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继续抄书打卡!
2022-05-29 本文已影响0人
夏以秋
这本《洞穴奇案》前言导读看的我心态有点崩啊,果然,外国的书我是真的不太习惯看啊,虽然是翻译了的!也有可能是这本是诸多外国书籍里面比较晦涩的一本书(哭笑)。
这本书中虚构的案例,是以一些令人揪心的真实案例为基础的。其中最重要的案例,是1842年美国诉霍尔姆斯案和1884年的女王诉杜德利与斯蒂芬案。
海难这两个案件都是与救生艇有关,是在海难之后发生了杀人和追诉。在霍尔姆斯案中,杀人是为了让严重超载的救生艇减轻负荷。在杜德利与斯蒂芬案中,杀人是为了给行将饿死的幸存者果腹。
杜德利与斯蒂芬案人们可以轻易看出富勒从这些案例中借用了大量事实:陷入绝境、抽签、人吃人、公众的同情、夹杂着复杂政治因素的追诉、紧急避难的抗辩、陪审团的有罪宣告、赦免的可能。
那么,靠牺牲剥夺别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生存,究竟是不是犯罪呢?能不能赦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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