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喜欢
刚写完一份稿件,我关上电脑,轻松地直起了身。忽然,三十多年前也从未忆起的几个画面不由分说地跳入了我的眼帘……
戴着大檐帽,穿着绿工装,骑着绿色的自行车,邮递员伯伯的五官已然忘却,但我记得他有一米七以上的个子,肩膀厚实,说话爽朗响亮,也许是每天风吹日晒的缘故吧,他的脸呈古铜色,但总是笑微微的。
我爸妈是村里学校的老师,他每天都有书信报纸送到学校。寒暑假他送到我家,我和弟弟妹妹们也乐颠颠地再去分发给乡邻们。
农村的孩子没见过大世面,我通过作文选里的情节琢磨着外面的世界。我大约记得这么篇作文:
老师要求孩子们帮爸爸妈妈们做一件事,星期天的早晨,我自告奋勇地去取牛奶,经过了某某街道,红灯停绿灯走,我一头大汗地把牛奶安全地拿回了家。妈妈说,小红,你真棒!
我读罢心中掀起了不小的涟漪,拿个牛奶也算是爸妈的小帮手啊?我们农村孩子什么脏活累活不干啊。不过,我又无比向往着:牛奶是什么味道的呢?大街小巷很繁华热闹吧?我什么时候也可以路过红绿灯呢?就连小红的名字我也觉得洋气无比,哪象我带个“燕”字真是俗不可耐啊。
读了作文选,我对投稿也跃跃欲试。我认真地撰写作文,仔细地折好信笺,塞入信封,贴上八分钱一枚的邮票,等到邮递员伯伯过来请他帮忙发送。
好像我读高中以后就没有遇到过这位慈眉善目的伯伯,时间如白驹过隙,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时至今天,不知他可否想起少年的我一脸羞涩,举着信封,怯怯地对他喊:伯伯,请帮我寄一下。
哈哈哈,你们也猜到了吧,结局当然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啰,倘若我的名字能上个作文选,鼓励一下,也许会无限度激发我学习的兴趣,我的人生会改写哩。
因为喜欢,我试着投稿。
因为喜欢高中毕业工作后,情窦初开的我遇到了老公,当时他的村子地处偏僻,父母务农年岁较大,家境着实一般,我的亲友齐反对。
可我儿时所读得童话故事激励着我:王子和公主历尽了千辛万苦,终于走到了一起,从此以后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相爱的人就该在一起,有情饮水饱,无意食饭饥,我们有勤劳的双手,什么都可以自己创造。
结婚后,我们哺育孩子,奋斗房子,奋斗车子,日子一天比一天美好。
与此同时,老公的家乡历经以工兴村、轧钢富村,已发展成为苏南地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实力最强的行政村之一。老人们亦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村里乡情淳朴尊老爱幼,公婆们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诚然,生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我和老公也有你争我吵闷闷不乐之时,但我们彼此珍惜不忘初心,把不愉快当作了生活的调味剂。
我们家没有大富特贵,没有洋房豪车,但我懂得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一个人要有正确认识自己的能力,不攀比别人,尊纪守法,勒劳工作,家庭和睦,培育好孩子才是我们最重要的事。
因为喜欢,我珍爱家庭。
时光如水,不觉间我的青年岁月悄然而逝。
有一天,领导让我当车间通讯员,每月向我们企业的内部报刊投稿一至二篇,这本来就是我儿时的爱好啊,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三十五岁了,当我收拾心情重拾文笔,我非常感恩企业给予的创作平台。特别是我第一次看到自己的拙作变成了散发着油墨香的铅字,真是心花怒放啊。
我暗想一定要所向披靡横扫碍障全心全意地做好通讯员工作。誓好发,但行不易。
起初,我看到报纸录用了稿件后心飘飘,一旦落稿了则心灰灰。有一回,我已二月没投稿了,主编短信与我沟通,好孩子还真是夸出来的,此后,我的写作热情势如破竹,我采稿写稿乐此不疲。我儿时在心底生根发芽的种子,人到中年却冒出了嫩绿的新芽。
我们企业非常重视宣传工作,稿酬逐年递增,不仅如此,生产部和各部门也有一笔不菲的加奖。心在哪里,收获就在哪里,我用心写稿,当然红包多多。
有同事对我:你是为了赚钱才写稿的。
我对他一声“呵呵”:内部报刊的大门对任何人都敞开,有本事你自己也去写,不要认为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我不管他此话是褒是贬,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的的确确是为了自己的爱好而写,我为从事自己的爱好而感到快乐。当然,能通过自己的快乐而赚钱,又有谁不不亦乐乎呢?
虽然,我没有作家的才华也写不出唯美的作品,但我写车间的时事动态,写我自己的心灵感触。我鼓足干劲,随爱而行,我自娱自乐,我的每一天都过得崭新而愉悦!
因为喜欢,优秀通讯员非我莫属。
我感谢自己,多年来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从事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即便我永远是茫茫人海中的一粒沙。就让我“廉不知耻”地用这句话来结束此文吧:
灵魂有处安放,才不惧岁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