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教你学写作
在图书馆偶然间看到莫言的一本书《用耳朵阅读》,对书名比较好奇,所以借回来阅读。
我向来不看喜欢闲书。闲书我指的是小说类的,尤其是虚构的,玄幻的,我对编造的故事不感兴趣。
但最近打算练习写作,发现自己词语极其的匮乏,文字更是寡淡无味。
虽然没想过在写作上有什么发展,主要目的是记录一下生活,但是看到词藻丰富的美文,还是心之向往。尤其佩服写小说的人,他们怎么就能编出那么多花花故事。
莫言很多小说都很出名,《红高粱家族》《檀香刑》《丰乳肥臀》《酒国》……,他是位高产的作家。
对他如何有信手拈来编故事的能力我很好奇。
《用耳朵阅读》这本书是莫言的文集,不是小说,写的事情都是真实的。绝大部分文章是他出席世界各地活动的演讲稿。
我带着极其强烈的猎奇心,希望从书中挖掘出答案。
这本书里有很多篇文章是关于他如何构思出小说的。我把他谈及写作方面的文字摘录出来,这就是一篇非常棒的写作课,我认为比我买的教写作的书和课程还精彩。
关于写作方面的我尽量用原文摘录出来,毕竟是大师,我总结出来的会失色。希望从这一篇文章中能给想写作的人以启发。
先了解其生平有助于对他文字的理解:
莫言简介:
莫言,1955年生,祖籍山东高密人。
中国首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莫言的童年正值中国近代史上的“三年困难时期”,当时全国饿殍遍野,莫言曾在香港公开大学演讲时回忆道:“我们村里一天之内饿死了18人。”
莫言在小学五年级时因“文化大革命”辍学,在农村劳动长达10年,主要从事农业,种高粱、种棉花、放牛、割草。在文革期间无书可看时,他甚至看《新华字典》,尤其喜欢字典里的生字。后来,莫言靠着《中国通史简编》这套书度过了文革岁月,接着又背着这套书走出家乡。
在部队担任图书管理员的四年时间里,莫言阅读了大量的文学书籍,将图书馆里1000多册文学书籍全部看过。
莫言说.......想象力是作家的生命力。
当我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创作时,我就写过一篇题为《天马行空》的短,在那篇文章里,我认为一个小说家最宝贵的素质就是具有超于常人的想象力,想象出来的东西比真实的东西更加美好,譬如从来没有见过大海的作家写出了大海,可能比渔民的儿子写出来的大海更加神奇,因为他把大海变成了他的想象力的实验场。
在写《丰乳肥臀》中,我为“高密东北乡”搬来了山峦,丘陵,沼泽,沙漠,还有许多在高密东北乡从来没有生长过的植物。
每当我拿起笔写我的高密东北乡故事就饱尝到了大权在握的幸福,在这片国土上我可以移山填海,呼风唤雨,我让谁死谁就死,让谁活谁就活。
每个人都有生活,每个人都在生活,但要写出具有原创意义的创新性的作品来,仅靠生活是不够的。还要千方百计的调动自己的想象力,力争从平凡的生活中挖掘出不平凡的意义。
作家应该有举一反三的联想能力,有一种把别人的生活拿过来变成自己的生活的能力。要像写自己的生活一样写别人的生活。当然,也要像写别人的生活一样,来写自己的生活。有了这样的能力,才能不断的写作,才能够最大限度的不重复自己。
一个人的亲身经历毕竟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是无限的。
一、从电影中找灵感
小说发展到今天,要与时俱进,必须像其他的艺术门类学习。
影视以小说为基础,反过来小说也从影视中学习了很多东西。我就从影视里得益很多,当年看安东尼奥尔尼的电影《放大》,深受启发,后来我写了一篇小说《爆炸》,其中有一个细节,父亲扇儿子一个耳光,就是这样一个动作,我写了三千字,那是借鉴了电影里的特写镜头。
电影里的特写镜头,到了小说里变成层层叠叠的瞬间放大,无穷联想。电影中的长镜头,电影中的色彩,都可以让小说家产生灵感。
二、从画家的作品里找灵感
我昨天跟一个美术家聊天,他说从我的小说里得到了很多灵感,画了很多画。我说我也是一样的,我也从很多画家的作品里得到过灵感,然后转变成了小说的风格。
比如我当年看了梵高的很多画,那些强烈的色彩扭曲的笔触,极其沉痛的氛围,都使我受到了启发。
