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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相结合: 班主任应首先学会尊重和守规

2019-04-28  本文已影响7人  自在人生wub

“任课老师正在上课,班主任经常直接从后门进入找学生”,这是一种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既是对上课教师的不尊重,又是对正在听课学生的不尊重;同时,班主任这样的行为也是一种非法侵犯,既侵犯了任课教师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又侵犯了学生正当的受教育权益。

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相结合: 班主任应首先学会尊重和守规

社会秩序是社会良好运行的基本保障,社会秩序依靠社会规则来维护,社会规则主要包括了道德规则、法律规则、和纪律规则。教育更是一个特别讲规矩的领域!

从道德层面来讲,尊重他人、礼貌待人就是起码的道德规矩。“任课老师正在上课,班主任经常直接从后门进入找学生”,就是直接破会这个规律,遭到上课教师和学生的反感、甚至是抵触,正是由于班主任首先不尊重人在先,因为尊重是相互的!班主任尽心尽责处理学生事务是应当鼓励和支持的,但是也要注意方式和方法,不能不尊重他人、不礼貌待人;尤其在上课期间,必须征得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同意。

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相结合: 班主任应首先学会尊重和守规

从法律层面来说,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力时,必须履行义务。“任课老师正在上课,班主任经常直接从后门进入找学生”,这就是班主任只顾享有班主任的权利,而忽视了自己的义务,不得损害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任课教师的正当教育权益和学生的合法受教育权益,不容侵犯,班主任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符合宪法精神要求的。好心做坏事,这是班主任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的表现!

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相结合: 班主任应首先学会尊重和守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当下的法治社会里,人们的法律意识与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已经成为公民的基本要求;作为教书育人的教师,不能只顾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师德修养,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观念,拥有依法维权意识,也是教育的应有之义。“任课老师正在上课,班主任经常直接从后门进入找学生”,这样明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可笑行为,不应该发生在班主任身上!

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相结合: 班主任应首先学会尊重和守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任课老师正在上课,班主任经常直接从后门进入找学生”,既是对任课教师和学生不尊重、不礼貌的失德行为,又是有违宪法基本精神的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身为人民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同时,更应该身先士卒地做一个模范遵守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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