锻炼,摆脱“廉价劳动力”的标签。

当今的社会早已不是那个能靠蛮力谋生的社会了,生活在信息时代的我们不去学习进步注定是会被淘汰出局的。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请理性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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