我早期的小说里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色彩描写,那么多感觉的变形,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烈的语言风格?有人说我是受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其实是跟看了梵高的和其他现代派画家的化有关系。
三、看《动物世界》对写作的帮助
中央台10频道,时而到了南极,时而了月球,一会儿进入了微观世界,一会儿又进入了宏观世界,到了星系里去了,一会儿到了《动物世界》里去了,看到毛毛虫身上的每一根毛,看到一朵花儿怎样慢慢的开放,看到一只蜘蛛怎样吐出丝来结网。
要进行一种准确的细节方面的描写,有时下去亲身体验生活也未必能做得很好。但如果看到非常对路的电视节目,完全可以达到细致入微的效果。
四、用耳朵阅读。
1999年我跟中国的几个作家,与台湾的几个作家谈自己的童年阅读经验,台湾作家都是知识分子出身,家教良好,四五岁的时候都有阅读能力,他们讲5岁读《红楼梦》、7岁的时候读《金瓶梅》,大陆作家根本无法相比。
我们7岁的时候还没有上学,一天到晚光着屁股在田野里摸鱼、打鸟,但是我觉得不能太掉份,我说当你们用眼睛阅读的时候,我们在用耳朵阅读,而我们用耳朵阅读来的东西比你用眼睛阅读的更丰富。你们而是用眼睛阅读的《红楼梦》,《三国演义》,《金瓶梅》,我们后来都看过了。但我们当年有耳朵阅读过的东西,你们是无法弥补的。
我们用耳朵阅读了大自然的声音,我们听到了鸟儿叫,听到了牛的叫声,听到了两条狗脚架时发出的声音,我们听到了春天的猫在恋爱的时候发出的声音,我们听到了河里的洪水滔滔流去的声音,我们还听到了植物生长的声音。
而且更重要的是我们听到了乡亲们,叔叔大爷,我的祖父祖母,我们的父亲母亲在热炕头上、在生产队的火炉边,在各种各样的场合,用语言传输给我们的很多故事,神话传说、历史故事、人物传奇、妖魔鬼怪,这些东西对一个作家来讲,可能比纸面的阅读带来的东西更为重要。
因为书面的东西是别人写出来的,你读了以后不可能直接的变成小说艺术,而我们用耳朵阅读了这些东西,对一个作家来讲是非常宝贵的创作资源。
五、民间语言对写作的帮助
民间的语言,非常有文学价值,当年在农村的时候,没有意识到很多话是文学性很强的。
比如山东人在描写一个女人的时候,说一个姑娘很漂亮,不会说她很漂亮,说她奇俊。奇怪的奇,奇俊。
要说一个人跑得很快,不会说他跑得非常快,我们说他跑得风快,像风一样快。
要说今天晚上天特别黑,不会说特别黑,我们会说怪黑。
像这样的语言写到小说里,比说特别黑,非常漂亮,要更文学一点。而且没有违反任何汉语的规则,这样写了,既有鲜明的地方色彩又完全可以让天南海北的读者看得懂,这就是好的文学语言。
六、从元曲中吸收语言能量
用耳朵阅读对文学创作有重要意义,当然书面的阅读也很重要。我的小说语言就跟唐诗宋词元曲的影响有关系。
原曲能让我产生阅读快感,“我就是一个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的一粒铜豌豆”,多么的生动、形象、有劲。
如果连续阅读一百首元曲,写作的时候,就感觉语言从元区里借过来那种气势,使各种各样你需要的词汇哗啦啦的倒出来了。
写诗或者写词的人,更加重视语言的气势。语言跟水一样,有一种势能,好像从高处向下流淌,一旦把握住语感,句子会自然流淌。
我们的脑海里到底蕴藏着多少语言的能量,我们自己不知道。我们的脑海里到底存储了多少的词汇,我们自己也不知道。只有在写作的过程当中找到了语感,才能把潜在的语言能量,把我们存储的词汇调动起来。这对作家是特别重要的,在写作的时候,因为很多作家曾经说过,为了寻找第一句话,可以花费十年的时间。
因为第一句话很难写出来,有时把第一句话写好了,或者是把第一行诗写好了以后,感觉到一通百通,后面的东西不是写出来的而是流出来的。
有过长期的写作经验,都会感觉到写作中掌握语感的重要性。比如写一首诗,添一首词,给我的主题是悲伤的或者是慷慨激昂的这个主题,实际上也是给定了你一种语感,写作过程当中这方面的词汇自然就出来了。
七、怎样才能写出有个人风格的语言?
