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的乐趣
“若想在尸骨已朽之时尚不被人忘却,要么做一点值得一写的事情,要么写一点值得一读的东西。”——本杰明·富兰克林
写作是件妙事,有人问我妙在哪里,于是写了这篇。
写作帮助整理思维,留住转瞬即逝的灵感。但凡生活不是一成不变的人,大概总会时不时地冒出点小想法,对幽默的人来说可能是一个有趣的段子、一个逗女朋友笑的小把戏,对音乐人来说可能是一段旋律,对程序员来说可能是一个新的解决问题的算法,姑且都把它们称为“灵感”。灵感是混沌的、不系统的、暂时的,想出来的时候觉得特别妙,一被打断搞不好就忘了,写作的目的就在于将它们清晰化、永久化。插点题外话:灵感其实可以用来区分人和机器,灵感的本质是混乱,而混乱无序却是创造的源泉,机器过于精确有序,就与创造背道而驰了。
写作训练组织语言表达观点的能力。我小时候文章写的还不错,时不时地有老师拿出来当范文念,自己也挺把自己当那么回事儿,估计人都有那么点脾性,毕竟阿Q也喜欢吹嘘他“祖上也曾阔过”。所以不希望自己离开学校以后,语言变得越来越单调、专业化和世俗化,最后连一篇像样的文章都写不出来。语言虽是工具,却不像其它工具会耗损,而是越用越灵活、越用越强大,是用来polish one's mind(打磨思维)的利器。很多时候你觉得自己对一件事情搞懂了、想通了,其实可能只是暂时记住了,只有你用自己的语言把它流畅表达出来,知识才融入了你自己的体系,你才可以说自己是真懂了。
写作是获得影响力和实现价值的手段。听起来像是最有铜臭味的一条了,然而我本是大俗人一个,俗人活着总得图点什么,图个财、图个色、图个虚名也实属正常,更何况当今互联网上靠写作赚钱的手段也比比皆是:公众号、知乎专栏、简书……但写作非我主业,本不打算靠它吃饭,自然也是随心而写、图个开心,为取悦读者写字太累,写代码已经够累了,文章能得有缘人一赞,便很可以自我满足了,所以“获得影响力和实现价值”其实也就是想想而已。
写作是记录存在的方式。我受加缪先生的影响,总觉得人生来难逃荒谬二字,虚无感更是常常陪伴左右。而在对抗虚无感这件事上,写作和摄影委实有异曲同工之妙,摄影的意义在于留住瞬间的光影,而写作则是为某一时刻的思想活动拍照。年轻的女士们爱惜自己转瞬即逝的青春岁月,故而在镜头前留下姣好的面容、曼妙的身姿,而每个珍视自己精神生活的人,都应当保留自己的一点思考足迹,老来既可以回顾反思自己的人生经历,也算是我x某人到人世间一游的证明(笑)。
动笔吧,你将得到平静、充实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