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华仔专栏

在香港做错这件事,小心被罚50万!

2018-07-18  本文已影响2人  唯一上帝

携带大额现金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

需提前申报

为打击不法分子及恐怖分子跨境洗黑钱及筹集资金,香港《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跨境流动条例》已于昨天(7月16日)开始实施。

海关将会沿用“红绿信道”进行清关工作,旅客或港人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约合10.2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包括支票、债券等),入境时需主动作书面申报,通过红色信道

除此之外,在出境或过境方面,抵港人士或离港人士,如海关人员要求,也需如实披露出入境情况。跨境货运则需以电子方式预先申报。

设3个月宽限期

最高被罚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旅客如携带总价值高于12万港元的实体货币及不记名可转让票据,却无主动申报或行绿色信道,则违反申报规定。

如何处罚?

初犯者需向海关缴纳2000港元罚款,无需接受刑事检控,但如再犯则会被诉至法庭,最高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香港海关将于7月16日至10月15日,设定为期3个月的宽限期,如旅客无心初犯,海关将会对其作出书面警告。

海关出动搜钞犬

预计通关时间不受太大影响

香港海关助理关长何佩珊表示,应条例规定,海关增设了54个额外职位及4只从英国购入的钞票搜查犬,接受过特别训练的搜钞犬可分辨出钞票墨水的浓度,如有发现大量现金,海关人员就会上前检查。

香港海关强调,这项新措施并不是外汇管制,而是履行国际责任。一般旅客不会受太大的影响,而整个清关程序仅需2、3分钟,预计会简便快捷。

(素材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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