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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2022-02-15  本文已影响0人  劲风屠龙

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商君书·赏刑》

此小段出自《商君书》,我特别赞同这个观点,可能有些人会觉得不近人情,可是这可能是最好的做法!

人性是难以捉摸的东西,你只要敢撕开一个口子,那么你就会付出难以想象的代价来弥补,甚至很多时候根本弥补不了!

这一段的意思也很简单,就是几个字:“功不掩过,执法必严!”而已,没有任何模棱两可的表达!

我们可以想一下,如果法律允许曾经建立功勋的人用功绩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么会如何?那还有王法吗?法制无异于形同虚设!

即便是所谓的一视同仁,现在的情况也是不公正,何况明目张胆的允许这种行为!

下面咱们可以说下法律为什么会出现。不就是因为人性促成的背道行为才被需要的吗?而且敢于背道而行的人多数是有点势力与地位的,窝囊废不会有太多的这种行为,除非脑袋有问题!

介于此种情况,如果再给予那些人特权,那么是不是可以提前准备好犯法所需要的功绩,到时候为所欲为就是了?

其实不仅仅是法律,法律也仅仅是人类生活中的一小部分而已,算不得什么!再怎么不可思议的法律也逃不过人性与事实生存的交织!

比如我们正常人的生活中,有两个曾经要好的朋友,互相帮助而又其乐融融。可是有一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行为彻底无视了道德与他人的底线,那么他们还需要其乐融融的假象吗?重要的是根本没了意义!

曾经的美好只代表曾经的实际表现,不能代表一个人的人性,现在的恶劣行为就是让他们人性中本有的无耻曝光了而已,所以你也不需要对其心慈手软。否则就是放任邪恶,受伤害的只会是自己,甚至还会让他们在别的善良之人那里为所欲为。

这种情况下的反击是必要的,或许他就能有所觉悟,不等深陷地狱就能回到大道上来,也为世界保留了更多的正能量分子!

这就像法律必须公平公正的处理违反犯罪分子一样,如果做不到,那么就是让光明蒙尘,就是背道而驰,就会获得失道寡助的结果。

国家为什么反腐,腐败又是何以达成事实结果的,不过就是庇护而来的,司法庇护就是最重要的!

有功绩的人都是与他们相熟之人,无视法律的资本本身就很充足,甚至有些人为了犯罪而剖析法律条文,这些免不了麻烦司法解释人员!

小事如此就可解决,大事如果又可以功过相抵,那么就可以说这些人可以为所欲为,不受人间规矩限制!

咱们想想封建时代的王公贵族,强取豪夺,强抢民女,甚至把手伸向皇帝的兜里,最后东窗事发,却可以安枕无忧!请问良臣猛将再多又能怎么样?他们是良人,可是他们是否觉得值得?何况良人本不多!

规定就是规定,非规定造成的问题不可以徇私枉法,更不可以陈述功过相抵的论调,那是对道德的不尊重。君不遵道德,民不遵君就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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