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一种付费“福利”

2020-05-21  本文已影响0人  潘燕生

读茅卫东的文章:《都脱光了衣服,为什么就不能摘下面具——关于520的马后炮》看到一段文字:

“三年前曾经有一款‘恋爱保险’。花399投保,3年后结婚的,保险公司送钻戒。

保险公司不得赔死?

不可能,精算师测算过的,98.39%的恋人会有3年内分手,能拿到保险公司大礼的情侣只有1.61%。”

这段文字突然让我反应过来,保险类似博彩啊!

以前似乎有过模糊的想法,但这段文字就说的很清晰了。

投保“恋爱保险”的恋人就像购买彩票的彩民,而在三年内分手的投保恋人就是没有中奖的彩民,98.39%的投保恋人是没有中奖的。

我们取整数计算一下,看看那一些在三年后举办婚礼的恋人理论上能得到多少回报呢?98.39*100*399=3924761(元),3924761/(1.61*100)=24377(元/人)。

因为没有看到保险公司说的钻戒价值(市场价和采购价差距比较大,天然钻和工业钻价差也很大),我们按照采购价看,一千元也能买到很好的、镶嵌工业钻的钻戒了。

实际上保险公司只要采购说的过去的钻戒送给三年后举办婚礼的恋人,他们都会很开心了。

我们假设保险公司还是比较大方的,在不考虑采购回扣的情况下,他们用每只两千元的成本采购镶嵌工业钻石的钻戒送给三年后举办婚礼的恋人,那么24377-2000=22377(元)。

假如有一万对恋人购买了这个保险,保险公司获得的毛利就有:3924761-322000=3602761(元)。

真是暴利啊!这比彩票的的总抽成50%-23%(彩票品种不同,抽成比例不同,公益金是大头,宣传发行费、生产研发费、办公费加起来现在只有13%)高多了。

怪不得保险公司需要特殊牌照,怪不得保险企业的楼一个比一个气派,保险企业资产膨胀得那么快,一般企业只能望洋兴叹了。

购买保险的人是出于什么目的购买保险呢?

潜意识里是不是想得到那个奖赏呢?

郑裕玲做过一个公益宣传篇,她在里面只说了一句话:“意外,就是意料之外。”

现在用“黑天鹅”来形容意外事件,例如目前持续的疫情。

也就是说,一些人都知道尽管没有人愿意,但任何人都有可能发生意外。如果购买了相关保险,当意外发生时就中奖了,因为保险公司会按照保单规定支付赔偿金。

尽管如此,我相信很多人还是会因为不贪这个便宜而拒绝购买保险,所以政府就给了保险产品一些特殊的政策,比如避税,比如避债等。

因为站在政府角度,老百姓购买的保险多,将来因意外导致贫困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压力就会大大减轻,那么政府的压力也就随之减小了。

所以客观地看,保险公司成为政府福利之外的再次付费“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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