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行为在消耗着你的生命

2017-12-05  本文已影响0人  朝暮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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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者上火车轨道被撞身亡 追逃者被索赔六十万】12月1日,河北唐山男子朱振彪收到滦南县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原告张殿凯在起诉书中称,2017年1月,因为朱的追赶,导致其父张永焕在铁轨上被火车撞击身亡,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六十余万。目前,滦南县法院已受理此案。朱振彪表示自己“很冤”,自己当初“见义勇为”追交通肇事逃逸者,没想到却成了被告。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能看到的有几个令人关注的地方。

一是交通肇事逃逸者张永焕在他人追逐的过程中不幸被火车撞击身亡。

二是见义勇为的朱振彪。

三是死亡的肇事逃逸者的儿子张殿凯将见义勇为的朱振彪告上法庭。

首先对于张永焕来说,他的行为本身就已触犯了法律,从法律角度来讲,交通肇事逃逸已经可以将他判刑。从道德角度讲,他的逃逸行为体现他人格上的缺失,在被人追逐的过程中,同时也是在他完全有意识的情况下,选择了跑到铁轨上,以致被火车撞击身亡。这样的结果,很不幸,却也让我们看到,任何一件事情的结果,与一个人的个人品德有着紧密的联系。

其次见义勇为的朱先生,不论从法律上亦或是仁义道德上讲,他的所作所为都是被社会认可的。

张毅凯,这个交通肇事逃逸者的儿子,在得知父亲在被人追逐以致被火车撞击身亡后,将见义勇为的朱先生告上法庭,称其是父亲死亡的推手。

面对父亲的死亡,他并没有理智的去想父亲死亡的真正原因,而是片面地选取事实真相,将朱先生告上法庭。纵然父亲的死亡令他难以接受,可他的行为并不能为他父亲的死亡带来一丝挽回,张永焕的死亡在法律判决中,由本人负主要责任。

在调查中也充分体现,张永焕有充足的思考时间和脱离铁轨的时间,而他却选择了对向迎面而来的火车,这样的结局是他的个人主观行为造成,很是不幸。

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与生命负责任。一味地将责任推卸到他人的身上,只能体现自己是个无法承担责任的人。

生命只有一次,万物众生皆有生命,如何将自己的生命活得更有价值,皆看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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