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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不能被拒绝,不只是无知,还可能是恶

2024-01-10  本文已影响0人  生还者

几乎所有的人在日常生活中都难免会或多或少地遇到蛮横无理、根本无法进行正常交流的人。

相对于正常人而言,蛮横无理的人所信奉的逻辑几乎全都是难以理解且在事实上根本不能成立、或者不应该成立的。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甚至完全不讲逻辑或者根本不知道什么叫逻辑,只会不分场合地随意发泄个人情绪或者只凭借自己的个人喜好来对其他人乱提要求。

在这些人之中,有一种人最容易引起相对有主见、不愿对他人盲从的正常人的反感,那便是自以为不能被拒绝的人。这种人的蛮横无理往往不一定会在表面上体现出来,却一定深藏在他们的大脑和内心之中。在他们看来,他们的任何言论、任何观点、任何主张都是必须被认同的,甚至是必须被采纳的。其他人全都没有不同意他们的权利,也没有不顺从他们的权利,更没有公开反对或者反驳他们的权利。如果有人胆敢公开反对他们,甚至是公开驳斥他们,那简直就是有罪。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甚至认为,他们有权对被他们认定“有罪”的人使用他们能够使用的一切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呵斥、指责、阴阳怪气、直接辱骂,乃至打击、陷害、排挤、孤立。即使现实环境当中的诸多因素会限制他们、不允许他们肆意妄为,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也绝不会主动改变自己的思维模式。

从本质上看,这种人当中的大部分人都是无知且愚蠢的人。他们不懂得正常环境之中理应存在的正常人际关系是什么,不懂得人与人之间理应具备的边界意识,不懂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这一条普遍存在的真理,更不懂得正常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权益到底是什么样子。至于明明懂得这些道理却仍然自认为不能被拒绝、并在现实中攻击只是拒绝顺从自己的人的那些人,则几乎可以说是在作恶,哪怕这样的人没有在现实中造成足够大的实质性危害或者恶劣影响。

自以为不能被拒绝的人往往缺乏真正的平等意识,或者不能正确地理解“平等”这个概念。

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这一层面,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不仅仅包括在发表言论这一方面的平等,也包括在反驳他人的言论和是否接受他人的言论这两个方面的平等。也就是说,在交流层面,在符合正当的、合理的、公认的规则的情况下,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应该是:任何人都有发表自己的言论的自由,也有对其他人的言论发表意见的自由;与此同时,每个人也都应该有选择是否认可、是否接受其他人的意见的自由,同时还应该有对其他人的意见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自由。

除少数特殊情况之外,如果某一个人或者某些人没有选择或者拒绝其他人给出的意见的权利、从而只能无条件地接受其他人的意见或者服从其他人,那么,这个人或者这群人的合理权益必然会在事实上受到损害,因为,这个人或者这群人将必然无法在现实中顺利行使自己发表言论的正常权益。而且,要求某些人不准拒绝、必须服从其他人及其同类做法必然会在事实上把人划分成不同的等级,必然会制造出事实上的“上等人”和“下等人”,必然会让“上等人”在事实上拥有高于“下等人”的地位和用自己的言论压制“下等人”的言论的能力。

但是,自以为不能被拒绝的人往往不会或者没有能力考虑这个问题,甚至根本不屑于考虑这个问题。他们往往只会自以为应该是事实上的“上等人”、自以为其他人都应该顺从自己,无论他们到底能不能真的成为事实上的“上等人”、无论他们所处的现实环境当中的“上等人”到底是不是或者有没有可能是他们自己。他们只重视自己的权益,却多半意识不到其他人也应该拥有同等的基本权益;他们只知道自己有对他人进行评价的权利,却多半意识不到被他们评价的人和其他人也应该拥有对他们的评价进行评价的权利。这也是他们往往没有正常的边界意识或者不认为人与人之间应该存在基本的边界意识的原因。

在某一些“上等人”或者自以为是“上等人”的人眼里,“下等人”往往是不配也不该拥有保护自己的边界的,甚至是不配也不该拥有基本权益和尊严的。

不懂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也是自以为不能被拒绝的人普遍具备的特征。这一特征不仅是他们自以为比别人高等的体现方式,也是他们多半不具备足够的实际能力、多半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体现方式。

不同的人在不完全相同的现实环境之中生活,自然会面对不完全相同的困难,也需要解决不完全相同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适合某一群人的观点、经验或者做法未必适用于其他人,在某些情况下正确、合适的观点、经验或者做法也未必能够在不同的情境之内仍然保持正确。从解决问题的角度来看,只有能够在合理的规则的范围之内解决具体问题的做法,或者是更好地解决具体问题的做法,才能够被称为“正确”的做法。更何况,只要不在事实上损害其他人的合理权益,“不正确”也不能成为任何人肆意干涉他人、只凭自己的个人观点去要求他人必须顺从自己的理由。对于完全没有任何关联的陌生人而言,尤其如此。

在大多数情况下,自以为不能被拒绝的人的真实目的从来都不是解决实际问题,更不会是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人解决实际问题。他们的真实目的只是满足他们自己的情绪,也就是要求他人必须顺从自己、要求他人必须让他们自己感到“爽”。正因为如此,他们根本不会考虑其他人的真实目标、其他人所面临的具体情况,也不会考虑其他人到底是否需要帮助、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帮助。

对于自私透顶的人而言,除自己之外的所有人全都是不值得考虑的;对于自以为是“上等人”的人而言,凡是被他们视为“下等人”的人或者他们不在意的人全都是不值得考虑的;对于没有能力或者不愿认清具体的现实情况的人而言,任何超出他们的认知范围或者不符合他们的个人喜好的现实情况同样全都是不值得考虑的。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的综合作用,自以为不能被拒绝的人往往不可能真正地给需要帮助的人提供任何实质性的帮助,更不能帮助他人解决任何实际问题,甚至很可能会妨碍他人、给他人带来新的麻烦。

在很多没有明确的、可以妥善地保护个人权益的规则的环境之内,自以为不能被拒绝的人往往很难受到实质性的限制,更别说是惩罚。这些人当中的大多数人往往也不会愚蠢或者嚣张到敢于完全无视一切规则的地步,从而很难因触犯规则而受到直接惩罚。

但是,对于大多数正常人而言,面对自以为不能被拒绝、蛮不讲理的人的最好办法,始终不是一味地躲避和退让,而是以直报怨、在规则允许的范围之内用正当的道理反驳他们。因为,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是欺软怕硬的,也是只追求快感的。当他们不能通过随意要求他人和攻击他人而获得快感的时候,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便不得不主动停止对他人的随意攻击。

所有正常人都应该明白:主动地制止那些自以为不能被拒绝的人,有可能是在制止作恶。想明白这一点的人,才能做到心中没有顾虑,才有可能少受到、乃至不受到无端的干扰。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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