个人风格表现在许多方面,但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语言上。我们读小说一下就可以读出,这是鲁迅的,这是张爱玲的,就是从语言作出的判断。
一个作家怎样能使自己的语言具有鲜明的风格,确实很难用准确的语言表述出来。这是长期的摸索、实践的过程,既要广泛的学习别人的语言,又要千方百计的调动自己骨子里所具有的东西。
我的经验是刚开始不妨大胆模仿,今天模仿鲁迅,明天又模仿矛盾,后天又模仿唐诗,大后天又模仿笔记小说模仿多了,从每个地方都吸收了一点东西,自己的东西慢慢就会出来了,只能在创作实践当中自己去探索,别人总结的东西未必是适合的。
八、怎样把虚假的事情写得跟真的一样?
刚开始学写作的时候,我会信誓旦旦的对我的编辑说这个故事是我亲身经历的,我在讲故事的时候,自己感动的热泪盈眶。
但是我的编辑说这个故事显得特别虚假,一看就是编的。为什么会把自己的很多真实故事写的那么虚假,让人不相信。
而过了多少年以后,我会把虚构的假的故事写得让人相信,这就是说故事的情节真假都不重要,关键是作家写的时候确实要对你笔下的人物的感情要非常熟悉,就像写自己一样写他们,要让他跟你的情感完全是共通的。
我写张三,写一个农民,我知道他的精神活动所有的方式;
我写一个女性,写这样一群人,要知道这群人之间的微妙关系;
我要了解组织部部长的心态,就会知道他在县委书记面前说话是什么样子的,他一旦回到老同学的圈子里,一旦面对少年时期的恋人,他又会是一种什么样子。他的心态我必须要把握好要设身处地,把他当做我来写,这样,无论多么虚假的情节就会令人信服。
九、细节描写是文章的血肉
许多真的故事之所以写出来像假的,就是我们忽视了细节的力量。而一旦细节准确,可以把虚假的情节写的像很真实的。
很多现代派小说,整体绝对是虚假的,但在细节方面描写得无懈可击,让虚幻的情节变得非常有说服力。
我曾经看过一个战争小说,是六十年代的一篇小说。描写一个孤胆英雄,善于用刀,经常爬到火车上杀手车的敌人。敌人摸到规律,于是他就被抓住了,把头砍掉了。
老百姓的心里当然希望英雄不死,我们也希望英雄是活着的。传说就出来了,村里的老百姓讲孤胆英雄没有死,脑袋被砍了一半,但是又活了。
越说越神,每说到半夜三更月亮升起来的时候,英雄就会骑着一匹白色的大马,在村庄里奔驰而过,英雄用左手托着下巴,右手提着一把大刀,脖子上系着红色的绸巾,头巾上绣着红色的花。
这个情节肯定是虚构的,但是细节描写发现作家无意中完成了一种真实。他为什么要左手托着下巴?因为脖子被刀砍了一半,如果不托头就坠下来了。为什么脖子上要记绸金?为了固定伤口。为什么是红色的丝巾?因为血浸上了。
这些细节有巨大的说服力,把英雄不死的传说证实了。细节的真实可以弥补情节的不真实。
十、调动全部感官来描写就会产生一种说服力
写字的时候细节描写要大胆,要非常自信,仿佛就是我亲眼所见,调动我全部的感官来描写,作品就会产生一种说服力。
很多初学写作者,在口里讲述的故事是非常丰富多彩的,但一写出来就不行了。
我在军艺读书的时候,一个同学经常跟我讲他的故事,讲的时候我被他感动的要命,但当他把小说写出来,完全是一篇中学生作文,那么苍白,那么没有力量。
当时我也是初学写作,我也不知道问题到底出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讲故事的时候那么有感染力,自己感动了,听者也被感动了,写出来后却变得非常苍白,一点力量都没有,而且感到非常虚假。
多少年以后我慢慢明白,他讲故事的时候是眉飞色舞,满嘴的吐沫星子喷到我脸上,眼泪在眼圈里打转,他的叙述有声有色,神出鬼没在他口述当中,我不断进入到故事中。
当变成文字以后,却没有能调动所有的感官,完全变成干巴巴的语言,没有调动作为叙述者感觉的力量。
十一、好的小说是能闻到气味的
我们读肖洛霍夫的顿河描写,夜晚去捕鱼,仿佛感觉到水的心了。感觉到鱼鳞粘到身上,闻到腥味。
作家写作的时候调动了自身的或者人物全部的感官,他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全部都调动起来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这样小说就产生了力量,说服力。
即便是虚构的故事,由于作家写的时候把全部的感官都调动了起来,色香味俱全,什么都有,整个叙述是立体的而不是平面的。更重要的这种叙述带有强烈的感情而不是书面的。
“我特痛苦”、“我特高兴”,这种东西当然是没有力量的。但如果不是直接说出来的痛苦,而是描写出来的痛苦,就有感动的力量。
葛利高里跟阿克西尼娅私奔,多年以后回到妻子身边。妻子扶着墙壁,突然感觉到墙壁冰凉,人不知觉坐到地上。作家没有写葛利高里的妻子多么痛苦,只是写他感到墙壁是冰冷的人,不知不觉的坐下了。
只有在写作的过程中调动全部的感官,不是直接大声喊叫什么痛苦,而是用自己所有的感受带着情感来描写才可能写出大痛苦;不是像当年西方的作家那样,照相式地对景物进行描写,而是带着人物强烈的感觉来写,这样投入的笔墨才不是枯燥的,这样的描写才是小说的有机的组成部分。
十二、把所有描写的东西都赋予情感
小说里有大量的景物描写,环境描写,人物肖像的描写。这些描写在过去传统的现实主义小说里不带任何情感,不带任何色彩,是机械性的描写。
我们读到这样的描写时,就觉得他们对小说没有任何帮助,可以跳过去不读。
后来的小说家慢慢知道,带着情感,带着所有的感觉对景物环境进行描写,就会变成小说的有机构成部分,对小说中人物的感情或者作者的情感起到强烈的烘托渲染作用。就会在制造出说服力的时候,还会制造出小说非常宝贵的氛围。
十三、小说中塑造什么样的人物是成功的?
我想成功的人物肯定是典型人物,典型人物也就是非同寻常的平凡人物。
特别高大的一出来就是圣人的人物,他是上帝,不可模仿,这样的人物只能敬仰,不能打动我们的灵魂。
只有平凡里面的不平凡的人才能够让我们的灵魂受到感动或者触动。这种人物无论是电视剧、电影或者小说里的人物,最重要的是要有个性,个性是人物的灵魂,也是作品的灵魂。一个作家的存在价值就在于他的作品个性化,语言个性化,故事个性化,故事所塑造的人物个性化。
十四、成功的故事情节如何设置?
人物设置要放在尖锐的矛盾的冲突当中。如果把日常生活中的事物照搬到小说或剧本里,比如坏人干坏事,好人干好事都是天经地义的,那就没有看点了,也没有艺术价值。
只有坏人干好事,这才是艺术,或者是好人干了坏事,这也是艺术。当然好人干坏事不合逻辑,好人怎么会干坏事呢?编剧的任务就是要千方百计地证明好人干坏事是合理的事,非干不可的,编造一些情节,逼着好人不得不干坏事,或者说逼着坏人不得不干好事,这就叫编剧。
只有这样痛苦来了,矛盾也来了,各种各样心理复杂的过程也来了。读者看着揪心,也就好看了。
从心理的角度来讲,人物太简单、太平面,缺乏复杂的人物或者是人物缺乏应有的复杂性,这都不能吸引人。读者就是希望人物复杂摸不透,突然出了一招,但又是很高明的,这样的情节才有可看性。
十五、打开创作之门的灵感来自于川端康成
在我刚开始创作时一直找不到创作的素材。我遵循着教科书里的教导,到农村、工厂里去体验生活,但归来后还是感到没有什么东西好写。
当我从川端康成的雪国里读到“一只黑色的秋田狗蹲在那里的一块石头上,久久的舔着热水”这样一个句子时,一幅生动的画面,栩栩如生的出现在我的眼前,我感到像被心仪已久的姑娘抚摸了一下似的,激动不安,兴奋无比。
我明白了什么是小说,我知道了,我应该写什么。也知道了应该怎样写。在此之前我一直在为写什么怎样写发愁,既找不到合适自己的故事,更发不出自己的声音。川端康成小说中的这样一句话,如同暗夜中的灯塔,照亮了我前进的道路。
川端康成的秋田狗唤醒了我:原来狗也可以进入文学,原来热水也可以进入文学!从此之后我再不必为找不到小说素材而发愁了,从此之后当我写这一篇小说的时候,新的小说就像急着回家产蛋的母鸡一样,在我的身后咕咕乱叫。
过去,是我写小说,现在是小说写我,我成了小说的奴隶。
以上内容大部分选于莫言《用耳朵阅读》中的《细节与真实》这篇文章,是他做客中央电视台的讲稿。
《细节与真实》这篇文章的名字很像党刊里的文章,如只看名绝对不能引发我的阅读兴趣。很庆幸我把此书从头到尾都读完,而不是选读,否则,我就与一篇谈写作的佳作失之交臂!
现在把它分享给大家,希望对你的写作之路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